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朝廷命官,遇見了這樣的材料,潘祖蔭不敢隱瞞,急忙把這一材料送給尚書桑春榮。桑春榮閱後大驚,與潘祖蔭商議道:“潘大人,在京官員吃朝廷俸祿,受朝廷皇恩,竟有出賣朝廷,背信皇上,與罪犯親屬勾搭私通,這還了得!潘大人以為應當如何處置?”潘祖蔭說道:“大人分析得很是,正是因為下官覺得此事重大,才將材料送給大人處置。下官以為刑部恐尚難自行處置,此事必得上奏太後,請太後下旨,方是正途。”
桑春榮說道:“如此一來,浙籍京官們可要遭殃了。在這一材料中,沒有提到是哪一位京官,或哪幾位京官曾與罪犯親屬勾搭私通,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與罪犯親屬私通。須得通過審問才能予以明白。一旦朝廷下旨徹查,就會興師動眾,風狂雨聚,利用各種手段查獲私通之人。這樣就將使浙籍京官人人自危,個個心驚,說不定審理楊乃武一案都還得停下,還得給審理京官背信的案子讓路呢!”潘祖蔭說道:“大人所慮甚是。此事既不能不理,也不能瞎理。必得穩妥處置,免生枝節。隻是下官奉勸大人一句,大人千萬不可因事涉浙籍官員而惺惺相惜,有所袒護。”
桑春榮心想,潘祖蔭說得沒錯。假如為了自己的前程,將此事上奏太後,一場聲勢浩大的清查就可能展開。不知多少無辜官員可能受到牽連。如果不上奏,就有可能被他人說自己明知有人背叛朝廷,與罪犯親屬私通,卻明目張膽包庇浙籍官員,將直接影響自己的前程。真是左右為難,決心難下。
後來想到,此事不可急躁,還得慎重為上。先將情況查明,然後再下決心。便對潘祖蔭說道:“潘大人,是否請你將來京證人先審查一番,問明情況,查明是否確有其事,再上報朝廷不遲。”
潘祖蔭說道:“大人,此事恐怕有些難處。凡是在證言中提到有京官與罪犯親屬私通的證人,都沒有來京。證人證言材料中,隻有餘杭縣公差陳明和曾冒名頂替的錢順說到此節。陳明因本不是本案證人,沒有來京。錢順因是冒名頂替者,當然也不會來京。”
桑春榮聽後一愣,說道:“這倒有些奇怪。為何說到此節的恰恰沒有來京,來京者恰恰都沒有提到此節。潘大人,你對此有何想法?”潘祖蔭說道:“對了,陳明在證言中說到楊小橋曾揚言說,他早就知道自己要進京作證。但楊小橋的證明材料中卻沒有提到此節。我們不妨先問問楊小橋,他是否曾有此番揚言。若確有此節,再作道理。隻是楊小橋此人的話語是否可信,倒是一個問題。公差陳明在證言中將楊小橋的人品說得一文不值,是個極不可信之人。”
桑春榮想到,如此精明的潘祖蔭,對弄清證言是否可信乃小菜一碟,便說道“潘大人,如此小事,還用本官提醒麼?”潘祖蔭說道:“大人說得是。下官自應弄清楊小橋此人是否值得信任。下官這就告辭。”
潘祖蔭反複看了看那些證人證言,心中對如何獲得楊小橋的真實證詞有了底。他到了一家藥店,分別買了高低檔及珍稀普通藥材十來種,分別記下名稱及價格,來到了刑部大牢之中,將楊小橋提出,在便室詢問。潘祖蔭初初一看,似乎此人並非像證言上所說的那般奸詐狡猾之人。
潘祖蔭問道:“你叫什麼名字?”
楊小橋答道:“回大人,小人名叫楊小橋。”
潘祖蔭問道:“你是何方人氏,在何處營生?”
楊小橋答道:“回大人,小人是寧波府人氏。經人介紹,多年前就在餘杭倉前鎮愛仁堂藥店當夥計,至今已經有五六年了。”
潘祖蔭問道:“現愛仁堂藥店掌櫃已經死亡,你還在該藥店麼?”
楊小橋說道:“掌櫃的死後,其母錢姚氏想把藥店盤給小人,隻因雙方談不好條件,故爾此事就一直拖著。”
潘祖蔭想和楊小橋慢慢地聊,於是就問道:“怎麼會談不好條件?”
楊小橋答道:“開始時,錢姚氏要小人給她二千兩銀子,一次性把藥店盤給小人。小人哪來那麼多銀子?此事斷不可能,小人隻好回絕。後來,錢姚氏就叫小人每年給她一百兩,直到她過世。不管十年還是二十年。她過世之時,還得由小人給她送終。她過世後,藥店就歸小人所有。小人答應了。後來,因交銀子的時間又耽擱下來了。小人的意思每到年底時給她一百兩,也就是說,先由小人做了生意再給她銀子。錢姚氏一定要小人先給銀子再交小人做生意。小人要不是先做,真的沒法拿出一百兩銀子,哪裏答應的了?所以隻好一直拖著。現在小人還是錢姚氏的夥計,每月從她那裏領取二兩銀子的酬金。假如藥店由他人接手,小人就隻好另外再謀生路。如果錢姚氏回心轉意,小人還想再經營這個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