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寇克立刻肯定地點頭表示讚同:“是的,我一下子想不起來。”
“現在你想起來了,你又是怎麼關燈的呢?”
“我——”他停下來,然後才說道,“關掉電燈開關。”
“開關在哪裏,上尉?”
“我想不起來了。”
“再好好想想,你一定記得的。”
“靠近玄關門邊的地方,我想。”
“在門的哪一邊呢?”
“我不知道,”李寇克可憐兮兮地說:“我當時太緊張了……我想應該在門的右邊。”
“是進門還是出門的右邊?”
“出去時。”
“那就是在書架附近?”
“是的。”
萬斯看起來非常滿意。
“現在有一個關於槍的問題,”他說,“你為何把它交給聖·克萊爾小姐?”
“我太懦弱,”上尉回答,“我怕他們會在我的公寓裏找到這把槍,卻從沒想過會連累她被懷疑。”
“因此當她被警方懷疑時,你立刻從她家中取走手槍擲入東河?”
“沒錯。”
“彈匣裏少了一顆子彈——更令人起疑。”
“我也如此想,所以才把槍扔掉。”
萬斯皺眉說:“那就奇怪了,一定是有兩把槍。我們在河裏撈獲一把柯爾特自動手槍,彈匣是滿的……上尉,你肯定從聖·克萊爾小姐家中取走扔進河裏那把槍是你的嗎?”
我知道壓根兒沒有從河中尋獲手槍這檔子事,我不明白萬斯是否想將女孩牽扯進來,馬克漢也是一臉疑惑。
李寇克並沒回答,過了一會兒,他固執地說:“不可能有兩把槍,你們找到的那把是我的……我又將彈匣裝滿了。”
“噢,那就沒有問題,”萬斯的聲音愉快且安心,“還有一個問題:上尉,你今天為什麼來自首並認罪?”
李寇克伸出下頜,在整個交叉訊問過程中雙眼首度露出光芒:“為何?因為這是唯一能做的事,你們沒有理由地懷疑一個無辜之人,我不希望再有人受苦。”
訊問終止了,馬克漢沒有提出問題,獄警將上尉押走。
門在他身後關上,異樣的沉寂籠罩室內,馬克漢怒氣衝天地坐在那裏,雙手枕在腦後,兩眼盯著天花板。少校坐回原來的椅子上,滿意地看著萬斯;萬斯用眼角斜睨馬克漢,嘴角含笑。三個人的表情明顯地表達了對訊問後的反應:馬克漢苦惱,少校欣慰,而萬斯懷疑。萬斯終於打破沉默,以淡淡的口吻說:“你現在知道認罪是多麼不可靠了吧?我們單純高貴的上尉實在不是一個編故事的高手,全世界沒有人比他更不會說謊,他的愚蠢連要模仿都很困難,他竟然指望我們相信他有罪,真令人感動!他大概以為你會將自白書插在他襯衫的口袋送他上絞架。你注意到了,他連那晚進入班森屋子裏的方式都搞不明白,範菲承認曾在屋外出現的事實幾乎破壞了他和預定受害人一同進屋的即席解釋。他完全不記得班森的服裝不整,當我提醒他時,他必須自圓其說,所以馬上讓班森快跑上樓迅速更衣。還好報上沒有提到班森的假發,所以當我問班森換好衣服下樓,頭發顏色是不是不同時,他根本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對了,少校,你弟弟脫下假牙後說話是否比較含糊?”
“相當明顯,”少校回答,“如果那天晚上艾文將整排假牙取下——上尉絕對能夠注意到。”
“還有很多事情他都沒注意到,”萬斯說,“比方說,電燈開關和珠寶盒的位置。”
“這一點他錯得太嚴重,”少校插口,“艾文的房子是舊式建築,僅有的開關是吊燈下的垂飾。”
“是的,”萬斯說,“然而,最大的漏洞出在槍上麵,他完全語無倫次,他原先說因為少了一顆子彈故將槍扔進河裏。當我告訴他彈匣是滿的時,他又解釋說自己將它填滿,要我認定那把槍是他的……整件事十分明顯,他以為聖·克萊爾小姐有罪,所以想盡辦法攬過所有罪責。”
“我也是這麼認為。”班森少校說。
“不過,”萬斯若有所思地說:“我對上尉的態度有一絲不解,他無疑與謀殺案有某些關聯,不然不會在第二天將手槍藏在聖·克萊爾小姐住處。他是那種隻要有人對他未婚妻起邪念就會發威的笨家夥,很顯然,他問心有愧,但又是為了什麼呢?絕不是為了殺人。這是樁精心策劃的謀殺案,上尉不是個中能手,他的個性固執,好打抱不平,有勇無謀,據理力爭,完全是標準的騎士精神,他要所有的人看到他英雄的風采。這種人不屑當風流倜儻的唐璜,心中理念十分單純。若真是上尉殺的,他不會對愛人的手套與提包視而不見,他會將它們一並帶走。實際上,他殺班森的可能性和沒有殺相等,就像琥珀中的小昆蟲一樣或有或無。即使他真的想殺死班森,也肯定不是用這種方式。”
他點起一根煙,望著嫋嫋上升的煙說道:“如果我猜得沒錯的話,我推測在他準備動手時,才發現已經被人先下手為強。這個說法非常合理,解釋了範菲在門外見到他和他第二天將槍藏匿在聖·克萊爾小姐家的證詞。”
電話鈴響了,歐斯川德上校希望能和檢察官講話,馬克漢交談了一會兒,不悅地對萬斯說:“你那位嗜殺的朋友問我逮捕了什麼人沒有,如果我還沒動手,他願意無條件提供無價的珍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