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起乃衛人,先後仕於魯、魏,是法家的先驅之一,能治國,善用兵。吳起由魏入楚的時間,在公元前390年———悼王十二年前後。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楚悼王素聞起賢,至則相楚。”一說,吳起為令尹前,曾任宛守。宛是郡名,大致為申縣故地。先前縣大而郡小,這時已變為郡大而縣小了。《韓非子·和氏》記吳起對悼王說,楚國“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呂氏春秋·貴卒》記吳起對悼王說:“荊所有餘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有餘,臣不得而為也。”所謂“以所不足益所有餘”,就是把公室所缺少的民戶賞賜給已有過多領地的貴族。長此以往,可能形成因權勢下移而國柄失衡的危局。吳起倡言變法,貴族是不會歡迎的。吳起曾經向息縣的屈宜臼申述變法的主張,屈宜臼誡之曰:“昔善治國家者,不變其故,不易其常。”顯然,貴族的願望是照老路子走下去。可是吳起素來倔強,認準了方向就會勇往直前。悼王也痛下決心,命吳起變法。
吳起變法的主要內容有以下三點:
其一,削減貴族的特權,改善平民的境況。如《淮南子·道應訓》所記,“衰楚國之爵而平其製祿,損其有餘而綏其不足”。這也就是《淮南子·泰族訓》所記的“為楚減爵祿之令”,以及《史記·範雎蔡澤列傳》所記的“為楚悼王立法,卑減大臣之威重”。“衰”、“損”、“卑”、“減”,語意類同,總之要降低貴族———尤其是大臣和封君的爵位,縮小他們的領地,減少他們的屬民。還要限製其傳襲的世代,即《韓非子·和氏》所記的“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糾正封賞太濫的偏差,即《史記·孫子吳起列傳》所記的“廢公族疏遠者”;甚至強迫一些貴族搬到地廣人稀的邊疆去,即《呂氏春秋·貴卒》所記的“令貴人往實廣虛之地”。這樣,平民就可以減少一些租稅和勞役了。
其二,健全法製,整飭吏治。即《史記·孫子吳起列傳》所記的“明法審令”,《史記·範雎蔡澤列傳》所記的“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官,塞私門之請,一楚國之俗”,《戰國策·秦策》所記的“私不害公,讒不蔽忠”,以及《韓非子·和氏》所記的“絕滅百吏之祿秩”。
其三,整軍經武。即《史記·孫子吳起列傳》所記的“撫養戰鬥之士,要在強兵,破馳說之言從(縱)橫者”,《史記·範雎蔡澤列傳》所記的“禁遊客之民,精耕戰之士……破橫散從,使馳說之士無所開其口,禁朋黨以勵百姓”,以及《淮南子·道應訓》所記的“砥礪甲兵,時爭利於天下”。
吳起為官,事無巨細,都要過問。有個典型的例子,即郢都的民眾慣於用兩版築城垣和屋垣,吳起為了提高工效,下令一律改用四版,事見《呂氏春秋·義賞》。
吳起變法,成效卓著。《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於是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其中,“北並陳、蔡”一句容易引起懷疑,因為陳國和蔡國早就被楚國滅亡了。
但這話也有一定根據,因為陳地和蔡地被韓、魏侵占了一些,吳起收複了失地。
南平百越是吳起的重要決策和重大貢獻,影響深遠。楚人所開拓的百越之地在洞庭與蒼梧之間,有農桑、金錫之利。早在春秋晚期,洞庭迤南已有楚人的足跡。然而,楚人大量湧向洞庭迤南卻在吳起平百越之後。百越部落林立,不相統屬,號為“無君”。
吳起平百越,“平”字用得相當確切。楚人開拓百越之地,雖有武裝為後盾,但主要是倚仗優勢的文化和開明的政策。湖南發現了許多同期同地的楚墓和越墓,彼此鄰接甚至相互錯雜,凡墓主為男子者,不分楚、越,大抵有兵器隨葬,足證楚人與越人關係融洽。年代愈晚,越墓所含的楚文化因素和楚墓所含的越文化因素就愈多。
當楚人經略湖南時,北方的局勢沒有發生重大的變化。公元前387年———悼王十五年,秦伐蜀,取南鄭(在今陝西漢中)。南鄭在秦嶺南麓,居漢水上遊,是由秦入蜀的必經之地,秦人得而複失,這次是重占其地。其明年,趙遷都於邯鄲。複明年,韓伐鄭,取陽城(山名,在今河南登封東北)。又明年,秦廢除殉葬製,這是在文明化的道路上又前進了一步。
吳起終於等來了北伐的良機。公元前383年和382年———悼王十九年、二十年,魏、趙兩國因爭奪衛國而交戰,衛國親附魏國,齊國協助魏國,魏、齊、衛合兵伐趙,戰況激烈,勝負未卜。公元前381年———悼王二十一年,吳起率楚師伐魏救趙,兵鋒淩厲,橫行中原,飲馬黃河,收複了楚國北疆的失地———包括陳地和蔡地在內。吳起為後來齊人的圍魏救趙做出了榜樣,而且為後來秦人的遠交近攻開創了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