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孩子自己做主、自理、自律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責任,在履行這一責任時,“無為而治”不愧是一種好方法。正是由於約翰森夫婦平時不管孩子,實行“無為而治”,才使得孩子有了許多自由,也使孩子產生了許多自己的興趣與愛好。沒有家庭作業的時候,塞拉斯會一邊查字典一邊讀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伊索寓言和其他一些有趣的故事。有時父母問他為什麼愛讀這些書,他就說因為同學們都愛聽他講故事。塞拉斯還愛畫漫畫,他把父母、親人、老師、同學都畫到他的畫裏,說這樣很好玩。
我國著名教育學家陳鶴琴先生曾說過:“凡兒童自己能夠做到的,應該讓他自己做;凡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該讓他自己去想。”這是一句符合教育規律的至理名言。為了培養孩子自己生活的能力,父母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麵努力。
第一,讓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培養他自己動手的習慣。
家庭教育的目的不是讓孩子過上舒適安逸的生活,而是要培養孩子各方麵的能力。所以父母要轉變觀念,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培養他們自立、自主的精神,孩子的生活起居,能放手的就不要包辦。父母們不妨嚐試一下美國家庭的做法:美國的嬰兒從一出生就單獨睡覺;孩子會捧奶瓶了,母親讓他自己捧奶瓶吃奶,吃完奶就把孩子放在大便椅上讓他自己大便,之後讓孩子在有圍欄的床上自己玩;孩子學步的時候,也是自己扶著學步車走;孩子長大後不僅要完全自己照顧自己,還得幫忙幹一些家務活;孩子在7歲的時候就開始學著自己掙錢;13歲的女孩包攬全家衣服的洗滌,並按社會價格向父母收費;18歲以後完全獨立。
第二,提出的要求應該與實際情況相符。
在培養孩子動手能力的時候,要按孩子的年齡、能力的發展程度對孩子提出適當的要求,如果要求過高、難度過大,會使孩子產生畏難情緒、自卑心理;要求過低又不能激發孩子的興趣。事實上伴隨著孩子生理的發展,他們的肢體活動能力增強,相應的自主性也開始發展,獨立性逐漸增強,這時是父母幫助孩子形成良好習慣的適當時期。父母要堅持給孩子提出一些要求,讓他們自己完成,當孩子看到自己雙手完成了許多事時,他們的自信心和責任感便會增強,從而減少對父母的依賴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