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除了有名無實的撤軍期限外,一切要求都遭到日方的拒絕。
1938年11月12日:仍是在汪精衛的授意下,上海虹口區東體育會支路上的一座洋房裏,也就是日後被稱為重光堂的屋子裏,汪精衛的2位心腹高宗武與國民黨中央法製委員會委員梅思平與日方代表參謀本部中國課課長今井武夫等人秘密接頭,舉行了預備會議。8天後即簽定了《重光堂密約》。
11月20日:影佐禎昭、今井武夫與高宗武、梅思平終於達成“共識”,在上海簽訂了3個文件:即《日華協議記錄》和《日華協議記錄諒解事項》和《日華秘密諒解事項》,合稱《重光堂密約》。其主要內容有7條:1、中日締結防共協定;2、承認滿洲國;3、承認日本人在中國有居住、營業自由;日本承認廢除在華治外法權,並考慮歸還租界;4、中日經濟提攜,中日經濟合作立足於平等互惠的原則,承認日本有權優先開發和利用華北資源,為日本提供特殊的方便,以取得密切合作的結果;5、中國方麵應補償在華日僑由於事變所造成的損失,日方不要求賠償軍費; 6、協議以外的日軍,應於中日兩國恢複和平以後,隨著中國國內治安的穩定,在2年內全部撤退完畢。7、日本政府發表解決時局聲明後,汪精衛應與蔣介石斷絕關係,並發表中日提攜的反共聲明,響應成立新政府。
條約簽訂後,日方彈冠相慶,舉行酒宴慶賀。席間,梅思平突然對高宗武哀歎道:“從此始,我們2人就是當世的秦檜了呀!”
高宗武默然不語,隻是借酒澆愁。
11月22日:影佐禎昭返回東京複命。而梅恩平卻遲遲不肯動身,高宗武勸道:“你這麼拖著不是辦法,好歹你也要回重慶,同不同意條款那是汪先生的事,我們不過是代人火中取粟,即使是天塌啦,大不了眾人一起上刑場罷了!”
梅恩平想想也是,遂長歎一聲:“罷了,罷了!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反正都是一刀!”
11月28日:萬般無奈地梅恩平隻好於,經香港返回重慶,將縫在西服馬甲中的密約交給汪精衛。
汪精衛細細看後,忍不住大罵:“丟那媽!這不是賣國條約嗎?!這上麵任何一個字,都不能承認!”
陳璧君在一旁卻不以為然地道:“你說這份協議是賣國文契,那我問你,滿洲在誰手裏?內蒙在誰手裏?華北又在誰的手裏?是我們斷送的嗎?我們隻是承認既成事實罷了。”
陳璧君的謬論很快緩解了汪精衛內心的痛苦,他沉默良久,終於從牙縫裏擠出一句話:“凡已由梅思平簽字的部分可以同意,其餘留待將來再商議。”
去國言和,汪精衛內心著實不願意,但卻經不住周佛海和陳璧君這兩個哼哈二將的連哄帶騙、威迫利誘。這2人一個是心腹幹將,一個是結發之妻,左右影響了他的一生。
周佛海作為國民黨的代理宣傳部長,官職在國民政府裏不可謂不高,起初蔣介石對他也是信任有加。但是周佛海卻對抗戰高調不以為然,工作不起勁,經常泡病號,屢遭蔣介石嗬斥。久而久之,周佛海見了蔣介石,就象老鼠見了貓般的恐懼;而蔣介石見了周佛海,就象見了蒼蠅般的討厭。周佛海曾在日記裏寫道:“聞蔣先生10號以前將來渝,心理上有莫名其妙之感想,如小學生聞先生將至然。”
周佛海因心理作祟,在重慶如坐針氈、度日如年、巴不得早日脫離苦海,往極樂世界快活,便來遊說陳璧君:“夫人,先生雖在國民政府位居高位,眼前卻頗不得誌……”
“何以至此?”陳璧君斜著眼兒問。
“唉!還不是為國家、為民族嘛,先生由於公開提倡和談,不僅不為人所理解,反而受到很多人地攻擊。在黨內和政府裏到處都不討好。”
“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就是要吃虧!抗日,抗日!拿什麼抗?現在連首都、先總理的陵寢都保不住,躲在這麼個小小的山城,今天不知明天的事,還奢談什麼打日本,朝中大佬都受了共產黨的盅惑……”陳璧君憤憤然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