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明清地方文書檔案遺存述略(4)(2 / 3)

盛宣懷檔案 上海圖書館藏。計十七萬八千餘件,一億多字。該檔案係盛宣懷家族自1850年至1936年的曆史記錄。其中前二十年的檔案主要屬於盛宣懷父親盛康,而盛宣懷逝世後,其後人又繼續記述了二十年。盛宣懷(1844—1916)是清末著名的政治家、企事家、福利事業家和官僚買辦,親曆過許多重要事件和活動。他自1870年入李鴻章幕僚後,事無巨細記錄自己的日常生活、官場活動、商貿事業、交際往來等等,從未間斷,並幾乎將所有日記、文稿、信劄、賬冊以及來信、來電、來文等保存下來。這些檔案涉及了近代中國史上大部分重大曆史事件,成為研究洋務運動史、中國近代資本主義發展史、中國近代實業思想史、近代上海史等十分珍貴的原始史料。被譽為研究中國近代史的一個資料寶庫。

還有一些重要的明清地方文書檔案,因篇幅所限,恕不一一列出。總之,這些文書檔案既有土地契約,又有商業文書;既有民間契約文書,又有地方官衙檔案;既有少數民族契約文書,又有專門事項檔案;既有平民百姓的歸戶文書,也有官僚富賈的家族檔案等等,涉及廣泛領域,內容十分豐富。它們各具特色,都有其獨特的研究價值;而徽州文書則以其數量大、種類多、涉及麵廣、跨越曆史時代長和研究價值高等特點,最具代表性。

三、明清地方文書檔案的研究價值

隨著近代曆史科學的誕生和發展,在史料學方麵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一是史料的采用範圍不斷擴大。以中國史研究來說,舉凡甲骨金文、簡牘帛書、官府檔案,契約文書、墓誌石刻、譜牒家乘、出土文物,乃至田野調查、圖像史料、口述曆史等等,都包括在史料搜集與利用的範圍之內。二是對第一手資料的重視。史學作為一種科學研究,實證性的論證是它的基礎。而要進行科學實證,就不能不重視第一手資料的搜集和利用。在史學研究中,雖然什麼資料都可以用,但不可否認,資料本身的性質是有所不同的,其中有一手資料與二手資料、原始資料與晚出資料、直接資料與間接資料之分。所以研究之中最重要的是搜集那些證據確鑿的原始資料,用第一手資料說話,才能使立論符合實際,得以成立,才能做到科學論證,具有說服力。而文書檔案,由於它是在古代社會公私各種活動中直接產生的原始文本或文字記錄,故具有原始性、憑證性和文物性質。所謂原始性,即是與一般著述編撰不同,文書檔案並非後來加工創作出來的,而是在社會活動中直接產生的最初文本與文字資料;所謂憑證性,即這些在社會活動中產生的原始文本,如契約、合同、分書、婚約等,本是一種書證,在法律上乃具證據之効用;所謂文物性質,則指文書檔案雖屬文字資料,但作為曆史活動中直接產生的文本原件,亦構成曆史事件本身物質資料之組成部分,許多文書原本自其形成之日起就是唯一的,故亦具文物性質。總之,第一手資料正是文書檔案的基本屬性。因而在近代以來的曆史科學研究中,文書檔案史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開發利用越來越受到重視,這是必然的。

文書檔案可為史學研究提供典型的個案資料。在已麵世的明清地方文書檔案中,發現有較為完整的明代黃冊底籍,記載了包括幾個自然村在內、長達數十年的丁口與土地資料;有彙集一個家族若幹世代分家析產的鬮書彙錄;有曆時數十年至百年、數量達幾百件至千件的歸戶性文書;有某個商號長達若幹年的完整的商業經營賬簿;有關於某個案件的齊全的訴訟案卷,又有集中於一人的長達數十年的信函書劄等等。這種具體的鮮活而完整的個案資料,在一般的典籍文獻中很難找到。而史學研究中典型個案分析的價值和意義,並不僅僅在於它提供了一個例證。抽象論說源自於具體事例,宏觀概括離不開個案分析。那些研究中的真知灼見,理論上的創新發現,常常蘊涵在具體個案的考察之中。

文書檔案應該說是一個相當廣泛的概念。從史料學來說,它包含有多種史料,涉及史學研究的很多方麵。一方麵,文書檔案的種類極為繁多,十分龐雜。以交易類文書來說,即有土地買賣契約、典當文約、對換文約、租佃契約、借貸字據、投主文書、賣身文書等等。又如簿冊文書,則有置產簿、收租簿、祭祀簿、合同簿、分家簿、會書會簿以及各種商業賬簿等等。另一方麵,即使一種文書所涉及的內容也常常是多方麵的。如土地買賣文契,既有資產積累、土地流動、田土價格等經濟方麵內容,也有契約訂立、交易程序、簽押證人等法製方麵內容,還有找價添價等地方民事習慣內容等等。又如宗族文書,既有宗族結構、人口生育等社會史方麵內容,又有族產經營、財產繼承等經濟史方麵內容,也有宗族糾紛、訴訟案件等法製史方麵內容等等。總之,明清地方文書檔案包含的內容極為廣泛,內涵十分豐富,涉及土地關係、賦役征調、民間借貸、經濟人口、農村市場、宗族社會、家庭婚姻、財產繼承、司法訴訟、識字教育、醫療衛生、會社組織、諸神信仰、風俗習慣等諸多領域,為經濟史、社會史、法製史、教育史、文化史以及地方基層社會的綜合考察提供了多種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