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卷2(2 / 3)

格:我不會讚成的。

蘇:你也不會讓一個男子弄一個科林斯女郎來做他的情婦吧,如果要他把身體保養好的話。

格:當然不會。

蘇:你也不會讚成有名的雅典糕點的吧?

格:一定不會。

蘇:因為我認為所有這種混雜的飲食很象多音調多節奏的詩歌作品。

格:誠然。

蘇:複雜的音樂產生放縱;複雜的食品產生疾病。至於樸質的音樂文藝教育則能產生心靈方麵的節製,樸質的體育鍛煉產生身體的健康。

格:極是。

蘇:一旦放縱與疾病在城邦內泛濫橫溢,豈不要法庭藥鋪到處皆是,訟師醫生趾高氣揚,雖多數自由人也將不得不對他們鞠躬敬禮了。

格:這是勢所必至的。

蘇:奇貨可居的醫生、法官,不僅為一般老百姓和手藝人所需要,也為受過自由人類型教育的人們所需要。你們能看到還有什麼更足以證明一個城邦教育又醜又惡的呢?這些法官、醫生全是舶來品(因為你們自己中間缺少這種人才),你不認為這是教育醜惡可恥到了極點的明證嗎?

格:沒有比這個更可恥的了。

蘇:啊,還有一種情況你是不是覺得比剛才說的那種情況還要可恥呢?一個人不僅把自己的大部分時光花在法庭上打官司,忽而做原告,忽而做被告;而且還由於不知怎樣生活更有意義,一天到晚耍弄滑頭,顛倒是非,使用各種推論、借口、詭計、陰謀,無理也要說出理來;而所有這一切努力又都不過是為了無聊的爭執。因為,他不知道拋開那些漫不經心的陪審員安排自己的生活要美好高尚得多。

格:真的,這種比前麵所講的更可恥了。

蘇:除了受傷或偶得某種季節病而外,一個人到處求醫,豈不更是可恥?由於遊手好閑和我們講過的那種好吃貪睡的生活方式,身子象一塊沼澤地一樣充滿風濕水氣,逼使阿斯克勒比斯①的子孫們不得不創造出腹脹、痢疾之類的病名來,豈不更是可恥?

①特洛亞戰爭時希臘軍中的醫生。

格:這確是些古怪的醫學名詞。

蘇:我想在阿斯克勒比斯本人的時期,是沒有這種東西的。我是根據特洛亞的故事這樣推想的。當歐律皮呂斯①在特洛亞負傷時,那個婦人給他吃普拉納酒,上麵撒了大麥粉和小塊乳酪,顯然是一服熱藥。那個時候所有醫生並沒有說她用錯了藥,也沒有說當看護的派特羅克洛斯犯了什麼錯誤。

①柏拉圖大概是憑自己記憶引用荷馬史詩的。這裏的說法與現行史詩所記有出入。《伊利亞特》Ⅺ624處說是赫卡墨得把酒調給馬卡昂和溫斯托爾喝的。

格:受了傷,給他服這種藥確是古怪。

蘇:如果你記得在赫羅迪科斯以前醫生並不用我們現在的這些藥物治病的話,你就不會感到古怪了。赫羅迪科斯是一個教練員,因為他有病,他把體操和醫術混而為一,結果先主要折磨了自己,然後又折磨了許多後來人。

格:怎麼會的?

蘇:他身患不治之症,靠了長年不斷的細心照料自己,居然活了好多年。但他的痼病始終沒能治好。就這麼著,他一生除了醫療自己外,什麼事都沒幹,一天到晚就是發愁有沒有疏忽了規定的養生習慣;他靠了自己的這套醫術,在痛苦的掙紮中奪得了年老而死的錦標①。

①柏拉圖是不讚成這樣對待疾病的。揶揄譏諷的口氣躍然紙上。

格:這可是對他醫道的崇高獎品啊!

蘇:他得之無愧呢。他這種人不知道,阿斯克勒比斯並不是因為不知道或不熟悉這種醫道而不傳給他的後代,而是因為他懂得在有秩序的城邦裏,每一個人都有他應盡的職務。人們沒有工夫來生病,不可能一生沒完沒了地治病。我們在工人中間看到這種情況會覺得荒唐不經的,可是在有錢的人和所謂有福的人中間看到這種情況就視若無睹了。

格:怎麼會這樣的?

蘇:一個木工當他病了要醫生給他藥吃,把病嘔吐出來,或者把病下瀉出來,或者用燒灼法或者動手術。但是,如果醫生叫他長期療養搞滿頭包包紮紮的那一套,他會立刻回答,說他沒有工夫生病,一天到晚想著病痛,把當前工作擱置一旁,過這種日子沒有意思。他就要同醫生說聲再會,回家仍去幹他原來的活兒去了。他也許身體居然變好了,活下去照常工作,也許身體吃不消,拋棄一切麻煩,死了算了。

格:這種人可稱為善於利用醫道的人。

蘇:是不是因為他有一種工作要做,如果做不了,他就不值得活下去?

格:顯然是這樣。

蘇:可是我們並不說一個有錢的人也有這種規定的工作要做,不做他就覺得不值得活下去。

格:據我所知,不是這樣。

蘇:哎呀!你有沒有聽到過福庫利得斯說的話“吃飽飯以後①應該講道德。”

①或譯為“有了錢以後……”

格:我想吃飽飯以前也應該講道德。

蘇:好,讓我們不要和他在那一點上爭吵。讓我們先弄清這一點:有錢人①要不要講道德?如果不要講,活了是不是有意思?一天到晚當心身體,對他們遵從福庫利得斯的勸告,有沒有妨礙?雖然對於專搞木工以及其它工藝的人無疑是一大障礙。

①有錢人自然是“吃飽飯以後……”

格:的確,在體育鍛煉之外再過分當心身體①,對這方麵是一個最大的妨礙。

①在《高爾吉亞》篇(464B),醫術被認為就是體操。

蘇:這樣對於家務管理、軍事服役、上班辦公都造成了不少累贅。最壞的是使任何學習、思考或沉思冥想都變得困難。自朝至暮老是疑心著頭痛目眩、神經緊張,而且把這些都委過於哲學研究,說它是總的起因。這樣便使人老覺得身上有這種那種的不舒服,老是煩惱。這對於學習、沉思這類的道德實踐和鍛煉簡直是一種絆腳石。

格:當然會這樣的。

蘇:那麼,我們可以說阿斯克勒比斯是早已知道這個道理了;對於那些體質好生活習慣健康,僅隻有些局部疾病的人,他教給了醫療方法,用藥物或外科手術將病治好,然後吩咐他們照常生活,不妨礙各人盡公民的義務。至於內部有嚴重全身性疾病的人,他不想用規定飲食以及用逐漸抽出或注入的方法來給他們以醫療,讓他痛苦地繼續活下去,讓他再產生體質同樣糟糕的後代。對於體質不合一般標準的病人,他則認為不值得去醫治他,因為這種人對自己對國家都沒有什麼用處。

格:照你說來,阿斯克勒比斯真是一個最有政治頭腦的人呀!

蘇:顯然是的。他的孩子們也是這樣的人,在特洛亞戰場上都是好戰士,又是好醫生,他們①就是用我上麵所講的那種醫療方法給人治傷的。——這你知道嗎?墨涅拉俄斯被潘達洛斯射了一箭,受了傷,他們①把瘀血吸出,敷上了些緩解草藥。

他們並沒有給他規定飲食,同從前對歐律皮呂斯一樣,他們以為對於那些在受傷以前體質原來很好,生活簡樸的人,受傷以後敷這麼一層草藥就夠了,雖然偶然也喝一種奶酒。但是對於那些先天病弱又無節製的人,他們則認為這種人活了於己於人都無用處,他們的醫道不是為這班人服務的。這種人雖富過彌達斯②,他們也不給他治療。——這些故事你還記得嗎?

①柏拉圖引文有出入。《伊利亞特》Ⅳ218處說,給墨涅拉俄斯治傷的是馬卡昂。因此,這兩處都應該用“他”而不是用“他們”。

②希臘神話中的佛裏其亞國王。他貪戀財富,曾祈求神明賜他點物成金的法術。

格:讓你這麼一說,阿斯克勒比斯的這些孩子真了不起呀!

蘇:他們確是這樣。但是悲劇家們和詩人品達的說法和我們的原則有分歧。他們說阿斯克勒比斯是阿波羅神的兒子,他受了賄去醫治一個要死的富人,因此被閃電打死。根據前麵我們講過的原則,我們不相信悲劇家和品達的說法。我們認為,如果他是神的兒子,肯定他是不貪心的,如果他是貪心的,他就不是神的兒子。

格:就此為止,你說得再對不過了。但是蘇格拉底,我有一個問題,看你怎麼答複?我們在城邦裏要不要有好的醫生?

是不是最好的醫生應當是醫治過最大多數病人的(包括天賦健全的與不健全的)?同樣,最好的法官是否應該是同各色各樣品格的人都打過交道的?

蘇:無疑我們要好的醫生和好的法官。但是你知道我所謂“好的”是什麼意思嗎?

格:我不知道,除非你告訴我。

蘇:好,讓我來試試看。我說你把兩樣不同的事情混在一個問題裏了。

格:什麼意思?

蘇:醫生假使從小就學醫,對各色各樣的病人都有接觸,對各種疾病還有過切身的體驗(如果他們自己體質並不太好的話),那麼這樣的醫生確實可能成為極有本領的醫生。因為我想,他們並不是以身體醫治身體,如果是以身體治身體,我們就不應該讓他們的身體有病或者繼續有病。他們是用心靈醫治身體,如果心靈原來壞的或者變壞了的,他們就不可能很好地醫病了。

格:你說得對。

蘇:至於法官,我的朋友,那是以心治心。心靈決不可以從小就與壞的心靈廝混在一起,更不可犯罪作惡去獲得第一手經驗以便判案時可以很快地推測犯罪的過程,好象醫生診斷病人一樣。相反,如果要做法官的人心靈確實美好公正,判決正確,那麼他們的心靈年輕時起就應該對於壞人壞事毫不沾邊,毫無往還。不過這樣一來,好人在年輕時便顯得比較天真,容易受騙,因為他們心裏沒有壞人心裏的那種原型。

格:他們的確有此體驗。

蘇:正因為這樣,所以一個好的法官一定不是年輕人,而是年紀大的人。他們是多年後年齡大了學習了才知道不正義是怎麼回事的。他們懂得不正義,並不是把它作為自己心靈裏的東西來認識的,而是經過長久的觀察,學會把它當作別人心靈裏的別人的東西來認識的,是僅僅通過知識,而不是通過本人的體驗認識清楚不正義是多麼大的一個邪惡的。

格:這樣的法官將被認為是一個最高貴的法官。

蘇:並且是一個好的法官。你的問題的要旨就在“好的”這兩個字上,因為有好心靈的人是“好的”。而那種敏於懷疑的狡詐之徒,以及那種自己幹過許多壞事的人和認為自己手段高明瞞得過人的人,當他和自己同類人打交道時,他注視著自己心靈裏的原型,便顯得聰明能幹,但是當他和好人或老一輩的人相處時,他便顯得很蠢笨了,因為,不當懷疑的他也懷疑。見了好人,他也不認識,因為他自己心裏沒有好的原型。可是,因為他碰到的壞人比好人多得多,所以無論他自己還是別人就都覺得他似乎是一個聰明人而不是一個笨蛋了。

格:的確是這樣。

蘇:因此,好而明察的理想法官決不是這後一種人,而是前一種人。因為邪惡決不能理解德性和邪惡本身,但天賦的德性通過教育最後終能理解邪惡和德性本身。因此據我看來,不是那種壞人而是這種好人,才能做一個明察的法官。

格:我同意。

蘇:那麼,你要不要在城邦裏把我們所說過的醫療之術以及司法之術製訂為法律呢?這兩種法律都對那些天賦健全的公民的身體和心靈抱有好意;而對那些身體不健全的,城邦就讓其死去;那些心靈天賦邪惡且又不可救藥的人,城邦就毫不姑息處之以死。

格:這樣做已被證明對被處理者個人和城邦都是最好的事情。

蘇:這樣,年輕人接受了我們說過的那種簡單的音樂文藝教育的陶冶,養成了節製的良好習慣,他們顯然就能自己監督自己,不需要打官司了。

格:是的。

蘇:這種受過音樂教育的青年,運用體育鍛煉(如果他願意的話),通過同樣苦練的過程,他會變得根本不需要什麼醫術,除非萬不得已。

格:我也這樣想。

蘇:再說,在不畏艱辛苦練身體的過程中,他的目的主要在鍛煉他心靈的激情部分,不是僅僅為了增加體力,他同一般運動員不一樣,一般運動員隻注意進規定的飲食,使他們力氣大臂膀粗而已。

格:你說得對極了。

蘇:因此,把我們的教育建立在音樂和體育上的那些立法家,其目的並不象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樣,在於用音樂照顧心靈,用體育照顧身體。格勞孔,我可以這樣說嗎?

格:為什麼不可以?

蘇:他們規定要教音樂和體育主要是為了心靈。

格:怎麼會的?

蘇:你有沒有注意到一生專搞體育運動而忽略音樂文藝教育對於心靈的影響是怎樣的?反之,專搞音樂文藝而忽略體育運動的影響又是怎樣的?

格:你指的是什麼?

蘇:我指的一是野蠻與殘暴,另一是軟弱與柔順。

格:啊,很對。我注意到那些專搞體育鍛煉的人往往變得過度粗暴,那些專搞音樂文藝的人又不免變得過度軟弱。

蘇:天性中的激情部分的確會產生野蠻;如果加以適當訓練就可能成為勇敢,如果搞得過了頭,就會變成嚴酷粗暴。

格:我也這樣看法。

蘇:再說,溫文是不是人性中愛智部分的一種性質?是不是這種性質過度發展便會變為過分軟弱,如培養適當就能變得溫文而秩序井然?是不是這樣?

格:確是這樣。

蘇:但是我們說我們的護衛者需要兩種品質兼而有之。

格:他們應該這樣。

蘇:那麼這兩種品質要彼此和諧嗎?

格:當然要。

蘇:有這種品質和諧存在的人,他的心靈便既溫文而又勇敢。

格:誠然。

蘇:沒有這種和諧存在的人便既怯懦而又粗野。

格:的確這樣。

蘇:好;假定一個人縱情樂曲,讓各種曲調唱腔,甜的、軟的、哭哭啼啼的(象我們剛才所講過的那些),醍糊灌頂似地,把耳朵當作漏鬥,注入心靈深處,假使他全部時間都沉溺於絲弦雜奏歌聲宛轉之間,初則激情部分(如果有的話),象鐵似的由粗硬變得柔軟,可以製成有用的器具。倘若他這樣繼續下去,象著了魔似的,不能適可而止,他就開始融化了,液化了,分解了。結果就會激情煙消雲散,使他萎靡不振,成為一個“軟弱的戰士”。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