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對北大的第二次貢獻,是在抗日戰爭勝利之後。

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任命胡適為北大校長。時胡在美國,回國之前,北大校長由傅斯年代理。從敵偽手裏接辦北京大學,有很多棘手問題,如對日本統治下的北京大學的教職員如何處理便是一個問題,傅斯年決定一個不用。他給夫人俞大彩寫信說:“大批偽教職員進來,這是暑假後北大開辦的大障礙,但我決心掃蕩之,決不為北大留此劣根。”把困難解除,把“天下”掃平,為胡適回校鋪好道路,這是傅斯年做代理校長以報胡適的決心。他給夫人的信又說:“實在說在這樣局麵下,胡先生辦遠不如我,我在這幾個月給他打平天下,他好辦下去。”

自由:不是為了反自由

傅斯年,新文化運動和“五四”愛國運動的風雲人物,一個敢說敢罵的山東漢子。他在新文化運動中擁有重要的地位。

一是組織新潮社和辦《新潮》雜誌。胡適後來曾在《中國文藝複興運動》一文中說:“《新潮》雜誌,在內容和見解方麵,都比他們的先生們辦的《新青年》還成熟得多,內容也豐富得多,見解也成熟得多。”盡管公平地說,就社會影響而言,《新潮》仍是《新青年》之下的第二提琴手,但作為《新潮》雜誌的主任編輯,傅斯年對這份雜誌的貢獻是巨大的。

第二件大事是領導了5月4日的愛國大遊行。當天上午13間學校籌備遊行示威的會議是傅斯年主持的。下午2點半左右開始的遊行,總指揮是傅斯年。他扛著大旗走在隊伍前列,後來也是他率領隊伍衝到趙家樓。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他就堅決退出學生運動。然後他就出國留學,一去就是7年,直到1926年秋才回國。

傅斯年第二次同學生運動遭遇是在1927年。1927年的廣州,正是學生運動風起雲湧的多事之秋:中山大學左右兩派學生勢同水火,4月政變以後,執政當局橫暴地捉拿學生。當時,傅斯年在中山大學任教授,兼文科主任(文學院院長)和中文、曆史兩係係主任。

第三次是1935年的“一二·九運動”,當時傅斯年是北大的兼職教授,是堅決支持抗日的。

傅斯年麵對的第四次學生運動高潮是在1945年至1946年代理北大校長期間。

最具典型意義的是他對1945年學潮的處理。

傅斯年在給夫人的一封信中寫道:“11月25日,學生有會,地方當局(關麟征、李宗黃、邱清泉)禁止,學生仍開,遂在校外大放槍炮,幸未傷人,次日罷課。學校當局一麵向地方當局抗議,一麵勸令學生複課。乃李宗黃(代理主席)所組成之‘聯合行動委員會’竟於12月1日派大隊人分五次打入聯大,兩次雲大。其中一次……死者四人,鋸去大腿者一人……此外重輕傷十餘人,此等慘案有政治作用者豈有不充分利用之理?四個棺材一條腿,真奇貨可居,全昆明鬧得不亦樂乎……我對於李宗黃等之憤慨不減他人,同時也希望學校能恢複常軌。”“總括說:(1)地方當局荒謬絕倫,李宗黃該殺,邱清泉該殺,關麟征代人受過。(2)學校內部有好些不成話之事。”

從這封信中可以看出他對這些事件的態度:他敢於對抗當局的橫暴,救助學生,顯示了自由知識分子的本色。但反對學生陷入政治鬥爭,力求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這是傅斯年的一貫思想。他念念不忘1926年中山大學的整頓,認為在結束學校混亂狀態、改進教學等方麵的確起過良好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他的意見體現著胡適派知識分子對“五四”以來中國學生運動的反思。

他們認為,學生幹預國事是政治腐敗造成的,是關心國計民生的正義行動。但是,頻頻發生的學生運動已經出現不正常的現象:動輒罷課,學業損失太大,對大學和國家學術文化發展不利,學生不應淪為黨派鬥爭的工具。有些學生集會不尊重少數人的權利,不尊重他人的自由,不準反對自己意見的人發言,甚至發展到把與自己觀點不同的報館燒掉,把政敵的房子和家具燒掉,這就已經脫離民主、自由和法治的正軌,轉化為暴民專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