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審訊(1 / 2)

很快就到了警局,民警問都沒問起衝突的前因後果,直接就問江楓道:“你是賠償受害者呢,還是準備被拘留呢?”

舅舅劉偉民一直老實巴交從不惹事,一聽這陣仗,連忙說:“多少錢,我們賠償。”

江楓一看小四媳婦趾高氣揚的樣子,就知道對方肯定是在派出所找關係了。

江楓攔住了舅舅,便說道:“你們辦案程序有問題,我要等我的律師過來再說話。”

年輕的民警一拍桌子:“你算什麼東西?還找律師。”

江楓理都不理。

小四媳婦一看江楓這麼拽,更加的囂張了:“警察同誌,你看看,你看看,像什麼話!”

倒是邊上一個年長一點的民警經驗老道,一看江楓這架勢,就知道江楓不像是平頭老百姓那麼好糊弄,連忙跟邊上的民警打了招呼,出門就找所長去了。

“吳所長,這小子好像有點來頭,說是要找律師過來。”

“律師?”吳所長摸了摸下巴,說道,“這邊吳老三吳老四都是跟我同一個村的,能照顧就照顧點吧,最好讓這小子賠點錢了事,不是說這小子能賺錢嗎?”

“行,吳所,我知道了。”

老民警出門的時候,吳所長又發話了:“現在搞不清狀況,注意程序上不要出問題。”

“好的好的。”老民警衝辦公室回應後,轉過頭就翻了個白眼,心想,剛開始需要速戰速決,需要程序正規的還是你,擱這讓我們唱川劇,玩變臉是吧。

律師來的很快,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姑娘,聽到來龍去脈後,覺得問題不大,畢竟對方侮辱江楓在先,打架對方也動手了,屬於互毆。

隻聽見律師小姑娘說道:“第一,這個事情是對方先行侮辱我的當事人的父母,我當事人氣不過才動的手,而且對方也動了手,屬於互毆性質,根據治安管理條例,雙方要麼和解,要麼都進行罰款拘留。第二,對方對我當事人已故的雙親屢次侮辱,性質十分惡劣,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對方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希望公安機關能夠予以立案偵查。”

兩個得到所長授意的民警頭都炸了,律師雖然說要求有點過了,但被律師這麼一說,他們再把胳膊肘往吳老三老四一家拐就有點過了。

此時吳所長進來了,帶著基層領導幹部的威風,指著律師說道:“胡說八道,沒有人比我更懂治安管理條例,吳老三現在還在醫院,輕傷是跑不了了,尋釁滋事的可是你們,你們能調解就調解,不能調解的,我們這就給這小子立案拘留了,其他的你們走司法程序!”

律師被這流氓行徑氣的不輕,隻能用行政訴訟要威脅,但效果也有限。

江楓現在是已經百分百確定他們兩方有聯係,今天的局麵對自己很不利了,律師悄悄對江楓說道:“江總,現在情況很不妙,對方如果立案要審訊您,也是符合程序的,而且我不能在場,你看看有沒有認識的人能往上麵打個招呼,看看能不能給派出所施加一下壓力。”

江楓想了一下,給了律師甄璽的電話號碼,道:“這是我女朋友的電話,她可能會有辦法,你可以問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