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工作在一家叫做十字街三十三號的酒吧,每天以賣笑為生。
他漸漸迷失了自己,唯一存留的一點人性就是他的傲氣。
雖然他的皮囊已經腐爛,但他內心深處依然渴望有一個人,走進他的世界。
雖然這想法荒誕,離譜,但他也隻是把它當做糖一樣偶爾想想,以此獲取一點心靈上的快慰。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看起來很窮苦,不知道為什麼會來到十字街三十三號。
可是他看見小開之後就像流浪狗見了骨頭,急切的衝了過來。
他狠狠地抱住小開,不停地叫他,“小開小開……”
小開嫌棄的推開他,“你哪位?帶夠錢了嗎你就亂抱我?”
阿等的眉頭一皺,他滿眼都是心疼。
但是他依然說,“我有錢。”
小開輕笑,“正好最近缺錢。”
說完他拉著阿等,兩人去了小開租住的那個小房子。因為小開說,與其花錢去賓館,不如把錢直接給小開。
到了小開那裏,阿等近乎膜拜一樣的擁著小開,他吻遍了小開身上的每一寸皮膚。
小開沉默的看著他,任由他在自己身上逡巡。
他想起這個人了。
這個自己曾經不屑的人。
小開曾經叫自己的跟班們揍過他,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那人依然往自己身上貼。
於是他又揍了他無數次。
每一次阿等都鼻青臉腫,但是他像被揍上癮了一樣,依然跟著小開。
直到有一天小開的家發生變故,破產,父母離異,他跟著父親搬家。
某天上學歸來,他的爸爸不在家。
以及以後,他爸爸再也沒回來。
小開不用上學了,他很快開始餓肚子。
他還要活下去,即使沒有驕傲。
他做過很多苦工,那些個勞累的日子裏他一個人走下來。
直到某一天,他被一個陌生的男人騷擾了。
而且……被強迫了。
小開幾乎瘋掉,可是一夜之間,他又想開了。
這世界,也就這樣吧。還有什麼好矜持的?為什麼還要受這罪?
小開決定不再虧待自己,他要賺錢,賺多多的錢,享受所有能享受的物質生活。
於是他去了十字街三十三號,做了MB。
……
我將新章發送出去,開始做我今天要完成的工作。
晚上的時候,看到有新評論,是一個叫做“陌上花未開”的讀者。
她評論說,“寫得略悲傷呢,不過筆墨用得少了點,要是能再細致一些會更好。不過就算這樣也算吸引人了,作者你加油哦,我看好你。”
我給她回複說,“謝謝你的鼓勵。”
第二天的時候,又多了新的評論,一個叫做“抓蟲”的讀者給我留了評,指出了很多的錯別字。並且說,“作者姑娘似乎是個很認真的人,我抓蟲不要介意哈……要是不喜歡我就不抓了~”
我沒有反駁她的“作者姑娘”,直接給她回複,“謝謝抓蟲,我喜歡。”然後重新編輯章節,改好錯別字之後,點擊修改。
習慣性的點擊專欄底部的友情鏈接,發現驚鴻一瞥早就更新了新章。
我看了一眼文章的點擊以及收藏情況,發現這個文按照他慣常那樣,似乎該入v了……
我點開更新章,開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