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 52 章(3 / 3)

反正不管迷信不迷信,是為自家的孩子,他就管不了那麼多。

就在此時。

一直默不作聲的白大伯忽然開口,“我記得那墜子是我陪媽去買的,收據好像在我這裏。”

這下就算白二叔想硬著頭皮扭曲事實,說那墜子是他們自己買的、名字是胡亂加刻的,厚著臉皮當老賴都不行了。

有了收據,這下就真能告到警察局去了。

“……”

白二叔臉色發青的看向白大伯,沒想到自己這個老實的大哥插起刀來還挺行啊!

接受到白二叔的目光,白大伯不為所動,穩穩坐在凳子上,假裝看不見他臉色。

老實人也是會發飆的。他早就怨上這個弟弟了,當年要不是這個弟弟借錢不還,他家也不至於過了好些年的苦日子。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白父態度堅決,沒有商量回轉的餘地。

白老爺子歎了口氣,

“那這事兒你們兄弟就自己看著辦吧。”

兩邊都是親兒子,他這幫誰都不好。何況這事情確實是老二家做的不對,幾千塊的東西都要貪,現在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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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二叔不占理,這次白父白母又是有備而來,最後白二叔隻能臉色不好的點頭,表示會想辦法。

東西現在在別人手上,不可能馬上拿回來,得了白二叔的話,白父白母也隻能暫時作罷,要是接下來白二叔還說話不算數,再想其他的辦法。

沒能借到錢,又把玉墜子的事情鬧了出來,這下白二叔家看白湛一家子就更加不順眼了,接下來直到訂婚宴結束都沒有再跟白湛一家說話。

白父等人也不介意,樂嗬嗬的跟白大伯一家聊天。

中途吃飯時,還讓服務員給開了一瓶茅台,今天白食是不吃白不吃。

而‘肩負重任’的錢宇和秦靳淵實在沒法用狂吃來讓白二叔出血,於是也就跟著白父點了兩瓶紅酒……

那頭。

並不懂紅酒品牌的二伯母偷偷注意到他們這點加菜加酒,見錢宇和秦靳淵兩人點的紅酒不是大家耳熟能詳的xo,牌子她見都沒見過,就以為是最多幾百塊錢的那種牌子。

而白父點的茅台,也隻是一千多塊一瓶的那種水平,她頓時就放心了。

一邊暗罵白父等人上不得台麵,也就會在這種地方占便宜;一邊就沒把這事兒告訴丈夫,安安心心跟親家母家常聊天。

畢竟她們這裏是縣城,酒店裏的消費再高能高到哪裏去?

二伯母心裏鄙視。

然而等到結賬的時候,她就傻眼了,

“什麼,就這兩瓶雜牌子的紅酒,就是兩萬多?你們是搞錯了還是敲詐啊!”

“抱歉女士,這酒確實是這個價格。羅曼尼-康帝(roi)的市場定價,通常情況下就在1000美元左右浮動。今年的價格是1500美元,換算下來,兩瓶確實是兩萬多。”

酒店服務員態度很好的解釋。

不過二伯母可不是講理的人,立刻驚叫,“什麼羅什麼尼,聽都沒聽過,這賣的怎麼跟那啥xo一樣貴!你們是不是就騙我不懂,小心我去工商局告你們!”

“女士,世界上的名酒並不止一種,如果你什麼問題,可以問你先生。我們酒店的酒水也都是經過正規渠道購買,如果女士你想請工商局來檢測,我們會積極配合的,謝謝。”

東杏酒店雖然開在縣城裏,但也是五星級別的酒店,服務員的素質很高,沒有跟二伯母吵。

隻是說話的時候,看向旁邊穿著打扮都比較講究的白二叔。

二伯母不懂這些,但在公司大小也算是個領導,見識比較多的白二叔哪能還懷疑服務員的解釋。

心裏頓時氣得想吐血。

沒想到什麼見識都沒有的白父和白大伯竟然能在這種地方坑他一筆,他這可真算失算失大了!

事已至此,他也隻能黑著臉把這虧吃下,肉痛的拿出卡,遞給服務員,

“刷卡吧!”

二伯母還不敢相信自家就這麼被坑了一筆,心疼得要死。

回家後就沒忍住,在家裏哭著破口大罵白父白大伯兩家不地道、占便宜的小人雲雲發泄。

對於自己明明看見秦靳淵等人點酒,卻以為東西不貴,沒能及時阻止的時候事情更是悔得腸子都青了。

得知當時真相的白二叔:……

差點氣死!

白父白母不知道秦靳淵和錢宇點的那兩瓶酒將白二叔坑慘了。

白向輝的訂婚宴結束後,兩人就開始每天給白二叔打電話,催促對方快點把玉墜子還回來。

不過白二叔就是個老賴,他的賬要是真那麼好要,當初早年欠的錢也就不會拖到現在了。

訂婚宴那天答應得好好的,但轉過頭白二叔就又開始了拖字訣。他深知自家兩個兄弟重感情的性格,白父並不知道那玉墜子的價值,他們是親兄弟,難不成白父還真能為了幾千塊的東西鬧到警察局去?

就算不看兄弟情分,也要看老爺子的身體,他們兄弟鬧得太難看,老爺子肯定會氣進醫院的。

白二叔篤定白父就是在嚇唬人。

但他這回卻是料錯了。

當父母的為了自己孩子,有些時候那是連殺人放火都做得出來的。

白父心裏本就對這個兄弟有怨氣,現在事關自己兒子的前程性命,白二叔又想像當年那般當老賴……新仇舊恨加在一起,白父是真的氣炸了。

既然白二叔不仁,那白父也覺得自己不用講義了。

白父跟白母一商量,直接就給白大伯打了個電話過去,讓白大伯將老爺子的手機悄悄收了,帶老爺子暫時出去玩幾天。

然後,就夫妻兩人就雄赳赳氣昂昂的去了警察局。

於是。

第二天。

警察局的人就帶著證件找到了白二叔的那位上司頭上,

“這位先生,不好意思。有人到警局報案,說你非法盜取他人財物,涉案金額高達3578塊,已經達到量刑標準。所以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上司:“……”

3578塊錢去警局?

老子去年是不是買了個王大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