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百裏奚、孟明視事跡考(3 / 3)

百裏奚、孟明視是否父子關係,史料缺乏,無從考知,但是也不能排除這種可能。《史記》“父子說”在沒有其他新的材料予以推翻時,目前輕易否定也不合適。

下麵就上述史籍相抵牾之處作一解釋。

《史記·商君列傳》一段,是商鞅在詢問趙良他與百裏奚孰賢時趙良的回答。戰國士人為打動人主,言論本有誇飾甚至虛構的特點,趙良的話與《秦本紀》矛盾,我們自然是首先應該相信《秦本紀》。

李斯在《諫逐客書》中雲:“昔繆公求士,西取由餘於戎,東得百裏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孫支於晉。”百裏奚輾轉數國,李斯單單提到宛(宛屬楚國),百裏奚有可能去過宛。又媵於秦者當從《左傳》,隻有井伯,無百裏奚。《呂氏春秋·慎人篇》《戰國策·秦策五》《莊子·庚桑楚》《說苑·臣術》《說苑·善說》俱言鬻百裏奚以五羊皮一事,《孟子·告子下》也雲:“百裏奚舉於市。”百裏奚也被時人稱作五羖大夫。五羊皮一事可信。這樣,百裏奚的活動路線就應該是:虞(百裏奚為虞人)、晉(虞滅於晉後入晉)、宛(亡走宛)、秦(五羊皮贖之秦)。至於《呂氏春秋·慎人篇》載百裏奚“亡虢而虜晉”,當是虞、虢同時為晉所滅,造成了誤載。

百裏奚和孟明視是穆公時期兩個重要人才。百裏奚代表元老派,參與決策穆公時的國家大事。孟明視屬於少壯派,作為將帥數次帶兵作戰,增修國政。從兩人流傳至今的辭令看,都體現了卓越的政治才能,不凡的政治見識。

百裏奚事跡在後代廣為流傳。《樂府詩集·琴歌》中的《百裏奚妻》,據傳為百裏奚富貴後他的妻子所作,明代薛虞畿《春秋別典》卷三、清代陳厚耀《春秋戰國異辭》卷二十二對這首詩歌也有載錄,逯欽立先生《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中《先秦詩卷二》收錄。詩歌如下:

百裏奚,五羊皮。憶別時,烹伏雌。炊扊扅,今日富貴忘我為?

百裏奚,初娶我時五羊皮,臨當別時烹乳雞,今適富貴忘我為?

百裏奚,百裏奚,母已死,葬南溪。墳以瓦,覆以柴。舂黃藜,搤伏雞。西入秦,五羊皮。今日富貴捐我為。

《樂府詩集》引應卲《風俗通》曰:“百裏奚為秦相,堂上樂作,所賃浣婦自言知音,因援琴撫弦而歌。問之,乃其故妻,還為夫婦也,亦謂之扊扅。”

《風俗通》謂本詩作者為百裏奚妻,對此前人早已提出疑義。元代劉玉汝《詩讚緒》曰:“秦人勁悍而染戎俗,故輕室家而寡情義……《扊扅》之歌見《風俗通》。百裏奚為相,所賃澣婦能歌而不識其為妻,事奇而理不通,恐歌則有之,事未必然也。”劉氏所言有理,但此歌能流傳自東漢,則詩歌內容大致不誤。

詩歌中所述事件確實與百裏奚生平有一些相合之處,如西入秦、五羊皮等,本詩取材於百裏奚當無疑義,應是民間藝人據百裏奚生平而作,可見百裏奚故事到漢代還為人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