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伐鄭。
六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此帥師也,其不言帥師,何也?據元年“趙盾帥師救陳”言帥師也。不正其敗前事,故不與帥師也。元年救,而今更侵之。
[疏]“不正”至“師也”。○釋曰:傳例:“將卑師眾曰師,將尊師少直言將。”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牆咎如”,彼非是敗前事,赤不言帥師。此雲不正其敗前事故不與帥師者,凡常書,經自依將之尊卑師之多少之例。趙盾元年稱“帥師救陳”,今直書名而巳,明是惡敗前事,故不與帥師也。郤克、良夫,前無帥師之文,故知從將尊師少例耳。
夏,四月。
秋,八月,螽。螽音終。
冬,十月。
七年,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來盟,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不日,前定之盟不日。
[疏]“來盟”至“不日”。○釋曰:此重發傳者,宋華孫不稱使,此則稱使,嫌異,故重發之。言不日者,據成三年及荀庚盟有日,故發問也。
夏,公會齊侯伐萊。萊音來,國名。
秋,公至自伐萊。大旱。
冬,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於黑壤。黑壤,某地。○壤,人丈反。
八年,春,公至自會。
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複。蓋有疾而還。黃,齊地。
[疏]“蓋有疾而還”。○釋曰:以下有卒,故知有疾也。
乃者,亡乎人之辭也。鄭嗣曰:“大夫受命而出,雖死以屍將事。”今遂以疾而還,失禮違命,故曰亡乎人,言魯使不得其人也。
[疏]“亡乎人之辭也”。○釋曰:重發傳者,此乃複是事畢之文,其實未畢,嫌與他例異,故重明之。此雲乃者,亡乎人之辭也,定十五年傳以為“急辭也”者,乃有二義故也。此魯使不得其人,言乃以責之;公孫敖亦是失命,不言乃者,此以疾而反,有可責之理,故言乃複以譏之;敖棄命奔莒,元來未去,不足可責,非乃文所盡,故不言乃也。
複者,事畢也,不專公命也。遂以疾反,而加事畢之文者,是不使遂專命還。
辛巳,有事於大廟。大音泰,下注同。仲遂卒於垂。祭於大廟之日,而知仲遂卒。垂,齊地。
[疏]注“祭於”至“遂卒”。○釋曰:注言此者,解經仲遂之卒,係祭廟之意也。仲遂有罪,而亦書日者,宣公與遂同罪,猶定公不惡意如而書日也;或當辛巳自為祭廟,不為仲遂也。案公子翬當桓世無罪,則不去公子,仲遂非宣惡人,而去公子者,翬非桓罪人,故生存不去公子之號,仲遂於宣,雖則無罪,死者人之終,若不去公子,嫌其全無罪狀,故去之。若然,何以不去日者?既替其尊號,則罪巳明,故不假去日也。傳稱“公弟、叔仲,賢也”,遂非賢,而稱仲者,杜預雲:“時君所加。”何休雲:“稱仲者,起嬰齊所氏。”範雖不注,理未必然。蓋以遂見疏而去公子,經不可單稱遂卒,遂於後以仲為氏,故稱仲遂卒也。然仲遂以罪見疏,即見罪惡之臣,而譏宣公不廢繹者,宣公與遂同心,繹祭之時,則內舞去籥而為之,故所以譏也。
為若反命而後卒也。先書複複言卒,使若遂巳反命於君,而後卒於垂。此公子也,其曰仲,何也?疏之也。僖十六年傳曰:“大夫不言公子、公孫、疏之也。”何為疏之也?是不卒者也。遂與宣公共弑子赤。不疏,則無用見其不卒也。若書公子,則與正卒者同,故去公子以見之。○見其,賢遍反,注同。故去,起呂反,下文及注同。則其卒之何也?據公子翬不書卒。○子翬,許韋反。以譏乎宣也。其譏乎宣何也?聞大夫之喪,則去樂、卒事。去籥萬,卒祭事,言今不然。壬午,猶繹。猶者,可以巳之辭也。繹者,祭之旦日之享也。萬入,去籥。萬,舞名。籥,管也。○繹音亦,《爾雅》雲:“又祭也。”享,許丈反。籥,餘若反,管也。
[疏]“猶者”至“賓也”。○釋曰:旦日猶明日也。何休雲:“繹者,繼昨日事,但不灌地降神耳。天子諸侯曰繹,大夫曰賓屍,士曰宴屍,則天子以卿為之,諸侯則以大夫為之,卿大夫以孫為之。夏立屍,殷坐屍,周旅酬六屍,唯士宴屍,與先儒少異。”則範意或與何同也。案少牢饋食之禮,卿大夫當日賓屍,天子諸侯明日賓屍者,天子諸侯禮大,故異日為之,卿大夫以下禮小,故當日即行。其三代之名者,案《爾雅》雲“夏日複胙,殷曰彤,周曰繹”是也。謂之複胙者,複前日之禮也。謂之彤者,彤是不絕之意也。謂之繹者,繹陳昨日禮也。何休又雲,禮:大夫死,為廢一時之祭。有事於廟而聞之者,去樂卒事,至卒事而聞之者,廢繹。今魯不,以為譏。範意當亦然也。
以其為之變,譏之也。內舞去籥,惡其聲聞,此為卿變於常禮,是知其不可而為之。○為之,於偽反,注“為卿變”同。惡其,烏路反。
戊子,夫人熊氏薨。宣公妾母。○《左氏》作“嬴氏”。
晉師、白狄伐秦。
楚人滅舒鄝。舒鄝音了,本又作蓼,國名也。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冬,十月,己醜,葬我小君頃熊。文夫人薑氏大歸於齊,故宣公立己妾母為夫人,君以夫人禮卒葬之,故主書者,不得不以為夫人,義與成風同。○頃熊音傾,《左氏》作敬嬴。
[疏]注“文夫”至“風同”。○釋曰:哀薑有罪,故僖成其母為夫人。今薑氏子殺故身出,本自無罪,則頃熊成喪,不是同例。而雲與成風同者,禮:妾子為君,其母不得稱夫人,以二者俱非正禮,故雲同耳,非謂意盡同也。《穀梁》以成風再貶,故曰妾子。雖為君,其母不得稱夫人,則襄公以其母定姒為夫人亦非正明也。然成風再貶,自外不譏者,從一譏故也。案文十八年注雲“宣母敬嬴”,此雲頃熊者,一人有兩號故也。
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為雨止,禮也。雨,不克葬,喪不以製也。徐邈曰:“案經文是己醜之日葬,喪既出而遇雨,若未及己醜而?期,無為逆書此日。葬禮:喪事有進無退。又《士喪禮》有潦車載蓑笠。則人君之張設,固兼備矣。禮:先遷柩於廟,其明昧爽而引。既及葬日之晨,則祖行遣奠之禮設矣,故雖雨猶終事,不敢停柩久次。”○不為,於偽反。潦音老。蓑,素禾反。笠音立,張如字,又陟亮反。柩,其又反,屍在棺曰柩。昧音妹。引,以刃反,又如字。遣奠,棄戰反。
[疏]“葬既”至“製也”。○釋曰:舊解案禮庶人懸封,葬不為雨止,明天子諸侯不觸雨而行可知也。傳言不為雨止者,謂不得止葬事而更卜遠日。“喪不以製也”者,謂不得臨雨而製喪事,豈有諸侯執紼者五百人,安待觸雨而行哉!是徐邈之說,理之不通。今案傳文雲“雨不克葬,喪不以製也”,是葬為雨止,喪事不以禮製也。上文雲“葬既有日,不為雨止,禮也”,明是雨止,則非禮可知,安得雲傳意葬為雨止乎!又且範引徐邈之注,不言其非,則是從徐說矣,何為述範義而違之哉!○注“徐邈”至“久次”。○釋曰:“未及己醜而卻期”者,謂雨之與葬,皆是己醜之日也。若未及己醜之而遇雨,其葬期有卻者,何為逆書己醜日葬也?《士喪禮》有潦車載蓑笠者,《毛詩傳》雲“蓑所以備雨,笠所以禦暑”是也。
庚寅,日中而克葬。而,緩辭也,足乎日之辭也。
[疏]“而緩辭也”。○釋曰:言緩辭也者,此日中克葬,足乎日,故雲緩也。定十五年,“日下昃,乃克葬”,故雲“乃,急辭也”。是二文相對為緩急,故《公羊傳》雲:“曷為或言而,或言乃?乃難乎而也。”是二文相對也。
城平陽。
楚師伐陳。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齊。有母之喪,而行朝會,非禮。○朝,直遙反。
[疏]注“有母”至“非禮”。○釋曰:非禮,經無異文者,傳例雲:“如往月,危往也。”此朝書月,即是非禮之異文也。
公至自齊。
夏,仲孫蔑如京師。
齊侯伐萊。
秋,取根牟。
[疏]“秋,取根牟”。○釋曰:《公羊傳》曰:“根牟者何?邾婁之邑也。曷為不係乎邾婁?諱亟也。”謂母喪未期而取邑,故諱不係邾婁也。若言諱不係邾婁居母之喪,縱非邾邑,豈容無諱?或當如《左傳》以根牟為國名也。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於扈。
晉荀林父帥師伐陳。
辛酉,晉侯黑臀卒於扈。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外,謂國都之外,諸侯卒於路寢則不地。傳例曰:“諸侯正卒則日,不正則不日。”舊說逾竟亦不日,然則諸侯不正,而與未逾竟無以別之矣。案襄七年,鄭伯卒於操,此年晉侯卒於扈,文正與襄二十六年許男卒於楚同,恐後人謂操、扈是國,故於疑似之際,每為發傳,日未逾竟也。○臀,徒門反。竟音境。以別,彼列反。操,七報反。
[疏]注“外謂”至“竟也”。○釋曰:諸侯之國,皆以侵伐會盟見經,操扈經既無文,而疑是國者,周有千八百諸侯,今盟會侵伐見《春秋》者不過數十而巳,操、扈傳若不發,焉知非國也?曲棘不釋者,雙名也,去國遠矣,故不假釋。郱鄑郚以三言為名,故傳釋之為國也。晉侯黑臀不書葬者,舊解以為篡立故也,今案黑臀既書日卒,未必篡立,蓋魯不會,故不書也。
冬,十月,癸酉,衛候鄭卒。
宋人圍滕。
楚子伐鄭。
晉郤缺帥師救鄭。郤,去逆反。缺,傾雪反。
陳殺其大夫泄冶。泄,息列反。冶音也。稱國以殺其大夫,殺無罪也。泄冶之無罪如何?陳靈公通於夏徵舒之家,公孫寧、儀行父亦通其家。二人,陳大夫。○夏,戶雅反。或衣其衣,或衷其襦,衷者,襦在衷也。○衣其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襦,而朱反。在衷,本又作裏,音裏。以相戲於朝。朝,直遙反。泄冶聞之,入諫曰:“使國人聞之,則猶可,使仁人聞之,則不可。”君愧於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殺之。
十年,春,公如齊。
公至自齊。
齊人歸我濟西田。公娶齊,齊由以為兄弟反之。齊由以婚族,故還魯田。《爾雅·釋親》曰:“婦之黨為婚兄弟。”○娶,十住反。不言來,公如齊受之也。
[疏]“不言”至“受之”。○釋曰: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陰之田”,言來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齊侯元卒。傳例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則此丙辰,晦之日也。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推尋義例,當是閏月矣。文六年傳曰:“閏月者,附月之餘日。”言閏承前月,而受其餘日。故書閏月之日,係前月之下,蓋史策常法,文有定例,閏有常體,無嫌不明,故不複每月發傳。哀五年《公羊傳》曰:“閏月不書,此何以書?”推此言之,則《春秋》固有在閏月而不冠以閏者矣。至於閏不告月,猶朝於廟,閏月葬齊景公,不正其閏,無以言其事,故書,見變禮。○不複,扶又反,下注複同。不冠,工亂反。猶朝,直遙反。見,賢遍反。
[疏]注“閏有常體”。釋曰:閏月,所在無常,而言有常體者,閏是附月之餘,文承前月,是無體之常,不謂所在有常。
齊崔氏出奔衛。氏者,舉族而出之之辭也。何休曰:“氏者,譏世卿也。”即稱氏,為舉族而出,尹氏卒,寧可複以為舉族死乎?鄭君釋之曰:“雲舉族死,是何妖問甚乎?‘舉族而出之之辭’者,固譏世卿也。崔杼以世卿專權,齊人惡其族,今出奔,既不欲其身反,又不欲國立其宗後,故孔子順而書之曰‘崔氏出奔衛’,若其舉族盡去之爾。”○崔杼,直呂反。惡其,烏路反。
公如齊。
五月,公至自齊。
癸巳,陳夏徵舒弑其君平國。
六月,宋師伐滕。月者,蓋為下齊惠公葬速起。○為,於偽反。
[疏]注“月者”至“速起”。釋曰:知非為宋師伐滕歸父如齊,宋師伐滕,外事也,歸父之聘,輕也,諸侯時葬,正也,月葬,故也,今上有齊逐崔氏之文,又非五月而葬,明書月者,為葬惠公也。
公孫歸父如齊。
葬齊惠公。○晉人、宋人、衛人、曹人伐鄭。
秋,天王使王季子來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子者人之貴稱。○稱,尺證反。
[疏]“其曰”至“尊之也”。○釋曰:傳知稱子是尊之也者,此言王季子,即是大子之母弟,子者,人之貴稱,故稱子為尊之也。叔服以庶子為大夫,故直稱字而不係王也。卒稱王子虎者,卒當稱名,故係王言之。
聘,問也。
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取繹。繹音亦。
大水。
季孫行父如齊。
冬,公孫歸父如齊。
齊侯使國佐來聘。
饑。饑本或作饑,居疑反。
楚子伐鄭。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陳侯、鄭伯盟於夷陵。夷陵,齊地。○《左氏》作辰陵。
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
秋,晉侯會狄於欑函。欑函,狄地。○函音鹹。不言及,外狄也。所以異之於諸夏。○夏,戶雅反。
[疏]“不言及,外狄也”。○釋曰:哀十三年“公會晉侯及吳子於黃池”注雲:“及者,書尊及卑也。”是言及所以外吳。何得此傳雲不言及,外狄者?黃池之會,欲同吾子於諸侯,故直雲及吳子,不雲會吳;此不言及,是外狄,故雲會狄,不雲及狄,是不言及為外狄也。若不外,當雲晉侯及狄會於欑函。然隱三年“齊侯、鄭伯盟於石門”不言及,同吳於諸夏而雲及吳子者,不可全同中國,故言及,以別尊卑也。
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變楚子言人者,弑君之賊,若曰人人所得殺也。其月,謹之。
[疏]“變楚”至“謹之”。○釋曰:經直言楚人,知是楚子者,下雲楚子人陳,明知此為討賊,故變楚子言人也。“其月謹之”者,不能自討,藉楚之力,禍害必深,故書月為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