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物業篇(3)(3 / 3)

2.科學、合理、適時地安排好施工計劃,將施工噪音減少到最低程度。

思考題

1.隻強調施工進度而不顧客人利益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2.進行改造施工,如何盡量減少噪聲對客戶的影響?

停車場裏汽車突然起火

12月一天晚7點25分左右,中控室值班警衛人員同時接到大廈北門崗和大廳崗警衛的報警:“大廈北停車場有一輛汽車突然起火,請趕快救援!”險情就是命令,中控室值班警衛人員立即通知領班和巡邏警衛奔赴事發現場。大廈北停車場停滿了汽車,小區居民羅先生的小轎車也停放在其中。當羅先生發動汽車時機箱突然起火,強大的氣浪“砰”的一聲將機蓋掀翻,羅先生完全被這突發的場麵驚呆了,本能地逃出了車外,站在那兒不知所措。接到命令的警衛人員提著滅火器像離弦的箭一樣迅速趕到了現場。

正在巡視的大廈總經理也趕到了這裏。在總經理的指揮下,他們冒著汽車隨時可能發生爆炸的危險,站在距汽車不足一米的距離,用了6具幹粉滅火器,僅3分多鍾便將大火撲滅。周圍的汽車保住了,大廈的警衛人員轉瞬之間都好像變成了雪人。為防止羅先生的汽車再次複燃,警衛人員按照總經理的要求及時轉移了周圍的車輛,並將救火過程做了詳細記錄以作為保險索賠的憑證。

評析

防止火災是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不但大樓內不能發生火災,其他地方也應防止火災的發生。

1.大廈某一部位起火,要求警衛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首先是要求反應快、速度快。

2.在現場根據起火原因、燃燒物質確定使用何種滅火器材,采取正確的方法滅火。

3.為了控製火勢,要有必要的隔離措施和現場保護措施。

4.將事故過程做詳細記錄,作為保險索賠的憑據。由於以上幾個要點在預案中有明確的規定程序,火災事故發生後方能保證將損失降至最低。

思考題

1.一個完善的《消防預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2.如何提高客人的安全意識?

3.發生火災後應該怎麼辦?

4.如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

住戶車受損應由誰賠

一天,傅女士從家中開車直行時被正在倒車的範先生的車刮蹭,事發後附近崗哨的保衛通知管業部人員處理。範先生為外交人員,使館人員趕到園區處理此事,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誰是主要責任人,共同決定報警。警方稱中國法律規定園區內的交通事故不屬它們管轄範圍,無法前來處理。保衛部經理再三與警方負責人進行溝通,警方答應來園區解決。警方到園區查看現場後,認為責任在範先生,應由範先生負責賠償。管業部和保衛部經理親臨現場進行調解,了解到雙方的車都已經上過保險後,建議雙方能否與保險公司聯係理賠,雙方認可。協調中住戶及周邊鄰居強烈反映園區綠籬過高也是導致撞車事件的原因所在,住戶也多次強烈要求物業公司修剪綠籬。

評析

物業無權對這種交通事故裁決,應由警方出麵處理,因此,作為物業公司的保衛部應與警方保持良好的關係。保衛部、管業部管理人員及時到現場,處理辦法妥當,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作為物業管理,對園區的安全隱患應提早發現和解決。

1.物業對安全工作要引起重視,清除安全隱患。

2.物業部門要與行政執法部門保持良好關係。

3.物業部門對現場情況應進行及時、有效溝通協調。

思考題

1.如何對園區交通安全進行監控?

2.如何與行政執法部門保持良好關係?

3.如何為住戶創造安全優美的環境?

保安人員要增強法製觀念

3月份的一天,中控室一名領班在上夜班時抓了一名偷自行車的嫌疑人,在談話過程中打了偷自行車的嫌疑人,罰款400多元,並用辦出入證的收據給開了一張罰款單。放人後偷車嫌疑人報了“110”,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將罰款沒收,並讓保衛部墊付1000元醫藥費給偷車嫌疑人看病。此事一直拖到9月底,由於偷車嫌疑人未再要求公安機關繼續處理才算解決完畢。

由此說明保衛部在加強警衛人員法律、法規意識方麵的培訓還有待加強。

評析

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保衛部人員之所以受到公安機關的判罰,問題出在法製觀念淡薄、自身素質有待提高。

1.保安人員隻有教育的義務,沒有罰款的權利,更不能動手打人,這是一次深刻的教訓。

2.保安人員抓到犯罪嫌疑人後,不能自行處理,應送交公安機關審查處理。

思考題

1.大廈如何掌握對違法犯罪人員處理的權限?

2.怎樣加強保衛人員自身素質教育?

3.保衛部對外有沒有罰款權?

4.如何對員工進行法製教育?

5.本案例中保衛部人員錯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