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話
如果每個人民警察在民眾遇見危險的時候挺身而出,那估計我已經死不瞑目很多次了。
現在眼前這個情況實在是讓我很為難啊很為難──四個人高馬大的男人圍著一個蜷縮在地上看不清模樣體型大概知道性別的男人拳打腳踢。
這裏是酒吧門口,晚上經常出現這種事,而這裏是我回家的必經之路,白天酒吧不營業倒不覺有什麽,偶爾下班晚對這個地方都帶著一些敬而遠之的路過,估計是今天我腦袋抽了才不走街對麵。
我站在離他們十步開外的地方,由於光線的關係,那四個行凶的男人沒有看見我。
可是──地上那個被打的連哼哼也不願發出的男人卻從縫隙中看見我的存在。
真是的,早知道再退後一步圍觀,我那蹭兒亮的皮鞋從趴在地上的方向來看很耀眼啊!
男人伸出流著血的爪子伸向我,似乎是在求救又似乎是讓我快走,如果是後則的話……既然被發現了,作為一個人民警察的我怎麽可以就這樣轉身走掉!
摸摸腰間空蕩蕩的槍帶,早說了我隻是一個小警察,配槍什麽的如果不是緊急任務領導根本就不給發。
正義感在心中掙紮,我的手腳在與動作神經做掙紮。
「住手!」失敗,管住了手腳管不住嘴啊。
我隻能抽出警用電筒用強烈的燈光射向那四個男人,在他們偷來的視線中一步步從黑暗裏走出來,整個案發現場瞬間安靜的隻有酒吧裏傳來模糊遙遠的音樂聲以及我的腳步。
我停在距離他們四步的地方以便見機逃跑,身上沒換下來的警服可能讓他們有所顧忌紛紛向後退去。
「這是怎麽回事?打架?」我故作冷靜嚴肅,手上電筒的燈光轉到躺在地上的男人身上。
其中一個男人狠狠的啐了一口說:「媽的算你走運!我們走!」然後帶著其他三個男人匆匆離開。
看著他們遠去的身影,直到轉過彎看不見了,我才收回電筒長長的吐了一口氣。
還好這一身警服還是有點兒作用,如果穿著警服照樣被打,明天就把它拿去當抹布。
我蹲在男人身旁,看來他挺耐打的,地上一大攤的血跡還能這麽精神的看著我,「你沒事兒吧?」
「嗯……」
「留了這麽多血,你等著我叫救護車。」說完我就拿出電話打120,報了地址過後想起現在應該先檢查他的傷勢,該止血的得先止血。
男人乖乖的仍我把他的衣服脫掉,精壯的身體上滿是新鮮的傷痕,特別是手臂上一條從肩頭到手肘的傷很嚇人,明明看見那幾個男人沒有用任何凶器,怎麽就打出這麽一條明顯是利器割傷的呢?
我正想問他要不要記案,他似乎看出我的想法開口製止,「你是警察?謝謝你救了我,不過這件事麻煩你保密,不用上報公安局,以後我自己會處理。」
「行!你想私了就私了吧!能站起來嗎?地上涼,我扶你坐那邊去等救護車吧!」
「謝謝……」
「不用一個勁兒的說謝謝,好歹我也是警察一枚。」如果不是我的職業,我絕對會立刻轉身繞道回家,誰想惹上一身的麻煩對不?
男人借著我的力道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整個人的重量都撐在我的身上,比我高上一截的身體連帶我走路也有些搖晃,扶著他慢慢走到旁邊的椅子上坐下來,之後我和他誰也沒有開口,沈默的等待救護車。
一連上了二十四小時的班,再加上剛才的緊張,現在放鬆下來就有些犯困,在我打第八個哈欠的時候終於忍不住轉頭對他說:「椅子硬的話,我的腿借你躺一會兒,別一直盯著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