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鄉黨第十
[疏]正義曰:此篇唯記孔子在魯國鄉黨中言行,故分之以次前篇也。此篇雖
曰一章,其間事義亦以類相從,今各依文解之。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王曰:“恂恂,溫恭之貌。”)其
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鄭曰:“便便,辯也。雖辯而謹敬。”)朝,
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孔曰:“侃侃,和樂之貌。”)與上大夫言,りり如
也。(孔曰:“りり,中正之貌。”)君在,如也,與與如也。(馬曰:
“君在,視朝也。,恭敬之貌。與與,威儀中之貌。”)
[疏]“孔子”至“與與如也”。○正義曰:此一節記言語及趨朝之禮容也。
“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恂恂,溫恭之貌。言孔子在於鄉黨中,
與故舊相接,常溫和恭敬,恂恂然如似不能言語者,道其謙恭之甚也。凡言“如
也”者,皆謂如此義也。“其在宗廟朝廷,便便言,唯謹爾”者,便便,辨也。
宗廟,行禮之處,朝廷,布政之所,當詳問極言,故辨治也。雖辨而唯謹敬。
“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りり如也”者,侃侃,和樂之貌。
りり,中正之貌。下大夫稍卑,故與之言,可以和樂。上大夫,卿也,爵位既尊,
故與之言,常執中正,不敢和樂也。“君在,如也,與與如也”者,君在,
謂視朝時也;,恭敬之貌;與與,威儀中之貌。既當君在之所,故恭敬,
使威儀中,不敢解惰也。
君召使擯,(鄭曰:“君召使擯者,有賓客使迎之。”)色勃如也,(孔曰:
“必變色。”)足ㄟ如也。(包曰:“足ㄟ,盤辟貌。”)揖所與立,左右手,
衣前後,如也。(鄭曰:“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
前後如也。”)趨進,翼如也。(孔曰:“言端好。”)賓退,必複命曰:
“賓不顧矣。”(鄭曰:“複命白君,賓已去矣。”)
[疏]“君召使擯”至“顧矣”。○正義曰:此一節言君召孔子,使為擯之禮
也。擯,謂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也。“色勃如也,足ㄟ如也”者,勃然變色也。
足ㄟ,盤辟貌。既傳君命以接賓,故必變色而加肅敬也。足容盤辟,ㄟ然不敢懈
慢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如也”者,謂交擯傳命時,揖左人,左其
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如也。“趨進,翼如也”者,謂疾趨
而進,張拱端好,為鳥之張翼也。“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謂賓禮畢,
上擯送賓出,反告白君,已去矣,不反顧也。○注“鄭曰”至“如也”。○正義
曰:雲“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者,謂傳擯時也。案諸侯自相為賓
之禮,凡賓主各有副,賓副曰介,主副曰擯及行人。若諸侯自行,則介各從其命
數。至主國大門外,主人及擯出門相接。若主君是公,則擯者五人,侯伯則擯者
四人,子男則擯者二人。所以不隨命數者,謙也,故並用強半之數也。賓若是公,
來至門外,直當西,去門九十步而下車,當軹北鄉而立。鄭注《考工記》雲:
“軹,轂末也。”其侯伯立當前侯胡下,子男立當衡。注:“衡謂車軛。”其君
當軫,而九介立在君之北,邐迤西北,並東鄉而列。主公出,直東,南西鄉立。
擯在主人之南,邐迤東南立,並西鄉也。使末擯與末介相對,中間傍相去三丈六
尺。列擯、介既竟,則主君就擯求辭。所以須求辭者,不敢自許,人求詣已,恐
為他事而至,故就求辭,自謙之道也。求辭之法,主人先傳求辭之言與上擯,上
擯以至次擯,次擯繼傳以至末擯,末擯傳與賓末介,末介以次繼傳,上至於賓。
賓答辭隨其來意,又從上介而傳,下至末介,末介又傳與末擯,末擯傳相次而上
至於主人。傳辭既竟,而後進迎賓至門。知擯、介朝位如此者,《大行人職》文。
又知傳辭拜迎賓前至門者,《司儀職》文。其傳辭,《司儀》之交擯也。其列擯、
介,傳辭委曲,約《聘禮》文。若諸侯使卿大夫相聘,其介與主位,則《大行人》
雲:“卿大夫之禮,各下其君二等。”鄭注雲:“介與朝位”是也。主君待之,
擯數如待其君。其有異者,主君至大門而不出限,南麵而立也。若公之使,亦直
西北向,七介,而去門七十步。侯伯之使,列五介,而去門五十步。子男之使,
三介,而去門三十步。上擯出閾外東南西向,陳介西北,東麵邐迤,如君自相
見也,而末介、末擯相對亦相去三丈六尺。陳擯介竟,則不傳命,而上擯進至末
擯間,南揖賓,賓亦進至末介間,上擯與賓相去亦三丈六尺,而上擯揖而請事,
人告君。君在限內,後乃相與入也。知者,約《聘禮》文。不傳辭,《司儀》及
《聘禮》謂之旅擯。君自來,所以必傳命者,《聘義》雲:“君子於其所尊弗敢
質,敬之至也。”又若天子春夏受朝宗則無迎法,受享則有之,故《大行人》雲:
“廟中將幣三享。”鄭雲:“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有等也。”若秋
冬覲遇一受之於廟,則亦無迎法,故《郊特牲》雲:“覲禮,天子不下堂而見諸
侯。”明冬遇依秋也。以為擯之禮,依次傳命,故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
一俯一仰,使衣前後如也。○注“鄭曰:複命白君,賓己去矣”。○正義曰:
案《聘禮》行聘享私覿禮畢,賓出,公再拜送,賓不複。鄭注雲:“公既拜,客
趨辟。君命上擯送賓出,反告,賓不顧矣。於此,君可以反路寢矣。”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孔曰:“斂身。”)立不中門,行不履閾。
(孔曰:“閾,門限。”)過位,色勃如也,足ㄟ如也,(包曰:“過君之空
位。”)其言似不足者。攝齊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孔曰:“皆重
慎也。衣下曰齊。攝齊者,摳衣也。”)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孔
曰:“先屏氣,下階舒氣,故怡怡如也。”)沒階,趨進,翼如也。(孔曰:
“沒,盡也。下盡階。”)複其位,如也。(孔曰:“來時所過位。”)
[疏]“入公門”至“如也”。○正義曰:此一節記孔子趨朝之禮容也。
“入公門,鞠躬如也,如不容”者,公,君也。鞠,曲斂也。躬,身也。君門雖
大,斂身如狹小不容受其身也。“立不中門”者,中門謂棖之中央。君門中央
有,兩旁有棖。棖謂之門┕。棖之中,是尊者所立處,故人臣不得當之而立
也。“行不履閾”者,履,踐也。閾,門限也。出入不得踐履門限,所以爾者,
一則自高,二則不淨,並為不敬。“過位,色勃如也,足ㄟ如也”者,過位,過
君之空位也,謂門屏之間,人君寧立之處。君雖不在此位,人臣過之宜敬,故勃
然變色,足盤辟而為敬也。“其言似不足”者,下氣怡聲如似不足者也。“攝齊
升堂,鞠躬如也,屏氣似不息”者,皆重慎也。衣下曰齊。攝齊者,摳衣也。將
升堂時,以兩手當裳前,提挈裳使起,恐衣長轉足躡履之。仍複曲斂其身,以至
君所,則屏藏其氣,似無氣息者也。“出,降一等,逞顏色,怡怡如也”者,以
先時屏氣,出下階一級則舒氣,故解其顏色,怡怡然和說也。“沒階,趨進,翼
如也”,沒,盡也。下盡階,則疾趨而出,張拱端好,如鳥之舒翼也。“複其位,
如也”者,複至其來時所過之位,則又恭敬也。○注“閾,門限”。○
正義曰:《釋官》雲:“夫謂之閾。”孫炎雲“閾,門限也。”經傳諸注,皆
以閾為門限,為內外之限約也。○注“衣下曰齊。攝齊者,摳衣也”。○正義曰:
《曲禮》雲:“兩手摳衣,去齊尺。”鄭注雲:“齊謂裳下緝也。”然則衣謂裳
也。對文則上曰衣,下曰裳。散則可通。故此雲摳衣。摳,提挈也,謂提挈裳前,
使去地一尺也。
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包曰:“為君使,聘問鄰國,執持君之圭。鞠
躬者,敬慎之至。”)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宿宿如有循。(鄭曰:
“上如揖,授玉宜敬。下如授,不敢忘禮。戰色,敬也。是宿宿如有循,舉
前曳踵行。”)享禮,有容色。(鄭曰:“享,獻也。聘禮既聘,而享用圭璧有
庭實。”)私覿,愉愉如也。(鄭曰:“覿,見也。既享,乃以私禮見。愉愉,
顏色和。”)
[疏]“執圭”至“愉愉如也”。○正義曰:此一節記為君使聘問鄰國之禮容
也。“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者,言執持君之圭,以聘鄰國,而鞠躬如不能
勝舉,慎之至也。“上如揖,下如授”者,上謂授玉時宜敬,故如揖也。下謂既
授玉而降,雖不執玉,猶如授時,不敢忘禮也。“勃如戰色,足宿宿如有循”
者,亦謂執圭行聘時戰栗,其顏色敬也。足則舉前曳踵而行,宿宿如有所循
也。“享禮,有容色”者,享,獻也。聘禮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實。聘時執圭
致命,故勃如戰色。至行享時,則稍許有容色,不複戰栗。“私覿,愉愉如也”
者,覿,見也。愉愉,顏色和也。謂既享,乃以私禮見,故顏色愉愉然和說也。
○注“包曰”至“之至”。○正義曰:雲“為君使,聘問鄰國,執持君之圭”者,
案:《聘禮》雲“賓襲執圭,致命公側,襲受玉於中堂與東楹之間”,是其事也。
凡執玉之禮,《大宗伯》雲:“公執桓圭。”注雲:“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
象,所以安其上也。圭長九寸。”故《玉人》雲“命圭九寸,公守之”,是也。
《宗伯》又雲:“侯執信圭,伯執躬圭。”注雲:“蓋皆象以人形為琢飾,文有
粗縟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長七寸。”故《玉人》雲:“命圭七寸,謂之信
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江南儒者解雲:“直者為信,其
文縟細。曲者為躬,其文粗略。”義或然也。《宗伯》又雲:“子執璧,男執
蒲璧。”注雲:“所以養人。蒲為席,所以安人。不執圭者,未成國也。”蓋
琢為稼及蒲葦之文,蓋皆徑五寸,故《大行人》雲“子執璧、男執蒲璧五寸”
是也。凡圭廣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知者,《聘禮記》文。其璧則內
有孔,外有肉。其孔謂之好,故《爾雅·釋器》雲:“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
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此謂諸侯所執圭璧,皆朝於王及相朝所用也,故《典
瑞》前既陳玉則雲“朝覲宗遇會同於王,諸侯相見亦如之”是也。其公、侯、伯
朝後皆用璋,知者,以《聘禮》聘君用圭,聘夫人以璋,則知於天子及後亦然也。
其子、男既朝王用璧,朝後宜用琮,以璧、琮相對故也。鄭注《小行人》雲:
“其上公及二王之後,享天子圭以馬,享後璋以皮。其侯、伯、子、男,享天子
璧以帛,享後琮以錦。其玉大小,各如其命數。”知者,《玉人》雲“璧琮九寸,
諸侯以享天子”是也。其諸侯相朝,所執之玉與朝天子同。其享玉皆以璧享君,
以琮享夫人,明相朝禮亦當然。子、男相享,則降用琥以繡,璜以黼,故鄭注
《小行人》雲“其於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諸侯則享用琥璜,下其瑞”是也。
其諸侯之臣聘天子及聘諸侯,其聘玉及享玉,降其君瑞一等,故《玉人》雲
“彖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聘”是也。○注“足宿宿如有循,舉前曳
踵行”。○正義曰:按《玉藻》雲:“執龜玉,舉前曳踵,宿宿如也。”踵
謂足後跟也。謂將行之時,初舉足前後曳足跟行,不離地,宿宿如也,言舉
足狹數,宿々如也。”《玉藻》又雲:“圈豚行,不舉足,齊如流。”鄭注雲:
“圈,轉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舉足曳踵,則衣之齊如水之流矣,孔子執圭
則然。此徐趨也。”○注“鄭曰”至“庭實”。○正義曰:“享,獻也”,《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