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書信是寫在這些簡、劄、牘上的,所以書信又稱為“簡”、“書簡”、“小簡”、“劄”、“書劄”、“牘”、“書牘”、“簡牘”。與此相聯係,親手寫的書信,又稱作“手劄”、“手簡”、“手書”;依據簡的長度,書信又稱“尺牘”;簡短的書信稱“寸劄”。
從戰國時代開始,在很長的時間內,絲織品與竹、木簡牘同是古人書寫的主要材料。絲織品當時有帛、素、繒、縑等名稱,因此寫在絲織品上的書信,便被稱為“帛書”、“縑書”、“繒書”、“素書”。至唐代,還流行用織成界道的絹素,稱“朱絲欄”、“烏絲欄”,專供書寫之用。古代用於書信的縑帛,通常在一尺上下,故書信又稱“尺素”。此外,用縑帛書寫的信,又稱為“帖”,如晉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陸機的《平複帖》等,都是書信,後人便又以“帖”稱書信。
雖然在公元前二世紀我國就已經產生了紙,但是社會生活中人們完全用紙代替簡帛卻經曆了一個相當長的過渡階段。直至南朝時,古時著名的花箋很多,有“五色箋”、“錦色箋”、“百韻箋”、“鳳尾箋”等等。或出之吳,或出之巴、蜀。最著名的是蜀箋中的“薛濤箋”,因該箋是薛濤用其成都宅旁的浣花溪水所造的紙加工而成,所以又名“浣花箋”。
唐宋時期的信箋,不僅色彩、圖案典雅,讓人喜愛,有的還加入香料,製成香箋。唐詩中有“香箋詠柳詩”之句,說的便是這種信箋。把紙加工成信箋的曆史,幾乎同紙的發明同樣古老,可以說,有了紙就有了信箋。自南北朝以來,用作寫信的信箋一般為八行,故而“八行書”又成為書信的別稱。
書信的別稱,除了與以上書寫材料有直接關係外,還與書寫工具、書信的包裝和書信的性質有聯係。直接用毛筆書寫於木劄上,書信便又稱“筆劄”;墨,古時又稱“翰墨”,用翰墨書寫的書信,便稱“書翰”。書信投遞時必須裝入封套,書信的封套古稱“函”,故而,書信又稱“函”、“信函”、“函劄”。來信稱“來函”;單位機關的信件稱“公函”。信件的封套口古稱“緘”。信件裝入封套後,需加緘封,所以書信又稱“緘劄”。
另一個與書信包裝形式有關的別稱叫“魚書”。唐代自貞觀年間開始,就用朝鮮厚繭紙製成信函,形若鯉魚,兩麵俱畫鱗甲,腹中可以藏書,名叫“鯉魚函”。信函製成鯉魚之形,典出自古樂府《飲馬長城窟行》雲:“客從遠方來,遺我雙鯉魚,呼童烹鯉魚,中有尺素書。”由此衍出了鯉魚傳書的故事。唐代詩人李商隱詩雲:“篙雲秦樹久離居,雙鯉迢迢一紙書。”
因而,書信亦稱“魚書”,信函稱“魚函”、“鯉封”。另外還有鴻雁傳書的故事,因此,信使也被稱為“魚雁”、“鴻鱗”。
與書信性質有關係的書信別稱,有“鄉書”、“家書”、“竹報”等。“竹報”取“竹報平安”之意。匿名信稱“飛書”。《後漢書·梁統傳》記載:梁統兒子梁鬆永平“四年冬,乃懸飛書誹謗下獄死”。李賢注:“飛書者,無根而至,若飛來也,即今匿名書也。”
在書信的往來中,又形成了一些別稱。將他人的來信美稱為“華章”、“華翰”、“蘭章”;說對方貶損身份給自己寫信,而敬稱他人的來信為“損書”;酬答別人的書信,稱“報章”。此外,書信的別稱還有“啟”,表示陳述的意思。
信封的由來
信封起著保守秘密的作用。信封的產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紀。當時的亞述人開始用粘土燒製陶器當信封,信紙也是粘土,將文字刻在粘土板上,封在陶器裏,收信人隻需打開陶罐,就能讀到信了。
世界上最早的紙信封是英國發明的。1820年,英國商人布魯爾在海濱度假時,發現很多女士喜歡寫信,但又怕信中內容被他人偷看。他靈機一動,便趁機設計了一些紙袋,用來將信件裝起來,而不被人看到。
而且這之後,信封竟然為英國當局所承認,這批信封就成了世界上第一批紙質信封。1844年,倫敦出現了製造信封的機器,從此紙質信封作為一種新的郵政產品為全球采納。
我國最早的信封是在春秋時期出現的。春秋秦漢時,常見的書信稱作“木牘”。木牘一般長一尺,所以也叫“尺牘”。
這時所謂的信封是用木板製成的,呈鯉魚狀,有一底一蓋,裹在“尺牘”的外麵。木板上刻有三道線槽,用繩子捆繞三圈,然後再穿過一個方孔縛住,在線槽或交叉處加以檢木,封上粘土,上蓋印章,作為信驗,以防私拆。這種木製的封麵就是我國曆史上最早的信封了。
長輩書信用語
書信的用語與寫信的對象密切相關,不同的書信對象,用語有不同的講究。書信的對象大致可分為三類:一是長輩,如父母、師長、上司等;二是同輩,如兄弟、朋友、同學、同事等;三是晚輩,如兒、侄、學生等。
給長輩寫的信,上款一般不具長輩姓名,而是用相應的名詞代替,如“父親”、“母親”、“老師”等。在長輩的代稱之後,舊時常見行文有加“大人”一詞。“大人”一詞之後,還有敬辭和領起正文的習慣用語。
如果信是寫給父親,上款一般可寫為“父親大人膝下,敬稟者”。寫給母親,上款一般可寫為“母親大人膝下,敬稟者”。“膝下”之稱,專用於父母。“膝下”,原表示幼年,取意於子女幼時依於父母的膝下。後用以表示對父母的愛慕,並在與父母通信時,用為敬辭。“敬稟”的“稟”,泛指下對上陳述事情。領起正文的“敬稟者”,普遍用作對父母、老師和其他尊長書信上款的用語。
如果書信是寫給老師的,上款可寫為:“老師大人函丈,敬稟者”。“函”,是“容”的意思。“函丈”,指師生相對,中間有容一丈之地,以便於講問指點。“函丈”一敬辭專用於老師。給老師書信的上款,除了“函丈”一詞外,還可用“座下”、“座右”、“座前”、“尊前”、“道席”等敬辭。“座下”、“座右”、“座前”、“尊前”等敬辭,除對老師外,也可用於一般尊長。
如果書信是寫給上司或做官的尊長,上款可寫為:“××大人鈞鑒,敬稟者”。古代以鈞陶比喻國政,所以後來對仕宦的稱呼多冠以“鈞”字,逐漸成為官場的俗套。給上司或做官的尊長書信的上款,除了“鈞鑒”一詞外,還可用“鈞座”等敬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