二、《電影促進法》及電影分級製度將出台?
【刊播媒體】《北京商報》
【發表時間】2009年2月2日
【作者】吳穎
【“新聞”】國家電影局局長童剛表示:“今年內我們會拿出具體的電影分級意見。電影分級涉及社會的方方麵麵,還要和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分級是國際慣例,也是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需要,是創作人員的要求,也是規範電影市場的手段之一,我們會積極推進。但大家也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分級並非‘救市’良藥。中國電影的現狀不盡如人意,絕不是簡單的因為電影沒有分級,也不是說分級了就能對中國電影或者電影市場起到多少決定性的作用。”
【真相】2009年2月7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張玉洪報道,指出這是一條“拷貝”五年前舊聞的假新聞。該記者從電影局了解到,童剛局長最近並沒有對電影分級接受過任何采訪。另據查證,此報道與《江南時報》2004年2月24日相關報道主要內容完全一致,堪稱“雙胞胎”。
【點評】五年前的“陳貨”,略施粉黛,化腐朽為神奇,轉眼就成了一篇新鮮出爐的“新聞”,引起市場轟動。《北京日報》的評論,可謂一針見血:“此事不僅讓人大跌眼鏡,也引起我們對媒體責任的深思。如今,媒體市場競爭激烈,有些媒體過分追逐社會熱點以吸引讀者眼球,一旦熱點不足竟不惜弄虛作假,這種蓄意炒作的方式,不僅違背了媒體的基本職業操守,也給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了損害。豈不知,媒體的公信力就是媒體的生命線啊!”
三、老板手頭緊讓五情婦PK
【刊播媒體】《半島都市報》
【發表時間】2009年2月15日
【作者】欒磊
【“新聞”】2008年12月初,212省道嶗山龍王廟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釀成了一死五傷的慘劇。這起原本看似意外發生的交通事故,最終卻因死者於某留下的一封“遺書”,讓一段錯綜複雜的隱情暴露於大庭廣眾之下:城陽某公司老板範某在資產縮水後,為了節省開支,讓他所包養的5名情婦進行了三輪“競賽”,以爭奪最後一個被包養名額。然而,事件的結局卻超出了範某的預料。記者從嶗山交警大隊獲悉,因慘被“淘汰”,與他交往時間最長的情婦於某假裝約所有人一起遊玩,途中開車衝下懸崖。於某當場死亡,其他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傷。近日,本案以範某協議賠償於某家人58萬元告一段落。
【真相】2009年2月18日,《半島都市報》發表致歉聲明及解聘公告:“2月15日,本報在A3版刊登了《老板手頭緊讓五情婦PK》一稿,後經查證,該稿係本報記者欒磊剽竊加工《知音》雜誌勵誌刊2009年第4期2月版《1死5傷!花心老板緊急‘裁減’二奶釀慘禍》一文而成,該記者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本報關於采編隊伍作風建設的有關規定,損害了報紙公信力,誤導了廣大讀者。經本報編委會和采編隊伍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記者欒磊給予解聘處理,自即日起,欒磊不得再以半島都市報記者名義從事任何采訪活動。”
【點評】青島嶗山市民在網上投訴:“我是一名青島嶗山市民,在嶗山生活了20年,還從來沒有聽說過嶗山有個叫龍王廟的地方。《半島都市報》記者為什麼要捏造假新聞陷害我們嶗山,給我們嶗山抹黑,給我們嶗山人抹黑,給青島抹黑?”青島市民想不明白,我們更想不明白:這些年來,新聞打假越來越嚴,處罰力度越來越大,卻偏偏有人飛蛾撲火,屢屢以身試法。說穿了,就是為了嘩眾取寵,以求增加報紙銷量。有些甚至為此不惜鋌而走險,用荒誕離奇的緋聞故事誤導讀者。順便提一句,這個膽大妄為的造假者當時不知是如何進入《半島都市報》當上記者的?是否經過專業訓練?是否知道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盡管已被解聘,但這個造假案教訓深刻啊,著實需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四、中國0.4%的最富裕的人掌握了70%的財富
【刊播媒體】《人民政協報》等
【發表時間】2009年6月19日
【作者】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