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對姊弟已然不見了。
他們的卷席、坐墊、食盒也都不見了。
車馬也不見了。
但這些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我的馬也不見了。
再低頭一看,就更毛骨悚然——我身上居然穿著那位“姊姊”的衣裳,隨身的劍也不見了。
但至少我還活著,而且毫發無傷。
難道他們就是為了一身衣服、一匹馬和一柄劍?
好像是的。
因為我跳起身來,就發現了一張紙條,上麵用清秀的字跡寫著“君非王二,我等亦非姊弟,然人在江湖,終不得已,出於無奈,暫借君之衣裳、寶劍、駿馬一用,交換以家姊衣裝及駑馬小車,雖則非君子所為,亦可為君所用。又:車馬在林中,一尋即可見。再又:卿本佳人,奈何做賊?再遇陌路,須要謹慎,切莫放心熟睡,又及,得罪之處,還望見諒。”
沒有署名。
車馬確實就在林子裏,很容易就找到了。
在白天看來,那輛車可真不怎麼樣,又小又破,該馬也齒搖毛脫,頗有年高耄耋的意思,絕不隻是匹駑馬那麼簡單。
再看看那張紙條,我笑了。
原來在黑夜裏什麼都沒看清的人不是李承軒,而是我。
不過這麼看來,他們做的事情也不無道理——既甩掉了包袱,又更新了裝備,一舉兩得,至於“得罪之處”,我諒解也好,不諒解也沒用,他們絕不用擔心我會追上去找麻煩。
所以我至少猜對了一點,他們對我並沒有惡意,也算不上是什麼壞人,我甚至開始有點喜歡他們了。
不過他們說得也很對,我隻錯了一點:不該真的以為自己身無長物就放心大膽地睡成死豬——他們連起身都不必,丟根木柴過來就可以很方便地打中我的睡穴,然後想拿什麼就拿什麼。
雖然那些也確實算不上什麼“長物”,但沒有了就真的會很不方便——可惜在有的時候完全想不到這一點。
至於“卿本佳人,奈何做賊”,那不是我的問題。
而且還好是“佳人”,若真是“王二”,穿著一身女裝就滑稽了——我看了看身上的衣裳,料子倒也不太差,穿得也很整齊,而且內衣仍是我自己的,想來人家也沒把我怎麼樣,算了。
就算怎麼樣了,不算了又能如何?
我對著老馬破車又笑了笑,把馬從轅轡中解出來,拍拍它的屁股讓它自由跑開,然後歎了口氣,走出樹林準備上路。
一邊走,一邊還是又好氣又好笑。
聶小無居然會上這種當。
而且上完了居然一點辦法也沒有。
原來世上真有聰明一世,糊塗一時這回事。
不過無論聰明人還是糊塗人,前一天沒吃晚飯、這一天沒吃早飯,兼以在路上走了半天,都會餓得發昏的。
好在前麵不遠處就有個小飯館。
飯館裏當然會有飯菜酒水。
可惜好像都是要拿錢來買的。
我忽然發現自己好像半個錢也沒有。
在此之前,我身上也從來沒有過錢,因為根本不需要,可現在不同了,不再有人為我買單了——忽然覺得自由好像也不是那麼輕鬆的事情,自由了的老馬可以找到草吃,自由了的人卻未必能找到飯吃。
其實我帶那柄劍出來,本來也是想危急的時候多少能換頓飯吃的——早知道終究還是上了套,昨晚還不如索性大吃大喝一頓,也算沒徹底賠本……
不過現在想什麼都沒有用了。
不如想想辦法——雖然沒有了馬和劍,至少還有人,有人就有力氣,有力氣就能幹活,能幹活就能換來飯吃,嗯,這個邏輯好像是成立的,雖然好像辛苦了一點,至少是自己掙來的第一頓飯……想著想著,又開心了起來,忽然覺得沒飯吃好像也不是那麼可怕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