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篇 十二畫(3 / 3)

筋筋吊吊

《躋春台·吃得虧》:“況我家是草蓬(棚)筋筋吊吊,居他家是瓦房又大又高。”《<躋春台>方言詞語研究》釋“筋筋吊吊”為;破破爛爛,一條一條掛著的樣子。

按:筋,據《說文》義為“肉之力也”,《太平禦覽》引作“體之力也”,是“可以相連屬作用也”。用來泛指連接不斷的東西。和四川一樣,武漢也用“筋筋吊吊”來形容破破爛爛的一條一條掛著的東西,常指衣服的邊緣。還有“筋掛筋綹掛綹”的說法。但都不用於房屋破舊。《廣韻·有韻》力久切:“十絲為綹。”所以稱形成一條一條的東西為綹掛綹。

渣滓·渣子

粗俗下流的詞語,北京叫“髒字兒”,四川叫“把子”,武漢叫“渣滓”。有的人,說起話來愛帶上這類字眼,是一種惡習,很不文明,很不禮貌。而更嚴重的是,有的“渣滓”竟成了口頭禪。最近有一篇文章列出武漢的十大口頭禪,其中竟有一個是“個板馬”,說“這是很多外地人喜歡刨根問底的一句口頭禪”,對於它,“在武漢生活了幾十年的‘老武漢’也不一定說得清楚其具體含義,甚至不知道這幾個字到底應該是‘個巴蠻’、‘個板板’還是‘個板馬”’,“它大約與北方人愛用的‘他媽的’差不多”。其實,“老武漢”們並非都說不清楚含義,隻是不肯說,不願意說,不屑於說。它的本來寫法是“個把媽”,含義比“他媽的”粗俗、下流、惡毒得多。希望此地人、外地人無分男女老少,不要再刨根問底,不要用它做口頭禪,更不要用它來罵人。因為它“先天不足”,盡管經過N代人廣泛使用,現在似乎已顯得不那麼惡毒了,還是不能唯心地“以極自然的方式夾帶在嘴邊”,無論是“日常生活中平靜的對話”,還是“表示親熱時”,尤其是“在吵架時”。用語要講究美,醜話畢竟是醜話,其腐朽的本質難以化為神奇。

在普通話裏,“渣滓”有個比喻義:對於社會起破壞作用的人和物。武漢就是用它來稱呼垃圾的,如說“掃渣滓”、“渣滓堆”、“渣滓桶”、“渣滓箱”、“渣滓車子”之類。拾荒叫“撿渣滓”或“扒(pa)渣滓”。渣滓(垃圾)的特點有三:髒,廢,毒。

還有一個近似詞:渣子。通常指碎屑,就是指物品提取精華後所剩下的末子,其特點是細、碎、小,不一定髒、廢、毒,跟渣滓不一樣。武漢在春節後期,把為過節準備的較多的菜肴,戲稱為“渣子”,以此待客,稱為“扒渣子”,是謙虛、客套。這跟“扒渣滓(撿垃圾)”截然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渣滓”的“滓”是上聲,“渣子”的“子”是輕聲。

寒包火

《躋春台·雙金釧》:“浩然感寒(受了風寒),大意吃了雄雞,寒火結胸,燒得胡言亂語,舌黑氣吼,日易數醫,撥解(調治)不開,三日而死。”

《<躋春台>方言詞語研究》釋“寒火”為:受了寒而發燒等現象(中醫術語)。

武漢方言也有“寒火”的說法,通常叫“寒包火”,指有火氣(炎症)又受了寒。

中醫有“六淫”之說,即風、熱、濕、火、燥、寒(見《本草綱目·序例上·五運六淫用藥式》);六氣太過,是外感疾病的主要原因,即《素問》所謂“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寒”即寒疾(寒症),因受寒而起;“火”指引起煩躁、發炎、紅腫等的病因。

鄒·築

漢劇《轅門射戟》有句對白:“是他這等之人,原要‘足’他幾句。”原注:“‘足’是頂撞之意。”

在武漢話裏,有個音zou(陽平)的詞,有塞、堵的意思,如說“溝~了”、“鼻子~了”、“箱子~滿了”等;引申為頂撞等意思,如說“我~了他幾句,~得他冒得話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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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zou(陽平)”,劇本寫為同音別字“足”,其實應該是“堡”。《玉篇·土部》:“鄒,側六切,塞也。”不過,這個字很生僻,也可以用“築(築)”字。《說文·木部》:“築(築),搗(搗)也。”段玉裁改“所以持也”,注音陟玉切。《西遊記》第八回中的“望菩薩舉釘鈀就築”就是用例。

在武漢,築(鄒)還可以作為語素構成“~坨子”(打、行賄)、“~賬”(交底、拒絕)、“~窟眼”(補虧空)等,也有罵人的話“~衣祿”(吃飯)、“~匣子”(進棺材)等。

強徒

武漢話把偷東西的人叫“強徒”,還把這個詞收進了一些熟語(俗話)裏,像“捉倒當強徒打”是形容狠狠地揍,“強徒久做必犯”是警告不要心存僥幸,“強徒遇到打劫的”是比喻好不容易弄來的東西卻被狠人搶走了,“強徒好做不好賴”是強調不能隨意指控,“隻看到強徒吃肉,冒看到強徒挨打”是比喻隻知道某人得了便宜、卻不知道他也有倒黴的時候,“歪戴帽,反穿衣,不做強徒就叉雞”是描繪這類人從形象上就看得出不是什麼好人,如此等等。

“強徒”一詞,明代戲曲《金蓮記》裏就有“允為世間義士,怎作海上強徒”,小說<西遊記》裏也有“偶遇強徒劫擄”的語句,清代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裏也提到“那強徒得了信息罷了手”,如此等等。

辭書對“強徒”的釋義是“強盜”或“強暴之徒”(見《漢語大詞典》),本指蠻橫凶狠(如明火執仗、攔路搶劫等)的人,用來稱偷東西的人,未免不合分寸。

的確,偷東西的人通稱“小偷”或“賊”,有的地區稱“小賊”、“賊娃子”、“賊仔”、“賊牯”等,武漢卻稱“強徒”,揚州甚至稱“強盜”(見《漢語方言詞彙》),這是為什麼呢?

要知道,在千千萬萬善良人——尤其是舊社會、身家性命缺乏保障的“蟻民”的眼裏,無論是偷或搶的盜賊,都是可怕的。一切遭到過偷竊的人,絕不會認為稱賊(小偷)為“強徒”是不合分寸的。

在古代文獻裏,“盜賊”常常合在一起稱呼,辭書對“盜”字,概括為“偷竊”、“竊取或搶劫財物的人”、“詐騙、騙取”、“偷偷地”、“搶掠、劫持”、“賤人、讒佞小人”等義項(見《漢語大字典》),可見,稱小偷為“強盜”都不為過,更何況稱“強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