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她還有些莫名其妙地問,金桌子也沒這麼貴呀,結果店員告訴她,這個桌子是用“寸木寸金”的黃花梨木精心打造的,這個價格還是優惠價呢。
嶽憬初從來不知道,木頭也這麼值錢,倒是江浩然,眉頭都不皺一下,立即刷卡買了下來。足足七十幾萬,放在臥室裏,她都舍不得用,直到後來,東西實在多的沒地方放,這才把書本類的東西放在上麵。
書本收拾好了,她就打開抽屜,開始收拾她那堆小玩意兒,像是從小到大同學和朋友送的賀卡,還有一些紀念徽章。
她的“破爛兒”真多,甚至連一個帶著威尼熊圖案的橡皮,她都保存到現在。
手邊,有一個厚厚的歌詞本,那是她的珍藏。她不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學校裏的同學,每人都有一個這樣的本子,把自己喜歡的明星貼進去,寫上歌詞,畫上花邊兒,然後拿出來炫耀。她隻記得,本子裏麵的歌詞,全是姐姐幫她抄的。
姐姐的字很漂亮,作業本經常被老師粘在布告欄裏展覽。其實她的字也不難看,可是,她缺少耐心。一開始的時候她總是寫的很認真,固定的字距、固定的格式,可是到了後來,就完全亂了章法,字跡歪歪扭扭的沒法看。
看見歌詞本,她還想起了一段讓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大概是四年級的時候,她在學校裏跟同學打賭,看誰的歌詞本漂亮,結果輸了一根心愛的鉛筆。回家之後,她越想越心疼,自己躲在被子裏嗚嗚直哭。姐姐見她可憐,就幫她重新抄了一本,之後,她又憑著這個歌詞本把鉛筆給贏了回來。
每收拾一件東西,都能喚醒她塵封的記憶。她以為她早就忘的一幹二淨土,直到剛才,她才意識到,她根本就忘不了。每一件事都記憶猶新,像電影片斷一樣,不停地在腦中閃現。
其實,抽屜裏還有一個小盒子,但她不想碰,因為那裏麵全是江浩然給她買的珠寶首飾。
每當有什麼大會小宴的,江浩然就會從裏到外,從粗到細地給她置辦一身“行頭”。她覺得有點浪費,幾次提出異議,可江浩然卻告訴她,一件禮服是不能穿兩次的,這是禮貌。既然是禮貌,那就無可厚非地遵循,可是誰也沒有規定,一件首飾不能戴兩次吧?
江浩然從來不會在花錢上皺眉頭,他的要求和品味極高,凡事講究搭配,如果他覺得紅色的小禮服配翡翠會比較好看,那麼,他絕不會允許她帶著水晶項鏈出現。
對於這些珠寶,或者以前,她會驚歎於它們絢麗的色彩和精雕細琢的工藝,但是現在,她對它們隻有憎惡。
她拿走的東西不多,她有她的原則。隻要是江浩然買的,一樣都不拿,就像那些kitty貓,都老老實實地擠在牆角,她甚至連看都不看一眼。她下定了決心要和他斷的徹徹底底。
最後,嶽憬初從抽屜的最深處,摸出一把鑰匙來。那是老房子的鑰匙,她們一家人幸福生活過的地方。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再回到那裏,因為那裏有太多讓她心碎的回憶,零零散散,每一個碎片都足以讓她窒息。無奈,那裏是她的避難所,是她現在唯一可以去的地方。
嶽憬初換好衣服,提著箱子往外走,經過江浩然身邊的時候,毫不側目,聲音冷到極致:“讓開。”
江浩然靠在門框上,一直狀似慵懶地看著她收拾東西,直到她走到他麵前,語氣冷若冰霜,目光又漸漸地陰沉起來。
嶽憬初見江浩然絲毫沒有移動的意思,不由挑著眉反問:“怎麼?要檢查?看看我是不是挾帶了你的東西?還是......你要反悔?”
江浩然拿眼瞪著她,瞳孔急劇地收縮,那神情,像是恨不得從哪裏翻出一把刀來活剮了她:“嶽憬初,你就是個沒心沒肝的人!”
嶽憬初一愣,嘴角自嘲地彎了起來,隨即冷冷一哼:“在你眼裏,我還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