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司的內外環境,可以將計劃工作的前提條件分為外部前提條件和內部前提條件。
(2)按照可控程度,計劃工作前提條件可分為不可控的、部分可控的和可控的三種前提條件。對公司而言,外部前提條件多為不可控的和部分可控的,而內部前提條件大多是可控的。公司不可控的前提條件越多,不肯定性也就越大,越需通過預測工作確定其發生的概率和影響程度大小。
4.擬定可供選擇的方案
計劃工作的第三步是調查和設想可供選擇的行動方案。
通常,最顯眼的方案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方案。在過去的計劃方案上稍加修改和略加推演,也不會得到最好的方案。這一步工作需要發揮創造性。此外,方案也不是越多越好。即使私營公司可以采用數學方法和借助電子計算機的手段,還是要對候選方案的數量加以限製,以便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對少數最有希望的方案的分析方麵。
5.評價各種備選方案
私營公司在製定方案時,第四步是按照前提和目標來權衡各種因素,比較各個方案的利弊,對各個方案進行評價。評價實質上是一種價值判斷。它一方麵取決於評價者所采用的標準;另一方麵取決於評價者對各個標準所賦予的權數。顯然,確定目標和確定計劃前提條件的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方案的評價。在評價方法方麵,可以采用運籌學中較為成熟的矩陣評價法、層次分析法,以及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用多目標評價方法。
6.選擇方案
當私營公司對備選方案進行評價後,需要最終擬定一個方案。這是在前四步工作的基礎上作出的關鍵一步,也是決策的實質性階段一抉擇階段。可能遇到的情況是,有時會發現同時有兩個可取的方案。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確定出首先采取哪個方案,而將另一個方案也進行細化和完善,並作為後備方案。
7.擬訂派生計劃
在總計劃下,私營公司往往要編製派生計劃,以扶持總計劃完成,派生計劃是總計劃的基礎。國內一些私營公司在擬定計劃時經常忽略這一點,結果是千裏之堤,毀於蟻穴。
8.編製預算
私營公司的任何一項計劃都需要有人力、財力、物力相支持。因此,計劃工作的最後一步是把計劃轉化為預算,使之數字化。預算實質上是資源的分配計劃。預算工作做好了,可以成為彙總和綜合平衡各類計劃的一種工具,也可以成為衡量計劃完成進度的重要標準。對於後一點,在本書第六篇中還要詳細討論。
5.11私營公司在製定計劃吋有哪些原理!
計劃工作作為一種基本的管理職能活動,有其自己的規律,自然也應有自己的原理。私營公司在製定計劃時需充分考慮這些原理。
1.限定因素原理
所謂限定因素,是指妨礙公司目標實現的因素,也就是說,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僅僅改變這些因素,就可以影響組織目標的實現程度。限定因素原理可以表述如下:主管人員越是能夠了解對達到目標起主要限製作用的因素,就越能夠有針對性地、有效地擬定各種行動方案。
實際上限製因素原理就是我們前麵提到的“木筒原理。”
限定因素原理表明,主管人員在製定計劃時,必須全力找出影響計劃目標實現的主要限定因素或戰略因素,有針對性地采取得力措施。
2.許諾原理
私營公司在計劃工作中,選擇合理的期限應當有某些規律可循。許諾原理可以表述為:任何一項計劃都是對完成各項工作所做出的許諾,因而,許諾越大,實現許諾的時間就越長,實現許諾的可能性就越小。
這一原理涉及計劃期限的問題。一般來說,經濟上的考慮影響到計劃期限的選擇。由於計劃工作和它所依據的預測工作是很費錢的,所以,如果在經濟上不合算的話,就不應當把計劃期限定得太長。當然短期計劃也有風險,那麼合理的計劃期限如何確定呢?關於合理的計劃期限的確定問題體現在“許諾原理”上,即合理計劃工作要確定一個未來的時期,這個時期的長短取決於實現決策中所許諾的任務所必需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