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犯人,但在牢房裏卻過著衣食無憂、逍遙自在的生活,政府甚至還將他的妻子安排在離牢房不遠處住下,批準他定期出獄與妻子同居。在坐牢期間,居然跟他的妻子生育了兩個小孩,並且由政府負責幫助他養大成人。
這是發生在建國初期一件真實的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善待一些特殊日本戰俘的真實縮影,即使他們的雙手沾滿了中國人的鮮血。
估計沒有哪個國家會如此優待戰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戰俘所受到的優待遠不僅如此,甚至在民國時期,在中日戰爭剛結束的時候,日本戰俘也受到了全世界戰俘最寬厚的待遇。
抗戰初期,要想活捉日本士兵,是件不太容易的事。首先,中日兩軍間的武器裝備、戰鬥力等各方麵都相差甚遠,因此在戰爭初期,無論是國民黨軍隊還是共產黨軍隊都處於戰略防守和敗退的狀態。其次,日軍士兵受到武士精神的影響。如果被俘,對於他們來說是件奇恥大辱的事情,因此多數日本士兵在戰敗時,通常都會選擇剖腹自盡。
根據記載,從抗戰初期到抗戰結束,共有1 300名日軍戰俘,包括八路軍移交過來的部分。這1 300名日軍俘虜被關押在兩個戰俘營裏,依據國際公約對待。既不會讓他們吃勞役之苦,也不會給他們什麼“特別的優待”。
在蘇軍出兵中國東北後,共俘虜了日本關東軍60萬人,蘇軍將這批俘虜組成了“獨立勞動營”,強迫他們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由於當地並沒有做好戰俘的安置工作,戰俘營裏住房緊張,糧食匱乏,衣物供應不足,環境惡劣。從1945到1946年,在這短短的一年時間裏,就有55 000名日本戰俘命喪牢房。這與中國戰俘營裏的1 300名戰俘最後全部都活著回國的情況形成了鮮明對比。但中國方麵也有對戰俘毫不留情的將領,其中最突出的,要數新1軍軍長孫立人。
新1軍是在1941年被編入到中國遠征軍的序列,在第一次遠征緬甸的作戰中,中國軍隊慘遭失敗,導致新1軍被迫撤往印度的蘭姆伽。撤下來的國軍將士原本就對日軍有著深仇大恨,這次緬甸戰場再添一筆新賬。後來新1軍在印度裝備了全副美式裝備後,又重新回到緬甸戰場,在胡康河穀一戰中大獲全勝,俘虜了1 200名日軍士兵。當孫立人得知這些日軍士兵都隸屬於日軍第18師團的時候,他怒發衝冠,一幕幕血腥的場麵在腦海裏呈現出來。在淞滬會戰時,中國軍隊與這個第18師團火拚,不計其數的中國軍人命喪黃泉。第18師團在攻下南京之後,又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南京大屠殺”,數以萬計的無辜國人慘死在他們手裏。最讓人氣憤的是,這1 200名戰俘並非誠心投降,被俘後,仍時不時偷襲看押士兵,時刻準備逃走。舊賬加新賬,最後孫立人下令,將這1 200名日軍俘虜(除1名台灣人外)全部就地處決。因為這件事情,孫立人還受到過國際軍事法庭的調查,但到最後不了了之。
抗戰勝利後,日軍戰俘數量倍增。為了保證俘虜的安全,當時的國民政府發出了“以德報怨”的號召,並且在短短3個月之內,把這些日本俘虜遣送回國。遣送回日本的俘虜不僅可以攜帶他們的個人物品,甚至還允許攜帶現金,同時還向他們派發糧食,僅計算發放糧食的費用,就耗費了102.574億元。這對剛剛結束戰爭滿目瘡痍的中國來說,算是一筆較大的開支。被釋放回國的都是普通士兵和中下級的軍官,對於罪不可赦的戰爭罪犯,國民政府予以逮捕和審判。從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共逮捕日本戰犯2 357名,經南京和上海、北平、漢口、廣州、沈陽、徐州、濟南、太原、台北等10處軍事法庭的分別審訊,至1949年1月受理案件總計2 200餘件,判處死刑人數達145人,判處有期或無期徒刑的400人左右。
在延安,中國共產黨用另一種方式對待日軍俘虜。這裏開辦了日軍戰俘學校(延安日本工農學校),對戰俘進行教育和感化,略見成效。在學校創辦的5年期間,大約有500多名戰俘接受教育,他們大多留在八路軍的隊伍裏,但是他們極少直接參加對日作戰行動。1945年後,中國共產黨軍隊收繳了大量的日軍武器,在武器的使用和改進方麵,這批戰俘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中共軍隊在東北也接收了一批新的日本戰俘。這些戰俘被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總計有982名。在這些戰俘中既有罪大惡極者,也有普通的士兵。無論是什麼身份,他們都得到了全世界戰俘最好的待遇,除了開頭所描述的優待戰俘的情景外,這些戰俘一日三餐都是細糧,而且從來不強迫他們參加勞動。這批戰俘中判得最重也隻是20年有期徒刑,沒有任何一個被判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1964年這批戰俘全部被平安遣返回國。
東京大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