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析“雙贏製”,不難看出以下幾個共同的點:1.周薪製,賺錢快;2.隻發展兩個人,壓力小;3.獎金封頂,鼓勵多次投資;4.產品不重要,製度為最好;5.壽命不長。

65.傳銷組織的主要操作手法

我國直銷業從1998年4月以來就處於十分尷尬的局麵,外商投資直銷企業轉型後得到發展,但由於轉變了營銷模式,和其全球發展不同步,而國內直銷企業由於缺乏政府支持發展停滯不前,加上現在有些地方把對銷售人員培訓、獎勵和產品演示、上門推銷等都作為變相傳銷來打擊,有擴大化的傾向,有必要對我國直銷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作出界定和判斷。

金字塔計劃

我們已經分析過,金字塔計劃是直銷的大敵。目前國內的很多非法公司所使用的計酬計劃基本都采用具有金字塔傾向的計劃。主要的製度就是我們上麵分析過的所謂五級三階製、雙軌製等。

據點式銷售

所謂據點銷售,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公司和組織在某些不受人注意的地方租用場地,然後以欺騙手段將不明真相的人騙到這個地方,並用受騙的人不斷地欺騙他人繼續前來。這種手法通常利用一些落後的、偏遠的地方,欺騙的幌子主要是為人找工作,有些非法組織利用這種手段逃避監管,可以欺騙數以萬計的民眾,囊括大量的錢財,甚至可達上千萬元。最近出現在重慶的非法傳銷案就是一個典型的據點經營的案例。

虛擬經營

指非法公司利用互聯網進行圈錢的行為。這是近幾年出現的新動向,而且有著持續發展擴大的趨勢。采取這種手法的公司和組織既有國內的,也有境外的;有些是有公司注冊的,有些根本就沒有機構;有的是在境內利用網絡,有的根本就是利用境外的服務器;有的有產品,有的根本沒有產品,隻是所謂的網頁等虛擬的東西;有的采取網上的支付手段,有的采取網上和網下相結合的手段。上述種種都是為了逃避法律的監管。由於互聯網的管理本身就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我們認為這是未來直銷管理中的一個難點。最近國家工商總局明令嚴打的蕾克瑟絲非法傳銷就是典型的虛擬經營案例。

團夥欺詐

主要是指非法公司在欺騙過程中利用團夥形式,所謂誌同道合的人在一起實施金字塔計劃。

壓力式洗腦

指非法公司利用洗腦式的所謂培訓對被欺騙來的人施加壓力或者打氣,以便使這些人轉變觀念為他們服務。他們的理論通常是金錢利益誘惑、成功榜樣誘惑加上團夥的壓力。

虛假宣傳

主要有幾類虛假宣傳:一是食品被宣傳為有保健功能的產品;二是保健食品超出審批的功能進行宣傳;三是在收入上進行誇大宣傳;四是用各種沒有公信力的機構和信息進行證明式的宣傳;五是完全信口開河式的宣傳。這些現象在合法公司中也存在,但在非法公司中則十分猖獗,甚至毫無顧忌。這個原因在於一是直銷公司經營的產品通常與健康相關,而健康的話題給人帶來很大的空間,本來就存在著爭議;二是直銷的經營具有一定的封閉性;三是社會媒體也在推波助瀾。目前有一種趨勢,就是經營有保健功能食品的企業都不願意去進行國家的正式申報,而希望利用直銷渠道博取公開信息渠道無法取得的宣傳效果。

價格欺詐

據調查,非法傳銷組織的產品通常是采取批量訂購方式,他們訂購保健食品後,一般加價在20倍以上,導致製造成本隻占銷售價格3%~5%左右,遠遠高於保健食品產業平均成本率(10%~15%),存在著明顯的價格欺詐。通常一個非法傳銷組織利用這樣的手段,攫取大量的非法利潤。在他們的產品價格構成中,獎勵的比例在50%左右(事實上他們所說的獎勵一般都會有沉澱,即發不出去,這部分錢也被發起人占有了);生產成本5%,管理及銷售成本15%,利潤率可達30%左右。

非法傳銷危害性極大,但是在我國卻屢禁不止,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為什麼會這樣?除了一些社會方麵的原因,筆者認為這與多年來沒有明確的法律有關。例如,在打擊非法傳銷的文件中規定的很多打擊的行為,在轉型企業的行為中幾乎全有,這就使人們對何謂傳銷產生了極大的困惑。合法與非法難分,有意與無意沒有區別,這實際上讓金字塔計劃的實施有了灰色空間:

第一,盡量與直銷和其他合法的任何一種銷售方式扯上關係,依此為幌子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第二,以海外的所謂合法為借口,煽動群眾幼稚的思維,以所謂的趨勢作幌子;第三,以選擇性的傳遞公開信息為手段。

對此,我們認為,除了綜合治理市場發展環境之外,對近幾年的“打傳”工作也要總結。打擊非法活動非常 必要,但對所謂的傳銷的打擊應該改為對金字塔計劃的打擊,輿論上和理論上都有十分科學的依據。原因如下:

(1)傳銷的稱謂極易引起混亂,為不法分子留下口實。

目前我們打擊的是傳銷。這裏邊有一些不法分子可鑽的空子。1998年4月,國務院關於禁止傳銷經營的通知中說,傳銷不適合我國的國情。這裏暗含了幾個推理:一是傳銷是一種營銷方式,禁止隻是因為當時還不適應國情;二是國情是可以發展變化的,加入就是最大的變化,這就很難解釋;三是有非法的,就會有合法的。這樣的一些推理讓很多人聽起來很有道理,所以很容易上當受騙。

(2)媒體信息的混亂使政府的公心力大大減弱。

目前國內的輿論宣傳處於十分尷尬的境況,來自政府部門和權威部門的信息除了打擊的信息以外就極少有其他信息,消費者幾乎難以真實了解政府的動態。權威媒體回避這個問題,小媒體則是給錢什麼都敢說。人們無法知道,在直銷和傳銷的問題上,他們到底應該聽誰的。從媒體上看到的打擊信息,幾乎全是從反麵的角度來寫,消費者很難得到客觀的信息,因此,盡管打擊的消息不絕於耳,事實上很多人還是搞不清傳銷到底是什麼。

66.“老鼠會”的慣用伎倆

通過近年來各地查獲的一些“拉人頭”傳銷案件,筆者發現,目前“老鼠會”的欺騙手法基本如出一轍。

“老鼠會”傳銷組織骨幹多以“支援東北老工業建設”、“西部大開發”、“好項目”、“好工作”等誘人的借口將自己的同學、同事、老鄉、朋友、親戚騙往外地,俗稱“殺熟”,之所以從自己身邊熟悉的人下手,是因為彼此之間都比較了解、信任,防範心理弱,最容易成為欺騙對象。他們以所謂“家庭”形式聚集在某個地方,通過人身或精神控製進行徹頭徹尾的欺詐,傳銷組織主要通過不斷地發展“下線”來保持其正常的運作和養肥“金字塔”上麵的“網頭”。

在傳銷組織中,發展“下線”被稱作“邀約”。

農民、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做生意賠錢的人、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等最容易成為被“邀約”的對象,因為這些人急需掙錢和改變現狀,容易被傳銷人員虛幻和極具誘惑的言語所吸引,把自己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積蓄投入進去。在加入後每個人都要學習一整套的騙人“技巧”,他們把騙子拆開來解釋,笑稱我騎“扁馬”來,目的是為了給你致富的機會,在傳銷組織中被稱之為“善意的謊言”。

首先要列名單,也就是把自己所要“邀約”人的名字、年齡、什麼樣的性格、做什麼樣的工作等寫出來,越詳細越好。然後就是進行分類篩選(一般都是在高一級別的人幫助下進行的),篩選過後就開始製定“邀約技巧”,根據被邀約人的工作、特點,用一些非常有誘惑力的工作或豐厚的工資的“善意謊言”騙過來。一般都是使用電話進行“邀約”,每次隻能邀約一個人。打電話也有很多學問,有三談三不,三談是談社會、談理想、談你這裏的優越性。三不是每次通話不能超過三分鍾;不能一個人去打電話,需要有加入時間長的人陪同;不能第一個電話就“邀約”,要經過三、五個電話的交流之後,這是做“邀約”前的鋪墊。

當被邀約的人到來的時候,整個“家”裏的人都必須行動起來,預先告訴家庭成員“新朋友”的基本情況,和家長、老朋友商量,做好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營造溫馨的環境,一般由“家長”親點一個和這個“新朋友”性格、興趣比較接近的“老朋友”來“照顧”這位“新朋友”,走到哪裏跟到哪裏。一般都是男女交叉的形式,傳銷人員的關心是無微不至的,從對你的噓寒問暖,到陪你做遊戲,給你洗衣服,這叫“付出”。大講其所謂的“人幫人”,令你感覺一種久違的親情,給你一種家的溫暖,使你放鬆警惕。第二天要做的工作就是聽課了,為了避免公安工商部門的打擊和清剿,消除對人可能造成的幹擾,授課地點通常是在城鄉結合處,相對偏僻和隱蔽的民宅中,授課方式已經從過去二三十人的集中授課轉變成了集中授課與一對一輔導相結合,以分別授課為主的方式。講授的內容是目前非法傳銷組織普遍采用的,極具誘惑力的五級三階製或雙軌製。

授課過程中還會有所謂的“成功者”傳授經驗,他們稱之為“分享”,主要反複灌輸致富觀念,描繪美好的前景,說其從事的事業是一個投資孝回報大的“光輝事業”,改變大家的心態。甚至向受騙者謊稱他們受中央某部門或某領導的授權,秘密幫助西部群眾通過“直銷”迅速致富,灌輸其要想致富就必須抓住這個機遇,是給老百姓最後一次“暴富”和“翻身的機會”。

除了上麵的種種“傳統”的傳銷方式外,還有不少“變相傳銷”公司采用“電子商務”、“郵購”等方式作案,比較知名的有“互聯網基金”等。

2005年3月,武漢市公安局查處了一個以全球遠程教育網站為載體進行交易,授課地點為網吧,共有地下會員1000多人的非法傳銷組織。此案涉及的全球遠程教育網站在美國注冊,該網站實施會員製,會員必須租用網絡服務器空間,會員以卡或個人存折賬戶在網上支付。支付租金以後即可按、兩個小組(必須為3人或6人、4人或5人組合)發展新會員(下線),每發展一名新會員即可獲得200元的提成,若新會員又發展會員之後,第一個會員若按、兩組發展9名會員,則可獲得600元的組織獎,不足9人或未按上述組合發展可轉至下期。

67.網上傳銷在中國

網上傳銷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是近年出現的一種新的傳銷形式。

網上傳銷的特征

(1)披上了“電子商務”的外衣,更具有欺騙性;

(2)網絡傳銷發展速度快,更具有危害性;

(3)利用互聯網運作,隱蔽性更強;

(4)參與網上傳銷的人趨於年輕化、知識化。

如何識別網上傳銷

(1)經營者是否在互聯網上宣傳所謂市場倍增原理、是否通過網絡發展人員、參加者之間上線從下線的營銷業績中提取報酬;

(2)組織者是否要求參加者在網上注冊,並以參加者交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交納入門費的方式作為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作為獲取回報的必備條件;

(3)參加者是否必須按組織者的要求分區(分線)發展他人加入、銷售係統形成後不銷售產品便能永續獲得組織者的報酬獎勵;

(4)組織者是否承諾在一定時間內返還參加者高於其所交納費用數倍的回報。

如何打擊網上傳銷

(1)提高責任意識,及時發現網上傳銷線索;

(2)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3)注重偵破方法,周密部署查處工作;

(4)加強教育引導,提高群眾識別網上傳銷的能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