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的文化內涵
李漁《閑情偶寄·聲容部·治服第三》三款談服飾美,是《閑情偶寄》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而在正文之前的一段小序,李漁談了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即服裝的文化內涵,也很值得重視。
人的衣著絕不簡單的是一個遮體避寒的問題,而是一種深刻的文化現象。李漁通過對“衣以章身”四個字的解讀,相當精彩地揭示了三百年前人們所能解讀出來的服裝的文化內容。李漁說:“章者,著也,非文采彰明之謂也。身非形體之身,乃智愈賢不肖之實備於躬,猶‘富潤屋,德潤身’之身也。”這就是說,“衣以章身”是說衣服的穿著不隻是或主要不是生理學意義上的遮蔽人的肉體從而起防護、避寒的作用,而是主要表現了人的精神意義、文化蘊涵、道德風貌、身份作派,即所謂“智”、“愈”、“賢”、“不肖”,“富”、“貴”、“貧”、“賤”,“有德有行”、“無品無才”等等;而且衣飾須與其文化身份、氣質風貌相合,不然就會有“不服水土之患”,正如餘懷眉批所言:“此所謂三家村婦學宮妝院體,愈增其醜者。”三百年前的李漁能作這樣的解說,實屬不易。今天,服裝的文化含義已經很容易被人們所理解,甚至不需要通過專門訓練,人們就可以把某種服裝作為文化符號的某種意義指稱出來。這已經成為一種常識。譬如說,普通人都會知道服裝的認知功能,從一個人的衣著,可以知道他(她)的身份、職業,特別是軍人、警察、工人、農民、學生、幹部等等,常常一目了然;進一步,可以知道他(她)的民族、地域特點,是維吾爾、是哈薩克、是苗、是藏、是回、是漢……是南方,是北方,等等,也很清楚;再進一步,從一個人的服飾可以認識他的愛好、追求、性格、氣質甚至他的理想,等等--這要難一些,但細細揣摩,總會找到服飾所透露出來的某種信息。再譬如,人們很容易理解服裝的審美功能,一套合身、得體的衣服,會為人增嬌益美,會使一個女士或男士顯得光彩照人。再如,服裝還可以表現人的情感傾向、價值觀,特別是服裝還鮮明地表現出人的性別意識,不論中國還是外國,男女著裝都表現出很大差別。等等。
服裝作為一種文化現象,隨人類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發展變化。從新石器時代的“貫頭衣”,秦漢的“深衣”,魏晉的九品官服,隋唐民間的“半臂”,宋代民間的“孝裝”,遼、西夏、金的“胡服”,明代民間的“馬甲”和欽定的“素粉平定巾”、“六合一統帽”,清代長袍外褂當胸加補子的官服、女人穿的旗袍,民國的中山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的列寧裝,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五花八門的時裝,等等,可以看出不同時代豐富多彩的文化信息。
在中國古代,特別是帝王專製製度之下,服飾的這種文化內涵又往往滲透著強烈的意識形態內容。服飾要“明貴賤,辨等列”。曆代王朝都規定服飾的穿著、製作之森嚴等級,不但平民百姓與貴族、與士大夫要區分開來,而且在統治階級內部,皇家與官員、高級官員與普通官員,服飾(包括色彩、圖案、質料、造型等等)都有嚴格等級劃分,違例者,輕的有牢獄之災,重的就要掉腦袋。唐代大詩人杜甫有一首五古《太子張舍人遺織成褥段》,有幾句是這樣的:“客從西北來,遺我翠織成。開緘風濤湧,中有掉尾鯨。逶迤羅水族,瑣細不足名。客雲充君褥,承君終宴榮。空堂魑魅走,高枕形神清。領客珍重意,顧我非公卿。留之懼不祥,施之混柴荊。服飾定尊卑,大哉萬古程。今我一賤老,裋褐更無營。煌煌珠宮物,寢處禍所嬰。”所謂“服飾定尊卑,大哉萬古程”,就是說曆來服飾就定下尊卑之別,不能超越規矩。杜甫自稱“非公卿”,西北來的這位張舍人所贈寶物,與自己的名分不稱,他不敢享用。
杜甫所遵循的是官家嚴格的服飾製度,但是,李漁的服飾美學卻表現了民間的審美傾向。黃強教授在《李漁與服飾文化》中論述了李漁的這種傾向性的變化。他說:“李漁服飾理論的重心有了很大程度的轉移:服飾的審美趣味壓倒了政治等級色彩,個性要求壓倒了共性原則。”雖然黃強的論述並非完美無缺,但他的基本觀點無疑是很有價值的。的確,李漁服飾美學思想的變化,透露出明末清初整個社會文化的變化及其受它影響服飾文化觀念的變化。中國數千年的政治專製和文化專製,越到後來,譬如宋明時代,越多地遭到一些具有叛逆思想的人質疑;而民間對服飾的森嚴規定也發起一次次衝擊。朱熹就感歎:“今衣服無章,上下混淆。”到明末清初政權轉換時期,漢族文化(包括服飾文化)受到滿族文化(包括服飾文化)的強製性打壓,從士大夫階層到普通民眾,文化思想也處於劇烈變動狀態。以往的專製文化下的服飾製度,也必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在這樣的情況下,李漁服飾美學傾向的變化就是十分自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