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謝霞,出生一普通家庭,爸爸是公司一名普通職員;媽媽自己開著一家小超市,二十歲之前沒談過戀愛;中專畢業以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王文,他自己經營著一家廣告公司,規模不大。
二十三歲結婚了,婚後生活也算平淡幸福吧!三個月後徹底的做了家庭主婦,因為懷孕了。
二十四歲,生下了兒子,取名王子恒;老公的工作變得更忙了,理由是為了給兒子一個美好未來…···我從不憧憬驚天動地的愛情,因為那隻存在於小說和電影裏。我對愛情的理解是;兩個人看彼此順眼,踏踏實實的過平平淡淡的日子。然而戲劇的一幕卻實實在在的發生在了我的生活裏。
孩子三歲時的一天中午,我匆匆地從娘家趕回家,在進去門的那一刻,卻看見一對激情燃燒的狗男女在沙發上做著傷風敗俗的事;我當場被雷的外焦裏嫩,徹底傻了......事後,我去谘詢律師,如果兩人感情不和離婚,我可以得到什麼?律師講,房子是人家婚前買的,沒你什麼事;再者你沒工作,如果你單方麵提離婚,孩子跟誰都難說;我問:如果對方出軌了,怎麼算?律師更雷:你有證據嗎?
證據?我頓時氣的直想罵娘!你說,我當時怎麼就光顧著傻傻看表演了,我怎麼就沒有想到錄個像什麼的?照張照片也成呀!何至於現在——我那個悔呀!
我悔的每天都在想那天的事,覺得自己都快要瘋了!可老公卻像沒事人一般,照常上下班;不羅嗦、不解釋、仿佛那天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更讓我覺得整個世界的人都他媽瘋了,自己活著就像一場笑話!
可是怎麼死是個問題!割腕?那得多疼呀!跳樓?死相也太慘了點兒!喝藥?萬一喝不死,傻了咋辦!
最後我鎖定了跳河!原因有三:一我從沒學過遊泳,成功率高;二我從沒溺過水,心裏不膽怯;三電影裏演的跳海淹死的,麵容特別祥和,死相最好;第三條最重要。
我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但我“撲通——”跳下去之後,就後悔了!心裏直嘀咕:我真是個白癡、傻瓜加二貨,電影裏鬼扯的玩意兒也相信;腦子裏不要命的在喊:誰來救救我!我不想死了!可惜沒有,因為為了安全起見,我特意選在了中午飯點兒。
我死了嗎?我想我是真的死了;我好像看到了一束光,來自天堂的光!在我失去意識之前,我腦袋卻異常清晰;過往的一幕幕,一遍遍的上演了起來;永別了!爸爸、媽媽;永別了!我的寶貝!我心如刀割!我泣不成聲!
咦!怎麼會有古代的畫麵;偌大的花園,慈愛的父親,嫵媚的母親,溫雅的哥哥,嬌滴滴的我,全都笑的那麼開心;是我嗎?嗯,應該是我,雖然模樣不太一樣,可那熟悉的感覺如同身受!難道是——我的前世?我正思索著;忽然,畫麵上出現了我和一個十八、九歲的姑娘,被人追殺至江邊,那姑娘不由分說,拉著我就跳了下去;我的那句:“我不會遊泳!”都還未喊出口。
又一次被溺水至死的感覺隨之而來。
“姑娘···醒醒·····”一個男人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