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間收到觀眾來信,絕大部分隻能寄到戲院,每天有一大堆。她隻好帶回家,讓秀芳先看一遍,好多男人寫的侮辱信下流之極,秀芳每天燒一盆。筱月桂有時晃到一眼,覺得男人真是泥做的,性幻想無論寫出來畫出來,都千篇一律,令人實在作嘔。
女戲迷們的來信特別有趣,大部分怕她想不開尋短見,用各種方法勸慰她。這也怪不得她的觀眾:她在戲裏自殺次數太多,讓觀眾不得不疑心她自己會走上這條路。
她叫秀芳花點時間,一封封代回這些安慰的信,秀芳的字現在寫得比她好。
餘其揚幾次來陪她,見她都談笑風生,他覺得自己過慮了。他們兩人合計一下,對方無法出示任何證據。估計當年認識幺二荷珠的人,後來有許多會認出筱月桂,但是這不能當做確證。惟一能說出名堂的是新黛玉,新黛玉已經來見過筱月桂,說有人到她那裏出巨款收買她,被她罵走,她願意到法庭上再次臭罵那些混賬王八蛋。
有一天,一個女人打電話來,說自己是律師顧瑜音,從英國學成歸來後,在上海開業。筱月桂覺得聽說過這個名字,是一個赫赫有名的大律師。顧瑜音很為筱月桂抱不平,願意為筱月桂出庭辯護。她們約了在東康飯店見麵。在飯店裏,筱月桂看見向自己走來的一位戴眼鏡的中年女子似曾相識,那個女人也說她們一定見過。
兩人坐下來,沒有說正題,卻都在絞盡腦汁苦想,到底在什麼地方兩人見過?
最後,幾乎兩人同時想起來,顧瑜音就是筱月桂當年在張園見到的男女平權演說者,筱月桂就是那個提出奇怪問題的青年女子。兩人高興地笑起來。
筱月桂說:“不好意思,那個問題問得太唐突。”
“不不,”顧瑜音說,“那個問題點到了關鍵。多少年來我也沒能忘掉。但是在中國社會,這樣的問題,要談,社會還不敢聽,在西方也隻能在學術界討論。估計,再過一百年在中國公開討論這事也難!”
顧瑜音接著說,她之所以為筱月桂辯護,是要為全中國婦女作辯護。她根本不想問筱月桂是否做過妓女,報上這種文章本身,是對所有的婦女潑汙水:男人三妻四妾加嫖妓都不是醜聞,憑什麼女人在社會上奮鬥要受到查問?她不收筱月桂的律師費,就是要為婦女討回平等。
顧瑜音越說越激動,筱月桂覺得她的理想色彩太濃,可能不適合對付那些流氓。但是顧瑜音的熱情,使她盛情難卻。顧瑜音從大處著眼,倒是與她的想法合拍。
民國十五年,即1926年,九月二十四日,上海公共租界法庭審理這場官司。此事已經在報紙上哄鬧了差不多一個月,吸引了上至官員下至平民百姓的注意。那天九江路法庭門口擠滿了記者,筱月桂的女性支持者們,以及圍觀的路人,幾乎有上千人,擠得九江路水泄不通。警察不好拉婦女示威者,隻能指揮車流繞道。
待顧瑜音律師和筱月桂一同來到時,支持者們大喊:“筱姐必勝!筱姐必勝!”
顧律師一身職業律師打扮,筱月桂旗袍是素藍色,去盡鉛華珠寶,文靜秀雅。樣子像一個上海女工,一個弱女子。她從人群中穿過,和人們握手時,好多支持者抓住她的手哭了起來。
《遊戲報》方麵的人看到這陣勢,明白他們穿過人群,肯定會挨這些女人的拳打腳踢,隻能繞到漢口路的後門進法院。
根據英國法律,庭審閉門進行,不讓采訪與旁聽。法院外麵圍著的人,耐心地等了三個小時,一個打著“筱案後援會”旗幟的組織送來了茶水和饅頭。
最後法院門打開了,筱月桂坦然地走出來,她讓顧瑜音向新聞界和公眾宣布結果:法院宣布《遊戲報》犯有誹謗罪,而且“情節異常惡劣”,原告要求名譽賠償三萬元完全合理。其他報紙數十家,報道此案時對內容不加審定,點了筱月桂的名,並且用了“幺二”、“妓女”字樣,犯有傳播誹謗罪,將由原告決定是否追訴。
等在門外的支持者們,高呼:“勝利!勝利!”她們把筱月桂抬起來,像凱旋的英雄。
第二天報上就刊登了顧瑜音大律師的長篇辯護詞,那簡直是一篇慷慨激昂的男女平權宣言書。
所有筱月桂生平的研究者,都把此案作為重要事件。但是他們局限於報紙的報道。我研究此案,覺得報紙上的報道,似乎疏漏過多。最後我花了大力氣求朋友的朋友,才讓我看到上海檔案館內庫,那裏有保存完備的全套上海租界“會審公廨”法庭記錄。在成架成箱的資料中翻了幾天,我終於找到此案的堂議辯論筆錄。
其實原來審理過程,與顧大律師的辯護詞沒有多少關係。在庭上,被告盯住追問筱月桂,究竟有沒有當過妓女這事實問題。
顧律師要求法庭裁決,個人經曆屬於隱私,此問題與本案無關,不必回答。但是筱月桂表示願意回答這個問題,她說:“從來沒有。”
對方律師追問她在一品樓的經曆。
原一品樓老板新黛玉出場作證,筱月桂當時名小月桂,是一品樓的傭女。一品樓待客的妓女,必須是小腳,必須是蘇州口音,必須會唱評彈。筱月桂三樣全無,不可能在一品樓做妓女。
對方律師追問筱月桂在一品樓之後的經曆,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咬定:回鄉種田去了。
對方律師要求傳見證人,一個姓曹的女人,自稱是薈玉坊鴇母。那個女人說,十八年前,1908年秋天,一品樓的老板新黛玉,把一個叫荷珠的女人,賣給薈玉坊。荷珠在她手下當接客妓女,前後有四年之久,最後因生病回鄉。她至今認得出,眼前這個叫筱月桂的女人,就是當年的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