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穩階段若保持了下來,兩個人都能容忍對方的缺點,而看重對方的優點,誓言永結同心,則便步入婚姻的軌道,成家告捷。如果對方的缺點暴露得越來越多、越來越難以容忍,或者步入婚姻的路途上出現其他難以逾越的障礙,那就隻好分道揚鑣。
常有缺乏謹慎接觸階段,一開始就進入熱戀,甚至熱戀都沒戀幾天,就閃電般結婚或同居的,稱之為閃戀和閃婚。但這種情形通常也伴有閃分和閃離,如同兒戲一般。畢竟缺乏了解,是婚戀的大敵。正常的三段式戀愛,有著充分的了解時間,比閃戀要安穩保險得多。
戀愛中常發生的四種征象戀愛中易出現幾種頗為超常的征象:
①迷戀綜合征又稱情癡、戀愛盲愚症,一般發生在暗戀和戀愛中的熱戀期。當一個人發自內心地深深愛上對方後,隻要跟對方一接近就心跳加速、神情興奮,容易從對方的音容笑貌和言談舉止中頻生快感,對方的優點被放大,而其缺點卻視而不見,往往難以聽從旁人的意見或警示,將全部感情投入進去。
這種症狀絕大多數人都經曆過,特別是初次戀愛者格外嚴重。若這場戀愛終未成功,往往經受到極為沉重的精神打擊。若對方有較嚴重的問題,應在迷戀初起時由旁觀清醒者及早予以預防性分析指教。
②窮追狂又稱戀愛強迫狂。當某人非常愛對方,對方卻不同意建立戀愛關係(或閃爍其辭、不置可否)之時,便窮追不舍,以各種方式贏得對方歡心,有時近乎於騷擾,反引起對方更大反感。這種因單方麵太愛對方而追求“強扭的瓜”,實在不算理智。
當然也有將對方追感動了而得勝的案例,畢竟有人的擇偶目標是找一個“能強烈愛我的人”。如果你追求對方,對方卻沒能一時答應,很可能你存在著某種不被對方看好的重大問題,如經濟不裕、相貌或身高不合對方之眼等。你若真的將對方強扭了過來,要趕緊突出你的其他強項,改變對方的那些於你不利的擇偶意識。
③分手糾纏狂跟上麵的有些類似,發生在已建立戀愛關係,但對方提出分手之時,因為太愛對方,便不同意分手(或者同意後又反悔),於是反複糾纏對方,要求收回分手決定,繼續戀愛。如果對方始終不同意,往往會失去理智而釀出某些人身傷害悲劇。
這種能最終挽回戀愛的例子就很罕見了,因為對方一定是認為你存在著重大缺點或短板,而毅然放棄了你,實際上對你已無感情。如果強扭回來,也極有可能是怕事情惡化出事而暫時敷衍你,最終擇機脫身。故你還是放棄掉為好,常言道“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強留一個不愛你的人呢?留身留不住心又有何用。
④失戀綜合征戀愛中忽然遭遇對方提出分手,或者因某種客觀障礙雙方協商分手但心有不甘,便會出現失戀綜合征的異常痛苦症狀,表現為極度悲傷或憤懣、煩躁、茶飯不思、失眠、閉門不出等。特別是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熱戀的,尤其已付出較大代價者,失戀後會更加痛苦,狀似大病一場。
每個人幾乎都經曆過失戀,對於維持不住的戀愛,應采取坦然接受現實的態度,過去的就過去了,不必過分糾結,盡量減輕失戀後的痛苦症狀。
對於主動提出分手的戀愛一方,應采取逐漸冷卻的方式,不要給對方造成突然打擊,這樣可大大減輕失戀綜合征的嚴重程度,避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