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麵上來看,這是一起性侵殺人案。但是從現場的情況來看,並沒有留下很明顯的搏鬥痕跡。因此,很有可能的是,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脅迫下,沒有敢反抗。結果,犯罪嫌疑人作案之後卻又突然滅口。
這就讓人很費解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為了強奸犯罪,他已經達到了目的,按說不會再下這樣的狠手。雖說強奸罪也是重罪,但相比較於故意殺人罪而言,還是故意殺人判的刑罰更重一些。他沒必要再多此一舉。
犯罪嫌疑人動刀的原因,一是可能被害人有所反抗,惹惱了犯罪嫌疑人,導致被滅口。但現場來看搏鬥好像並沒有發生過。再一個原因是被害人可能曾經呼喊求救,導致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暴露,這才下了殺手。再或者,被害人在被侵犯過程中認出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這才滅口。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時候就根本沒有想著留下活口,因此不管有沒有達到強奸目的,最後一律殺人滅口。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此人想必是一個非常狠毒的角色。
關於被害人的身份,已經交由轄區派出所協查了。被害人看來離此地應該不是很遠,如果是本地人的話,身份比較容易查清。哪家裏失蹤了一個人,附近又發現命案現場,這樣的消息是傳播的很快的。
現場的情況就是這些,技術人員在那裏緊張地拍照,不放過現場任何一個細節。拍照既要有全方位外圍的拍攝,又要有具體細目的拍攝。從外圍講,要將相鄰東西南北四個方麵都要拍到,以顯示現場的具體位置。
而在中心現場,則要拍攝被害人及附近物體的位置,一些地方要拍攝局部的放大照片。而負責勘查的人員則要在現場畫出草圖,以方便回去後在電腦上製作現場示意圖。其它的技術人員則負責提取物證,包括提取一些現場的血跡等等。
偵查員們則負責外圍的排查走訪工作,包括目擊現場的幾個人,錄取他們的證言。
而重案隊長蕭雲天,則是不停地在現場踱步,進行觀察。廁所一般都是監控的死角,因為這裏一般都是比較隱私的地方,這種地方是不允許安裝監控探頭的。和公共浴室裏不允許安裝監控探頭的道理一樣。
所以,想要查找廁所裏的監控探頭是不可能的。現在主要是看看周邊能不能提取到一些外圍的監控資料。廣場上雖然有一些監控探頭,但直接專門麵向廁所門的沒有找到,隻有那種三百六十度的廣角監控探頭。
經過一番查找,的確是提取到了一些監控,但監控的內容比較模糊,看不清麵龐。監控中,有一名婦女進了廁所,一個男子緊接著也跟進了廁所,過了十幾分鍾,隻有那個男子出來了。但男子始終戴著帽子,低著頭,沒有讓監控拍到麵部。
幾個小時以後,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被害人的屍體也由法醫部門到醫院進行屍檢,進一步地查明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