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我懂了。
蘇:或者你可設想恰恰相反的文體,把對話之間詩人所寫的部分一概除去,僅僅把對話留下。
阿:這我也懂得。這就是悲劇所采用的文體。
蘇:你完全猜對了我的意思。我以前不能做到,現在我想我能夠明白告訴你了。詩歌與故事共有兩種體裁:一種完全通過模仿,就是你所說的悲劇與戲劇;另外一種是詩人表達自己情感的,你可以看到酒神讚美歌大體都是這種抒情詩體。第三種是二者並用,可以在史詩以及其它詩體裏找到,如果你懂得我的意思的話。
阿:啊,是的,我現在懂得你的意思了。
蘇:那麼,回憶一下以前說過的話。我們前麵說過,在討論完了講什麼的問題之後,應該考慮怎麼講的問題。
阿:是的,我記得。
蘇: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必須決定下來,是讓詩人通過模仿進行敘述呢?還是有些部分通過模仿,有些部分不通過模仿呢?所謂有些部分通過模仿究竟是指哪些部分?還是根本不讓他們使用一點模仿?
阿:我猜想你的問題是,要不要把悲劇與喜劇引進城邦裏來。
蘇:也許是的。也許比這個問題的意義還要重大一點。說實在的,我自己也不知道。總之,不管辯論之風把我們吹到什麼地方,我們就要跟著它來到什麼地方。
阿:你說得很對。
蘇:阿得曼托斯啊,在這一點上,我們一定要注意我們的護衛者應該不應該是一個模仿者?從前麵所說過的來推論,每個人隻能幹一種行業而不能幹多種行業,是不是?如果他什麼都幹,一樣都幹不好,結果一事無成。
阿:毫無疑問就會這樣。
蘇:同樣的道理不是也可以應用於模仿問題嗎?一個人模仿許多東西能夠象模仿一種東西那樣做得好嗎?
阿:當然是不能的。
蘇:那麼,他更不能夠一方麵幹著一種有價值的行業,同時又是一個模仿者,模仿許多東西了,既然同一模仿者無論如何也不能同時搞好兩種模仿,哪怕是一般被認為很相近的兩種模仿,譬如搞悲劇與喜劇。你不是剛才說它們是兩種模仿嗎?
阿:我是這樣說過的。你說得很對,同一人不可能兩者都行。
蘇:同一人也不可能既是好的朗誦者,又是好的演員。
阿:真的。
蘇:喜劇演員和悲劇演員不一樣。而這些人都是模仿者,不是嗎?
阿:是的。
蘇:阿得曼托斯啊,人性好象鑄成的許多很小的錢幣,它們不可能成功地模仿許多東西,也不可能做許多事情本身。所謂各種模仿隻不過是事物本身的摹本而已。
阿:極是。
蘇:假使我們要堅持我們最初的原則,一切護衛者放棄一切其它業務,專心致誌於建立城邦的自由大業,集中精力,不幹別的任何事情,那麼他們就不應該參與或模仿別的任何事情。如果他們要模仿的話,應該從小起模仿與他們專業有正當關係的人物——模仿那些勇敢、節製、虔誠、自由的一類人物。凡與自由人的標準不符合的事情,就不應該去參與或巧於模仿。至於其它醜惡的事情,當然更不應該模仿,否則模仿醜惡,弄假成真,變為真的醜惡了。你有沒有注意到從小到老一生連續模仿,最後成為習慣,習慣成為第二天性,在一舉一動,言談思想方法上都受到影響嗎?
阿:的確是的。
蘇:任何我們所關心培育的人,所期望成為好人的人,我們不應當允許他們去模仿女人——一個男子反去模仿女人,不管老少——與丈夫爭吵,不敬鬼神,得意忘形;一旦遭遇不幸,便悲傷憔悴,終日哭泣;更不必提模仿那在病中、在戀愛中或在分娩中的女人了。
阿:很不應當。
蘇:他們也不應該模仿奴隸(不論女的和男的),去做奴隸所做的事情。
阿:也不應該。
蘇:看來也不應該模仿壞人,模仿鄙夫,做和我們剛才所講的那些好事情相反的事情——互相吵架,互相挖苦,不論喝醉或清醒的時候,講不堪入耳的壞話。這種人的言行,不足為訓,對不起人家,也對不起自己。我覺得在說話行動方麵他們不應該養成簡直象瘋子那樣的惡習慣。他們當然應該懂得瘋子,懂得壞的男女,但決不要裝瘋作邪去模仿瘋子。
阿:極是。
蘇:那麼他們能去模仿鐵工、其他工人、戰船上的劃槳人、劃槳人的指揮以及其他類似的人們嗎?
阿:那怎麼可能?他們連去注意這些事情都是不準許的。
蘇:那麼馬嘶、牛叫、大河咆哮、海潮呼嘯以及雷聲隆隆等一類事情,他們能去模仿嗎?
阿:不行。已經禁止他們不但不要自己做瘋子,也不要去模仿人家做瘋子。
蘇:如果我理解你的話,你的意思是說:有一種敘述體是給真正的好人當他有話要講的時候用的。另外有一種敘述體是給一個在性格和教育方麵相反的人用的。
阿:這兩種文體究竟是什麼?
蘇:據我看來,一個溫文正派的人在敘述過程中碰到另一個好人的正派的言語行動,我想他會喜歡扮演這個角色,模擬得惟妙惟肖,仿佛自己就是這個人,絲毫不以為恥。他尤其願意模仿這個好人堅定而明於事理時候的言談行動;如果這個人不幸患病或性情暴躁,或酩酊大醉,或遭遇災難,他就不大願意去模仿他,或者模仿了也是很勉強。當他碰到一個角色同他並不相稱,他就不願意去扮演這個不如自己的人物。他看不起這種人,就是對方偶有長處值得模仿一下,他也不過偶一為之,還總覺得不好意思。他對模仿這種人沒有經驗,同時也會憎恨自己,竟取法乎下,以壞人壞事為陶鑄自己的範本。除非是逢場作戲。他心裏著實鄙視這種玩藝兒。
阿:很可能是這樣。
蘇:那麼他會采用我們曾經從荷馬詩篇裏舉例說明過的一種敘述方法,就是說,他的體裁既是敘述,又是模仿,但是敘述遠遠多於模仿。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阿:我很同意。說故事的人必須以此為榜樣。
蘇:另外有一種說故事的人,他什麼都說。他的品質愈壞、就愈無顧忌,他什麼東西都模仿,他覺得什麼東西都值得模仿。所以他想盡方法,一本正經,在大庭廣眾之間什麼東西都模仿,包括我剛才所提到的雷聲、風聲、雹聲、滑輪聲、喇叭聲、長笛聲、哨子聲、各種的樂器聲,他還會狗吠羊咪鳥鳴。所以他的整個體裁完全是聲音姿態的模仿,至於敘述那就很少。
阿:這種作家勢必如此。
蘇:這就是我說過的兩種文體。
阿:是的。
蘇:且說,這兩種體裁中有一種體裁,變化不多。如果我們給它以合適的聲調和節奏,其結果一個正確的說唱者豈不是幾乎隻是用同一的聲調同一的抑揚頓挫講故事嗎?——因為變化少,節奏也幾乎相同嘛。
阿:很對。
蘇:別一種體裁需要各種聲調和各種節奏,如果給它以能表達各種聲音動作的合適的唱詞的話。——因為這種體裁包含各色各樣的變化。
阿:這話完全對。
蘇:是不是所有詩人、說唱者在選用體裁時,不是取上述兩種體裁之一,就是兩者並用呢?
阿:那是一定的。
蘇:那麼,我們怎麼辦?我們的城邦將接受所有這些體裁呢?還是隻接受兩種單純體裁之一呢?還是隻接受那個混合體裁呢?
阿:如果讓我投票選擇的話,我讚成單純善的模仿者的體裁。
蘇:可是,親愛的阿得曼托斯,混合體裁畢竟是大家所喜歡的;小孩和小孩的老師們,以及一般人所最最喜歡的和你所要選擇的恰恰相反。
阿:它確是大家喜歡的。
蘇:但是也許你要說這與我們城邦的製度是不適合的。因為我們的人既非兼才,亦非多才,每個人隻能做一件事情。
阿:是不適合的。
蘇: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的城邦是唯一這種地方的理由:
鞋匠總是鞋匠,並不在做鞋匠以外,還做舵工;農夫總是農夫,並不在做農夫以外,還做法官;兵士總是兵士,並不在做兵士以外,還做商人,如此類推。不是嗎?
阿:是的。
蘇:那麼,假定有人靠他一點聰明,能夠模仿一切,扮什麼,象什麼,光臨我們的城邦,朗誦詩篇,大顯身手,以為我們會向他拜倒致敬,稱他是神聖的,了不起的,大受歡迎的人物了。與他願望相反,我們會對他說,我們不能讓這種人到我們城邦裏來;法律不準許這樣,這裏沒有他的地位。我們將在他頭上塗以香油,飾以羊毛冠帶,送他到別的城邦去。
至於我們,為了對自己有益,要任用較為嚴肅較為正派的詩人或講故事的人,模仿好人的語言,按照我們開始立法時所定的規範來說唱故事以教育戰士們。
阿:我們正應該這樣做,假定我們有權這樣做的話。
蘇:現在,我的朋友,我們可以認為已經完成了關於語言或故事的“音樂”①部分的討論,因為我們已經說明了應該講什麼以及怎樣**的問題。
①指文藝教育。
阿:我也這樣認為。
蘇:那麼,是不是剩下來的還有詩歌和曲調的形式問題?
阿:是的,顯然如此。
蘇:我想任何人都可以立刻發現我們對這個問題應該有什麼要求,假定我們的說法要前後一致的話。
格(笑著):蘇格拉底,我恐怕你說的“任何人”,並不包括我在裏麵,我匆促之間沒有把握預言我們應該發表的見解是什麼,雖然多少有一點想法。
蘇:我猜想你肯定有把握這樣說的:詩歌有三個組成部分——詞,和聲,節奏。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