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式同將張愛玲家裏的物品歸類,分為九大塊:一、銀行財務及稅務部分,需要讓律師處理,其結果將專函報告;二、家具,包括電視、燈桌、桌子等;三、衣服,包括化妝品等;四、來往信件,分為宋淇夫婦、親戚(姑姑與弟弟)與其他人的信件;五、作品手稿;六、身份證明,包括結婚證、公民證;七、隨身用品:眼鏡、假牙等;八、照片;九、書籍。
他來信谘詢我父母需不需要將這些東西原封不動地運回香港。他說如果全部裝箱,需要讓海關檢查,並要本人到海關處領取。我父母回複他說,某些普通東西不需要,如桌子、梯子、電冰箱、電視機。最後林式同以海運方式寄了十四箱東西過來,包括書籍、照片、衣物、鞋子、手提包、假發、毯子以及兩箱手稿。
1997年,我母親將一些手稿捐給美國南加州大學東亞圖書館,其中包括《同學少年都不賤》的手稿(2004年出版),《海上花》的英文譯本打字稿(後來由孔慧怡完成,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2005年出版),《少帥》的英文打字稿(2014年9月中英對照版由台灣皇冠出版),《中文翻譯:一個文化影響的媒介》的英文演講稿(已翻譯成中文,未發表)等。在1992年2月25日的信裏,張愛玲曾提及一份關於林彪的英文稿,但該稿不在遺物中,現在不知所蹤。
當時我母親留下了張愛玲遺物中的一些手稿在家裏,不知它們可否出版。我母親去世後由我處理出版,包括《重訪邊城》(2008年),《異鄉記》(2010年),《雷峰塔》《易經》的英文打字稿(後來由趙丕慧翻譯成中文,2010年出版)。這裏有一件軼事,當時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孫曉明找上門,要求閱讀《雷峰塔》《易經》以完成他的碩士論文,結果我同意了。不幸張愛玲將兩份打字稿的封麵掉亂,結果他2009年的論文《天才夢:張愛玲美國時期的生活與寫作初探》裏麵的《雷峰塔》應該是《易經》,而《易經》則應該是《雷峰塔》。不過孫曉明還是第一個寫了有關這兩本書的人。
林式同還去銀行把張愛玲的存款取出。張愛玲在美國有六個戶口,花旗銀行、美國銀行等,林式同總共找到28107.71元美金。去銀行取錢並不是憑著一份所謂遺囑就可以拿到的,因為銀行不會根據一張紙而將戶口金額全數轉賬。林式同要經過洛杉磯市遺產承辦法庭辦理手續,需出示死亡證明、確認遺囑、確認遺囑執行人。完成後,法庭就會發指令給林式同去銀行取錢。外麵有一些說法是,林式同沒通過法律途徑就把錢取出了,因此沒有法律效應。這種說法完全不可能,銀行不會隨便把錢給人,他們隻服從法庭的指令。
林式同先把張愛玲銀行的28000多元美金全數彙給我父母,並列出消費清單,包括黑箱車、冷藏、火葬、租船等花費,以及找遺產承辦法庭所用的律師費、所租單位的清潔費、搬運費、電話費、郵費、煤氣費、電費、把東西運回香港的運輸費等。林式同告知上述費用估計是11687.03美元,我父母隨後就把這筆費用彙還給他。張愛玲有28000多元美金的存款,當時美元兌港幣彙率是7.75左右,所以張愛玲死後共有20多萬港幣,這在當時不算多也不算少,網上有人說她生前窮得要拾紙皮來糊口,是無稽之談。
沒過多久林式同也去世了。他的太太是日本人,患了老年癡呆症,忘記他是誰,讓他痛心,因此他寫了一本《你是誰啊!》。他寄了一份電腦打印本給我父母,應該沒有出版過。書的後語是:“這是一個大時代的一對小夫妻的故事。這是個不能留學而留學,不願移民而移民,抗日而和日本人結婚,自認是中國人而不是中國人,要愛國而沒有國可愛的人,掙紮著度過了一生的故事。這故事由老人癡呆症的來臨而結束。它和每一對夫妻一樣,期間充滿了喜怒哀樂,悲歡離合。”
我要補充的是,張愛玲究竟有多少錢。上麵我們說美國銀行有28000多美元,扣除身後事費用後是17000美元左右。我手上有些張愛玲與我父母的通信,裏麵有提及財務報告,我父親在香港幫張愛玲買了一些外幣或定期存款。哪個國家利息高而通貨膨脹低,賺的錢就比較多。我母親在香港以她自己的名義開了多個銀行戶口,其中一些是幫張愛玲管理的存款,但也有其他戶口是我父母、我三叔宋希與其他親朋戚友的。我不清楚哪些錢具體屬於哪個人,銀行也不會隨便給我詳細資料,因為他們不可以無故揭人隱私,就算是子女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