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東傑和母親談話,希望母親能改掉自己的壞脾氣(1 / 2)

晚餐在不愉快的情況下,匆匆結束。

任燕美砸在在地上的碎碗瓷片,是東傑和黃姐一起打掃幹淨的。

原本是爸爸讓媽媽來打掃地上的碎片的,可媽媽那從沒幹過活的細嫩的雙手,並且還做了美甲。讓東傑不忍心讓笨手笨腳媽媽撿起這些刺利的碎瓷片,是害怕她被刺到手。

任燕美滿肚的怨氣無處發泄。因為她知道這幢別墅不是她的家,她若在這裏大吵大鬧,別墅裏的保安會把她驅出別墅區。

有禮貌的東傑對黃姐說:“黃阿姨,剩下就麻煩您來收拾,我要和媽媽先回去為明天的旅程收拾好行李。”

“好的,言少。祝你們旅途愉快!”

任燕美上了車後,開始開罵了,把剛才的怨氣全發泄出來。

首先是罵黃姐,說她狗仗人勢的卑鄙小人;接著就是驊睿,說他忘恩負義,拋棄糟糠之妻,找小三。

接著換了一副勝利的臉孔,似宮廷小說裏互相鬥爭,最後得勝的娘娘一般:

“他言驊睿賺再多的錢,到頭來還不是全部都給我兒子嘛?我兒子的東西不就是我嘛?哈哈…”

是的,到時候她就是慈禧太後,她就是迪恩上市集團公司最大的老板,隨時隨地都可以垂簾聽政,十幾億財產自己喜歡怎花就怎花。

不過,任燕美看到專心開車的東傑,還是抱怨他剛才不在他爸爸麵前維護自己,讓自己受盡他爸爸的氣。

最後臉不紅,心不跳哭訴說:

“東傑,這麼多年來,媽媽含辛茹苦地把你撫養長大,可你爸爸對你卻不理不問。”

東傑早已對自己的母親的性格了解一清二楚。她和自己父親離婚時,他已經十歲的孩子,是非對錯,他已有自己的認知。說真的,若他是爸爸,也會跟媽媽離婚的。

可她是自己的媽媽,他沒得選擇,他這一生,照顧她是自己的義務。

東傑把車開到自己居住的小區的地下停車場。

停好車後,東傑歎了一口氣後,就回頭對坐在後排的媽媽說:

“媽媽,我已經22歲了,是非對錯,我有能力去辨別了。媽媽…若你真的想跟爸爸複婚,你就得改改你的脾氣和性格。還有,目前為止來看,我是言驊睿唯一的兒子。但是他那上億的家產和公司未一定就是我的。”

東傑很不想教育自己的媽媽。因為在他看來,母親應該比自己更懂事,更懂人情世故才是。

“媽媽,爸爸這十二年來沒有戀愛,沒有結婚,就是為了你嗎?媽,別自信了!那是爸爸還沒有遇到一位讓他心動的女孩。當爸爸遇到愛情,我相信他也會結婚生子的。”

“他敢!”

“媽媽,你弄清楚,你和爸爸離婚已十二年了,你現在隻是他的前妻,你有什麼資格妨礙爸爸再婚。而且爸爸若是想再婚,他根本不會理會你。”

“我不管,他敢結婚,我就敢在他的婚禮上鬧。”

“媽媽,你這一哭二鬧三上吊,可能隻對我有一點點用處。爸爸那麼有錢,他要結婚舉辦婚禮的話,就一定要在國內舉辦嗎?就算他在國內舉辦婚禮,你這樣性格的人,他可不一定會請你去參加他的婚禮。就算有請你去參加他的婚禮,我想他對你也有所防備。七八個保安圍在你身邊,你以為你有007的身手敏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