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諾克薩斯,每個人,無論在物質上還是精神上都在不擇手段的追求強大權力,不論是男女老少,不論是否會對其他人造成什麼影響。就諾克薩斯居民的素質而言,基本都是這條準則的支持者。雖然看起來很殘酷,不過這並非就是混亂的標誌。由於人之本性,諾克薩斯是一個有序的城邦,保護局麵不受侵害...至少不受同類侵害。而且隻有有價值的人才會被諾克薩斯社會接受。在諾克薩斯,每個人都在不顧一切的向高的位子奮鬥,或者說是...向上爬。不過這有什麼不好的呢?起碼這樣的社會讓我感覺到幹勁十足。在我心中,諾克薩斯是一個沒有腐敗的地方。而且,在那一天之前,我甚至願意為之獻出自己的生命。
哪天?嗬嗬,就是我信仰崩潰的那一天。那天的我,忽然發現,這個我所深愛的國家,居然如此陌生。
先說說我的出身吧。我出生在諾城的一個很普通的家庭中,我的父母都是普通的民眾。與大多數國家不同,諾城的小孩很少有那種幼稚的...嗯,在別國人眼中是“幸福”的童年。充滿淘汰性的社會,注定我們這些普通人家的小孩,從懂事起,就要奮鬥,奮鬥,再奮鬥。但是我不覺的這有什麼不好的。雖然我是個女孩,但我依舊強迫自己接受一個男人的訓練。這一切,我都心甘情願。
在我十八歲那年,我入伍了。我是主動參軍的,因為我不想讓別人覺得女人在戰場上就是花瓶——美麗卻無一點用處,而且一碰就碎。
參軍的具體過程我基本記不清了。好像是那天我去報名的時候,有三個老兵油子想占我便宜,然後被我用拳頭砸成全身粉碎性骨折之後,募兵官就主動找到我說:“你被錄取了。”呃,好像是五個——我記不清楚了...
我不認為我戰功卓越。在那時的我心中,一切戰鬥都是理所應當的——為諾克薩斯而戰。諾城和德邦連年交戰,打得不可開交。我相信如果不是中間有個戰爭學院在中間和稀泥,我們早就把整個瓦洛蘭拖住戰火之中了。畢竟大陸上的好戰分子可不少,比如說比爾吉沃特的臭海盜,祖安的科學瘋子,還有暗影島的鬼魂...
我討厭德邦。在德邦,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都散發這一種讓我感覺很不爽的氣息。這是一種安於平和的氣息。可笑,安於平和就是安於平庸,安於平庸的人能幹什麼?不過是一幫自以為是的廢物而已,至少在那天之前,我是這麼認為的。
入伍後一段時間,我由於作戰卓越——雖然在我心中隻不過是做了該做的事而已——而被上峰授予嘉獎——一把用諾克薩斯魔法熔鑄強化過的黑色符文之刃。這把刀讓我愛不釋手,沉穩,厚重,甚至比一般的輕盾都要重,這正合我意。他的名字,叫做“劈風”——一把能夠劈開暴風的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