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3 攜手走向聽證席(3 / 3)

比爾真實的立場當然並不是同政府作對,他希望大眾能理解他的真實想法。於是,他給《商業周刊》寫了封信,希望借該周刊緩解微軟與美國司法部的矛盾:

我們當然希望增進與政治領導人的對話,好讓他們了解,我們所代表的卓越意義。

在美琳達與比爾參加過的一些司法部聽證會上,比爾並沒像人們所說那樣好爭辯、脾氣暴躁。雖然他認可法院對微軟做出的裁決,但是在一些原則問題上卻不輕易妥協。

在一次聽證會後,比爾對妻子說:

“美琳達,現在的情況基本上就這樣了,美國政府說我們的產品太能幹了。他們說他們會設法使微軟的視窗係統不能支持因特網。所以,我會告訴我的律師團,為我們設計Windows95的能力、設計WindowsNT的能力以及各種設計語言的能力辯護。訴訟過程的觀察者也許會,也許不會搞懂法庭上發生什麼事,可是我已要求他們為那些能力辯護,因為我認為,那不隻是對微軟很重要,對個人電腦使用者也相當重要。”

事情總是出現變數,在接下來的訴訟中,司法部在他們的訴訟中要求執行一項審查過程,那就是說,他們必須要檢查微軟設計的任何新產品,可這與管製產品沒什麼區別。

那時,美琳達發話了:

“微軟不是壟斷者,你們沒有理由這樣做。壟斷者,按照定義來說,是一家有能力限製新公司進入市場,而且片麵控製價格的公司。顯然,微軟沒有能力做到這點。”

沒想到美琳達的一番話,竟讓那些伶牙俐嘴的法官司們很是為難了一陣子。雖然,美琳達並不是一個善辯的人,但她總會據理力爭的。

也有人向微軟的外交部門打聽這件官司,可是微軟隻向外聲明三件事情:上訴權是美國法律體係的基本原則,在上訴結束之前,任何事都沒有定數;對於這個出色的企業,對於微軟這樣出色的員工,對於微軟的產品,他們會感到無比自豪;微軟的所有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自信。

在微軟與司法部打官司時,一些個人或企業也站出來為微軟說話,例如,太陽電腦公司的律師麥可·拉基斯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並不是所有企業都懼怕微軟,受製於微軟的勢力。”

史丹佛大學經濟學家羅伯特·霍爾說:

“我們不應該試著阻止微軟在Windows中納入更多功能——誰都沒有權力懲罰成功者。”

沃倫·巴菲特多年的合夥人伯克希爾·哈撒韋爾公司的副總裁查理斯·芒格也同樣認為,美國司法部以反托拉斯法糾纏微軟是錯誤之舉。他說:

“如果我掌管司法部的話,我就不會對微軟提起訴訟,我已目睹了美國頂尖的產業一個接一個地把自己的一切輸給了精明的外國人,如今,我們總算有了一家公司可以算是真正的大贏家,隻因為它對競爭對手苛刻,我們就應該削弱這個世界上最成功的公司,這種想法似乎是錯誤的。軟件應該充分整合,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道理比這個更明顯。我不是說,不會有其他的軟件被用來當作一種附加係統,可是我不希望民航班機是被幾百家不同的供應商湊出來的。我喜歡讓波音把它們整合起來。我強烈反對司法部現行的做法。”

比爾與美琳達認為,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無休止的“戰爭”,直到現在,司法部還是煞有介事地“參與”到微軟的一些企業經營中來。甚至在1995年5月份,司法部自感控訴微軟沒有收獲,便連同20個州聯名提出反托拉斯訴訟。司法部長珍妮特·裏諾再次指控微軟公司“窒息”因特網軟件市場,並且稱微軟非法運用營銷策略限製消費者的選擇。同年6月份,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出麵了,連同司法部對微軟的長期合作夥伴、英特爾晶片製造商展開調查,設法排除電腦軟件與硬件在電腦界的競爭障礙。

這又在美國社會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時值司法部正在調查美國總統比爾·克林頓的一樁官司,比爾·克林頓因此很快擺脫了司法部的糾纏。所以有人在《石板線上》刊載了一則幽默故事:

“我是個名叫比爾的家夥,被一個叫做珍妮特的女孩窮追不舍。同時,珍妮特也在追另一個名叫比爾的家夥,可是不知為什麼,那小子總能擺脫她的追隨。她現在已經停止追他,可是她仍然在追我!我們兩個人都不接受她的錯愛,我想弄清楚的是,她為什麼那麼仇視叫做比爾的家夥?另外那個比爾又是怎麼甩掉她的?到底他有什麼法寶是我所沒有的?”

美琳達也曾一度擔心,比爾被官司沒完沒了地糾纏,會不會影響到微軟的生存與發展。但是每每如此,比爾都會非常幽默地告訴她說:

“要我聽到槍聲就害怕,可能得動手術才行。”

顯然,比爾對官司已習以為常了,他已做好了笑對各種波折的心理準備。

微軟以驚人速度發展著,而微軟官司也許永遠是個變數。但一點不變的是,無論任何時候,隻要官司需要,微軟需要,美琳達都會鋌身而出,與比爾並肩走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