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袁靜雅生平第一次陷入了惶惑和煩躁。她不知道,究竟是為了什麼。三十五年來,她生活在溫暖、平靜的家庭裏,父親和母親都疼愛她,但又不嬌慣她。父親在兵荒馬亂的年月裏結識了母親。那時候,吳一萍是個逃出軍閥府邸的使喚丫頭。父親用慷慨和豪情保護了她,在鄉間的一座破廟裏,兩人結成了伉儷。月亮是他們的煤人,群星為他們證盟。此後,幾十年的風風雨雨,榮辱貶升,都不能減弱老人之間持久的愛情。這忠貞的愛自然也潤澤了靜雅的心,使她從小就盼望一個象父親那樣忠實的丈夫,而自己,則象母親一樣奉獻給他自己的一切。和安適之結婚以後,她連一點點追憶與回想未嫁時男友的心思都沒有閃過。她和白天明原也不曾是愛情,隻是一般親密的友情。當她成了人之婦以後,白天明便消逝得無影無蹤了。她心裏隻有丈夫,隻有安適之。誰知道,丈夫竟然背棄了原則與信義,在“四人幫”的淫威下揭發父親是反對“毛主席革命衛生路線”的“反動權威”,讓老人也嚐到了下幹校勞改之苦。一個在靜雅心目中忠誠、熱情的丈夫,竟成為出賣親人的叛徒,她的心碎了。為了丈夫,她主動承擔了一切家務,讓丈夫成為一個好醫生、好黨員。這是一種犧牲啊。她原本也可以成為好醫生的。但為了做個好妻子,她放棄了好醫生的前途。她的犧牲化為泡影,她不能容忍這種行為。她平時處處忍讓,待人謙和,從不爭搶任何好處。她總是把舒適讓給別人,自己承擔困苦。但當她一旦決斷之後,她又有雖九牛而不能動分毫的決心與毅力。她認清了安適之,這是一個正派人不能與之共處的宵小之徒。她覺得恥辱,於是,她離開了他,斬斷了一切柔情。
然而,她的心是苦的。她孤寂的生活裏的確需要一個男人溫情的補充,但她想到再與另一個男人相處一生,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新的結合,必定會勾起以往生活的回憶,那一定是酸楚的。讓一個男子因為自己苦澀的回憶而得不到全部的歡偷,作為妻子那是不公平的,是對不起人的。為什麼讓一個無辜的人和自己一道品嚐昔日生活釀成的苦酒呢?讓自己慢慢地去飲這杯苦酒吧。所以,她不想再婚,也不想再愛。
可是,白天明不同啊。和他在一起,自己可以傾吐不願向任何人傾吐的苦衷,可以毫無顧慮地捧出自己的心。堅強的、軟弱的意念,甜蜜的、悲苦的思緒都可以傾倒給他。自己願意和他每日相處,見麵便想訴說隱衷。可是,見不到他,卻又並不想他,不會心靈震顫地為他而苦悶,而憂鬱。是的,安適之是壞人。可是自己同他未婚時,天天念著他,時時想著他,想起他就有一股甜蜜升入心頭,聽到他的名字也會砰砰心跳,不見他又有淡淡的哀愁,一切都引不起興趣,總是百無聊賴。那種激動,那種苦與甜相混雜的心情,無疑是愛。就是結婚幾年,她每天也願意目不轉睛地盯著他,那目光裏有夫妻之情,也有類乎姐姐甚或母親般的疼愛,雖然她要比安適之小八歲。隻是因為安適之欺騙她的假麵被戮穿,事實無情地蹂躪了她的心,她才死滅了那愛情。自己同白天明之間,遠沒有那種複雜的心境。這難道也叫做愛嗎?沒有激情,沒有衝動,沒有痛苦,隻有平靜,這叫愛情嗎?難道是因為自己人到中年,歲月的篩子濾去了輕浮的感情的泡沫隻留下平靜的湖水嗎?難道中年人的愛情隻有平平淡淡的歡愉嗎?不,不不,這不是愛情,是友情,是兩性間最純正的友情。自己並不過分地嫉妒葉倩如,當聽到她激動地要和自己競爭天明時,自己隻覺得好笑,笑她的幼稚,愛情竟成了一場球賽。不過她也尊重倩如的情感,佩服她的勇氣。自然,悲愁也有一點,想到天明今後會同這麼個大大咧咧的姑娘在一道,自己再不能同他象今天似地相處,也有些遺憾。但並不是撕心裂膽的痛苦哇。沒有嫉妒的情感是愛情嗎?沒有排他欲的情感是愛情嗎?也許不,不不,肯定不是。隻是友情的結合,那家庭裏除了互敬之外,還有歡愉嗎?沒有陶醉到癡迷程度的家庭生活,也許是長久的,但也會是乏味的。雙方隻是拘於禮數和遵從道德的法規,彼此相敬地走完人生時旅程。這自然比那些朝三暮四,分合頻繁,互相欺詐,各覓新歡的偽家庭要好上千百倍。然而,家庭裏也一定要充滿愛,而不能隻是友情。友情加愛情,才是最持久、最甜蜜、最完美的家庭與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