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農民收入是一連串事件(6)(2 / 3)

城市化是副產品

在分別討論了事關農民收入的一係列事件——糧食交易、土地產權、資產契約以及“地盤經濟”——之後,我們來談城市化。鑒於近來“規劃城市化”的潮流大漲,讀者要容本文唱一點反調。我不是要反對“城市化促進經濟增長”的命題,而是不能同意,以為既然政府已經掌握了城市化的“客觀規律”,就有能耐通過“規劃”城市化來促進經濟增長這一觀點。

規劃困境

的確,“城市”——人口和各種資源在空間上的積聚和集中——的形成,從來是非常“主觀”的事情。以北京為例,“六朝古都”的故事,人人皆知。不過曆史上沒有把北京當做都城的朝代,未必就違反了什麼“客觀規律”。長安時代,盛唐名揚天下之時,君王與百姓似乎過得也不壞。論今朝,要是毛主席當年決定把首都定在“虎踞龍盤”的南京城,你以為那裏就辦不成奧運會嗎?

問題是,城市是數之不盡的“主觀”在競爭中“湊”到一起的結果。揮舞權杖,劃鄉為“城”是可能的。但是其他因素來不來“湊”,最後可以“湊”到什麼程度,向來由不得政府一家。糧食能不能集中、水怎麼樣、買賣是否彙聚、交易會不會紅火、“人氣”如何……瑣碎的事情無數。一個城市最後在哪裏紮根,究竟能不能“做大”,要在瑣碎中定乾坤。官家下令“造城”,倘若民間不“買單”,造一座空城沒有什麼意思吧?要強來嗎?“阿房宮,三百裏”成為毀滅城市文明的導火索,可是有史為鑒。

比較可以肯定的是,作為商業中心的城鎮,向來是自由市場的產物。關於希臘“城幫經濟”,史家和理論家一致認為,那是“自由民”的傑作。後來的倫敦、紐約和老上海,離開自由市場不可想象。我國明清年間的四大名鎮,又有哪一個是靠官家“規劃”而成的?

道理在於,組成城市的各種要素,一旦集中到甲地,就不得不放棄流向乙地。要比較每一種要素流向何地對它的主人為優,“瑣碎信息”無數,需要靠“分權、自由流動、自主交換”的體製才處理得了。“中央計劃”當局以為用一個“主觀”代替無數相關的“主觀”來作決定,可以更理性、更科學、更偉大。可惜試驗的結果,到處一敗塗地。你有沒有看見,為了料理那個曾經輝煌的“中央計劃工業化”的後事,人們多麼辛苦!如果連規劃產業那樣的簡單功課都沒有做好,要“規劃”城市化,豈非癡人說夢?

可怕的大獎

正在升溫的“規劃城市化”,種種宏圖偉略,不過是設了大獎的說夢比賽。第一個大的“獎項”,我在前麵的專欄文章裏已經論及,就是那個“國土製”。農民的土地,隻要轉為城鎮用地,立馬變為“國土”,成為某一級政府的稅外財源(外加官員個人可能在征地、審批、立項等環節裏的“腐敗”機會)。如此重獎之下,“城市化”早就如火如荼,怕是不再需要學者為文“論證”了吧?

第二個大獎更厲害,叫“行政級別升等”。城裏的讀者,對“鄉改鎮”、“建製鎮”之類可能不甚了了。不過隻要一提“縣級市”、“地級市”,大家要明白這些稱謂對官員的“意義”就不會太困難。原來,我們這裏的城市化正在被“行政升級”所驅動。這可比前一項大獎更有刺激力。因為“圈地為城”是可能落空的,要是各方就是不買單,政府圈地“升值”的美夢就可能破碎。但是,行政升級一旦發生就是“實”的:官員的級別、人數、機構和預算,都因為行政升級而發生“用數字可以計算的”變化。所謂“農民負擔”問題,與此大有關係。

更加危險的“城鎮化”

比較起來,“城鎮化”可能比“城市化”還要危險。道理在於,鄉鎮是整個國家政權金字塔的底部,代表正規的國家機器直接麵對農民。在這一行政層次上,官員的收入水平低、升遷的機會少,本來就內生著種種升級無門的“緊張”氣氛。現在“城鎮化”大張旗鼓,還不是要把這種緊張氣氛大大釋放一把?三數年前,有人“規劃”全國將出現5萬個小城鎮,每鎮吸納2000個農民就業,就是1億之眾。數字何其誘人!隻是我們不妨檢驗一下:幾年來全國小城鎮究竟實際容納了多少農民?又“開發”了多少農地?增加了多少幹部人數、機構連同他們的“花費”?

這不是說“小城鎮”就一定沒有戲文可唱。如同“城市”一樣,鎮同樣可以積聚、集中經濟資源。問題在於,政府同樣沒有足夠的信息處理能力來“規劃”什麼“城鎮化”。哪裏可以興鎮,哪裏隻能勉強為之,哪裏幹脆搞不成,是高深莫測的學問。靠“國土製”加“行政升級”來刺激,“城鎮化”吸納農民勞動力的“預期”沒有實現之前,土地濫占、官僚膨脹、鄉鎮債務危機、農民負擔等就可能“升級”到不堪重負的地步。“危險”一詞,由此而來,應該不是危言聳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