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聯係起來,財富的權利界定(產權是也)影響產品市值,而產品市值又決定財富的價值。關於這一點的經驗證據數之不盡:贓物賣價奇低,糾紛嚇退潛在的房屋買主,戰亂時期資產價格大幅度跳水。這些都表明,權利清楚界定並被有效執行,其本身是有價的。
一連串相關事件的影響
以上理論,簡單無比。第一,不能離開財富(資產)來解釋收入;第二,資產的產權界定影響收入的市值,進而影響財富本身的價值。但簡單的概念掌握起來最不容易。不然,為什麼費雪說,“收入是經濟學的第一個字母和最後一個字母”?
由此,我認為解釋農民收入的重點,不是政府的意願和收入調控政策,而是農民財富的產權狀態。比較起來,要是今天我國農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不足5%,而政府財政收入占國民所得50%以上,那麼收入調控政策或許還大有用武之地(至於長遠的代價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是今天中國的實際情況,使人感到調控政策專家生不逢時。
簡明的理論,隻為調查和分析指明了方向。農民財富的產權狀態,涉及一係列互相影響的複雜事件。為了便於閱讀,我將用20個專欄文章的篇幅,選取幾項重要事件作為調查的重點。可以向讀者預告的是,我解釋數年來農民收入幾無增長的總線索是,除了耕地使用權,農民財富的產權界定在考察期間沒有實質進展。
(農民收入是一連串事件之一)
2001年7月9日
糧價衝擊土地承包權
本文討論耕地權利與農民收入的關係。如我已經交代過的,財富的產權狀況對收入的影響巨大。那麼,改革二十年了,耕地資源的產權怎麼樣了?
土地承包是偉大發明
目前我國最普遍的耕地製度,是集體土地由農戶長期承包經營。要講清楚“集體製”(完全不同於基於私人產權之間自願選擇的任何一種合作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過,隻要農戶私人承包經營的合同條款清楚、能夠被有效執行,集體究竟是怎樣一回事,並不要緊。
講不清楚的集體土地,清楚地承包給農戶私人經營,這是農民在改革中的一項偉大創造。天下的合約,都以各締約方清楚的產權為基礎。我國的土地承包製,卻能夠在不準許私人合法擁有生產資料產權的環境裏,通過一個承包合約,就界定了農戶經營耕地的權利。僅此一點,“偉大”當之無愧!
但是,挑戰土地承包製的英雄好漢還是層出不盡。有人說農戶經營規模太小;有人說該向“高水平的集體化”跳躍;有人勸說領頭包產到戶的小崗村“再帶頭走集體化大道”;有人高舉從來沒有實行包產到戶的“共產主義村莊”樣板;還有人幹脆提出“農地國有化”的宏大主張。幸虧上蒼有眼,這些挑戰無一成功。政府農村政策的第一條,還是“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製”。
糧價大漲質疑土地承包
沒有料到,挑戰土地承包製的竟然是市場形勢。1993年秋市場糧價大漲,鬧得銷區人心惶惶。京城一些研究權威,言之鑿鑿:糧食漲價引發通貨膨脹,食品價格對物價指數上升的“貢獻”高達三分之二!刹那間,“農業規模經營”卷土重來,“管製糧價”呼聲四起。
政府選擇了糧價管製。全國範圍內,糧食收購由政府糧食部門專營,私人糧商一律不準收購糧食;相當一批城鎮,重新實行糧食統銷。像北京這樣的首善之區,據說還請回了購糧本——居民須憑本買糧。如意算盤,就是通過管製糧食市場,抑製通貨膨脹。
麻煩在於,單單管製糧食價格是不夠的。生產糧食要用化肥、農藥、電力和各種機械;生產這些投入品,還要更多的投入品。政府管製糧價,非同時管製全部生產糧食的投入品價格不可,否則,“成本”終究還要把糧食價格頂上去。說糧價帶動物價上漲,那麼什麼因素推動了糧價上漲呢?
等到發現全部物價都在上漲(雖然上漲的幅度和先後有所不同),人們才發現正如弗裏德曼所說,天下隻有一個地方真正出了問題,那就是政府的印鈔公司印發了太多的鈔票。在高通脹下,重點管製糧價,等於宣布農民必須購買其他價格發毛的產品,但隻準按照低於市價的統購價“出售”糧食。讀者想來不難明白,如此之下,農民的收入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