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農民收入是一連串事件(4)(1 / 3)

資產不是資本

改革以來,農民家庭包地、蓋房、辦廠、經商,積累了不少固定資產。單單全國農民所蓋房屋數目的增加,當有數千萬間之多。連同農民房產之下的“地產”,拿東亞的經驗來看,其潛在的市值無疑是萬億天價。這些具有巨大“潛在”價值的資產,為什麼沒有構成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

資產的學問

“資產”最淺白的意思,是可用的經濟資源。房屋可以住,田地可以種,機器可以開,因為它們都有經濟用途,所以都是資產。你拾起一根木棍襲擊獵物,這根木棍就是你的資產。

善用資產的學問極大。現在人們一般可以接受,資產必須“有主”,才可能被好好利用。是的,無主之物,誰也不愛惜,大家爭相濫用的結果,總是一塌糊塗。哈丁曾經斷言,權利劃分不清不楚的“公地”,一定難逃“過度放牧”之類的“悲劇”。這個推測如此斬釘截鐵,就可以拿經驗來反複檢驗了。

比較不容易理解的,是所謂“清楚界定產權”,從來也不意味著“自己的資產隻能自己用”。如果“所有者自用資產”成為全部經濟活動的教條,那麼基於以下兩點理由,我們可以預言,即便是“有主資產”的利用效率,也還是要大打折扣。

這兩點理由是:(1)資產的所有者與他擁有的資產的數量,在技術上的比例不對等;(2)所有者並不是利用他擁有的資產的行家裏手,或者別人——非所有者——比他更在行。關於這兩點,可觀察的現象數之不盡。你到農村走一走,張三家的勞力多、地太少;李四家的勞力少、地又太多;王五家呢,高高興興買了小拖拉機,但是怎麼也使不好。放眼看去,閑置的或沒有得到最佳利用的土地、房屋、設備和種種其他資產,比比皆是。就是我自己,買來翻翻就再也沒有去碰過的“藏書”,少說也有1000本,“閑置的資產”委實不少。

要提高“有主資產”的利用效率,可以讓張三用“勞力密集型技術”,李四用“土地密集型技術”,培訓王五駕駛拖拉機,然後限製我亂買書的衝動。但是,隻要還缺一招,提升“資源配置”效率就一定還大有餘地。這一招不是什麼別的法寶,而是人類自發發明、二百年來好的經濟學家咬住不放的“資產經交易而轉手”。

一魚兩吃,並行不悖

“資產轉讓”的一般好處,我們就不在這裏說了吧。在我的“藏書”裏,有一則老上海的故事,與本題有關,讓我拿來與讀者共享。故事出自錦江飯店創業人董竹君女士的回憶錄《我的一個世紀》。話說20世紀30年代,董先生在上海創辦的第一家公司益群紗管廠,在日本飛機轟炸、逃難、市場騙局的重重打擊下近乎癱瘓。山窮水盡之際,一位叫張雲卿的人“慷慨借給我一張200畝紹興沙田地契,我憑此向一位為人直爽、熱心的友人鄭素因女醫師抵押300元”度過了難關。

商場上,一分錢真能難倒英雄豪傑。董先生靠什麼度過這一劫?故事裏的張雲卿,看來對董的為人有基本的信任,不過他並沒有直接出錢相助,而是“借”出地契一張(回憶錄沒有交代是否為此收費);董先生憑地契向鄭姓醫師抵押出300元,就可以周轉她的生活和生意了。抵押這回事我們是知道的:如果董先生在約定的期限內不能歸還鄭醫師的300大洋(連同約定的利息),那張“200畝紹興沙田地契”連同其權利,就歸這位“為人直爽、熱心的”醫師了。鄭醫師並非沒有“風險”,因為落到她手裏的地契,市值可能抵不上300大洋,或者沒有任何“下家”願意買進,從而上海的鄭醫師就不得不淪為紹興的地主。事實上,抵押的利息和其他條款,就是對付這些風險的安排。

這個故事最可圈可點的,是資產轉手可以千變萬化,妙不可言。紹興的那200畝沙田(江南薄地,不是好田),農民照樣耕耘其上;同時關於這200畝地的“所有權”,卻可以借一紙契書,獨立流轉於上海,為企業家融資充當“過手”的工具。倘若問,董先生度過了難關,在上海繼續她創辦企業的事業,對於農民進城就業,是不是大有幫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是我所說的“一魚兩吃”了。200畝沙田,在一個看得見的地方可以種植,在另外一個不容易看見的地方(契約市場)可以轉手融資,並行不悖,難道不是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