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科學普及(11)(2 / 3)

作者唯恐被人誤解為基因決定論者,他在本書的末尾宣稱,“反抗自我複製者殘暴統治的是我們的基因”。大腦也是繁殖自私基因的機器的一部分。但是在基因生存變得效率越來越高的過程中,大腦獲得了反抗能力,並且開始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在有頭腦的人相互接觸、互相交流的文化環境中尤為如此。人的交流與聯合將使進化沿著和有利於基因複製截然不同的道路發展。我們可以過一種隻創造思想而不生兒育女的生活,並且感到心滿意足。人對思想獲得生命的可能性極感興趣。自我複製的實體通過突變和選擇,聚集成效率越來越高的自我保護單元的前景也令人心馳神往。人類可能還有一個非凡的特征——表現真誠無私的利他行為的能力。作者希望如此,但他並未對這一點進行任何形式的辯論,也沒有對這個特征是否可以歸因於覓母的進化妄加猜測。他想說明的是,即使我們著眼於陰暗麵而假定人基本上是自私的,我們的自覺的預見能力也能夠防止我們縱容盲目的複製基因而幹出那些最壞的、過分的自私行為。我們至少已經具備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顧我們的長期自私利益而不僅僅是短期自私利益。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我們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裏的自私覓母。我們甚至可以討論如何審慎地培植純粹的、無私的利他主義。這種利他主義在自然界裏是沒有立足之地的,在世界整個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被建造的,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但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在這部書中,作者提出進化的單元可能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基因,因為作為選擇單元,不僅要求長壽,而且必須能夠精確地複製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論中,生命的個體反而成了基因主宰著的生存機器。作者對社會學說中基因研究的主要論題逐一作了介紹:利他和利己行為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進犯行為的進化,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群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為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作者精通這一基本理論,他胸有成竹,以令人欽佩的清晰文體展示了這一嶄新的工作。由於他在生物學方麵的造詣頗深,他能夠使讀者領略生物學文獻中的豐富多彩和引人入勝之處。凡遇他的觀點同已發表的著作的論點有分歧時,他的評論,就像他在指出我的一處謬誤時一樣,無不一箭中的。同時,作者不遺餘力地把據以論證的邏輯推理交待清楚,以使讀者能夠運用這種邏輯推理再去擴展這些論據。

盡管作者一開始就聲明,他並不提倡以進化論為基礎的道德觀,但他所生動展現的生命世界的這幅自私和冷酷的景象還是叫人非常絕望。如果我們命中注定是自私的,我們的非進化論的道德觀念何以可能?這是作者已經意識到但並未展開的問題。值得欣喜的是,在隨後的研究中,作者又對這個問題作了進一步解釋。作者說:“我很讚同用自由意誌超越生物學。我的確總是鼓勵人們這樣做。我的第一部著作《自私的基因》許多內容說的就是,我們必須理解作為基因機器意味著什麼,被基因編了程序是什麼意思。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武裝起來,逃離被動,我們才能有效地使用大腦,利用我們的意識智能,逃離自私的基因的專治,去建造一個新的生命。這多少強於達爾文意義上的生命。在達爾文的世界中,我們的祖先是被選擇出來的,並不是一個令人很滿意的世界。大自然真的充滿了血腥。當我們一同坐下來述說、討論並決定我們想如何運作我們的社會時,我想我們應當把達爾文主義視為一種令人畏懼的警告:我們不應當那樣來組織我們的社會。”按照自私的基因理論以及進化生物學,人生確實蒼涼。但正如開頭作者所希望的,我們應當把達爾文主義視為一種令人畏懼的警告。人除了“基因”還有“覓母”人生的意義要從積極的方麵尋找。

精彩語錄

1、作為個人,我們的行為時常是自私的,但在我們以高姿態出現的時刻,我們讚譽那些後天下之樂而樂的人,雖然對“天下”這個詞所指的範圍如何理解,我們仍莫衷一是。一個群體範圍內的利他行為常常同群體之間的自私行為並行不悖。

2、人類能夠結成各種同盟或集團,……這種情況之所以可能,僅僅是由於每一個體都能有意識地運用其預見能力,從而懂得遵守盟約的各項規定是符合其本身的長遠利益的。某些個體為了有可能在短期內獲得大量好處而不惜違犯盟約,這種做法的誘惑力會變得難以抗拒。這種危險甚至在人類所締結的盟約中也是始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