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就是把兩個人緊緊地拴在了一起,有責任感的人會明顯的感覺到,從那一天開始,我便不是自己,我也不是為了自己而活著,我已經與另一個人融合在了一起,我的快樂會有人分享、我的痛苦會有人分擔、我的事業會有人支持、我的生活會有人相伴。家--這個概念,就是兩個人的共有財產,包括個體的每一部分:感情、願望、健康、事業、時間、金錢,所有的一切,都同屬於兩個人,誰也無權隻為了個人的一時快樂,去揮霍、去浪費、去踐踏你們共有的寶貴財富。其實,如果兩個人共同努力、共同承擔,那麼責任便很容易分散,個體也不會覺得疲勞,這隻不過是將兩個人原來分別的責任整合,比如贍養父母、比如養育子女,兩個人的完美配合,完全可以讓婚姻圓滿。但在這段婚姻中,你突然覺得肩上的責任重了,總要憂心於未來的生活,贍養四個老人的壓力,兩人事業的壓力,家務勞動的壓力,生養子女的壓力,這一切都讓你喘不過氣來;而你在所謂的家中總是倍感孤獨,你甚至覺得你無法融入另一半的生活,他的快樂不願與你分享,他的心事不願與你訴說,他的假日不願陪你度過,他的關心甚至不願意分一點給生病的你,這個時候,就意味著他根本就沒有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其實,如果沒有婚姻,你和父母一家三口的生活,該是多麼美滿、多麼美好,不用在夜夜擔心宿醉的他,也不用總是嘮叨打電話使他厭煩,賺的錢不用辛苦的存起來為了供房,可以自己買很多衣服,給父母打扮的漂漂亮亮,更不用想著四個老人的生活,努力照顧的麵麵俱到,不用為了他把時間浪費在和朋友胡吃海喝上、不求上進而生氣,不用為了他把你獨自撇下、不理不睬而傷心,沒有責任的日子,任誰都一身清爽,何曾有人喜歡身上的沉重壓力?
一個人,在你選擇了成家的同時也就別無選擇地承擔了家庭責任,不管你願意與否。責任是不可選擇的,不去承擔就是逃避。家庭成員之間不是服從與被服從、主要與次要的關係,他們是平等、互愛的關係。誰沒有自己的理想,又有誰不懂得幸福之甜蜜。家庭不同於社會、不同於單位之處就在於家中充滿自覺的愛,而這愛來源於每個家庭成員無私的奉獻,這奉獻源於對家庭的責任感。家庭中的每個成員其實在自己為對方作出犧牲時,其潛意識中都希望得到愛的回報,包括情感上的、言語上的和物質上的。因此說,家庭中的犧牲和奉獻絕不應該是單方麵的。在一個家庭中,隻受用而無奉獻的人是人世間最自私的人。追求個人理想的實現是崇高的,但以犧牲別人來成全自己,是否就顯得渺小了。理想可以不去實現,但責任一定要負。不敢、不能負責任的人又何談理想!
不結婚的人,可能很難體會到婚姻那份沉沉的責任,然而結了婚的人,也往往由於沒有及時的意識到責任感的重要,而一步步走向愛情最終的墳墓--失去婚姻、失去愛人。
我們經常說,荒漠的沙丘裏長不出灌木叢,其實一個人也一樣,如果心裏沒有忠誠、責任、尊重、寬恕,沒有愛的土壤,我們的生命裏就長不出茁壯的愛情。長相守才能長相知,長相知才能不相疑。不論時間走到哪一天,夫妻都該如此,這才是經久不變的愛。而你也會因此成為一個對婚姻負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