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聖經》與中國現代文學(2)(1 / 2)

如果沒有看過《新約》的話,我們無從知道魯迅的第一部小說集《呐喊》是從《新約》而來,因此我們應將《呐喊》翻譯成拉丁文Vox clamantis in deserto,意為“在沙漠裏呐喊”。“魯迅”這個名字是從《舊約》而來,如果想了解魯迅的話,我們應該從基督宗教的角度來做研究,否則我們無法了解他為什麼是一個如此偉大的作家。大部分受基督教思想影響的中國文人不一定會信仰基督教,對他們來說《聖經》是文學作品,他們對裏麵的故事感興趣而並非視之為一種宗教性的東西。

附錄10.2

Irene Eber (1930—)

中文名:伊愛蓮。中文譯名:伊蕾娜·艾博爾。

以色列東方學家、漢學家。1930年出生於德國哈雷。曾任教於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漢學係,曾擔任杜魯門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員。她榮休後一直住在耶路撒冷。她還曾經將《聖經》翻譯成漢語,並有多種有關漢語《聖經》的專著出版。

以色列的漢學家伊愛蓮在《聖經》研究方麵非常重要,她的回憶錄已被翻譯成了中文,可能會在近期出版。她為高利克的這本書寫了序,其中有一些很重要的觀點。《聖經》是一本非常複雜的書,第一部分《舊約》是用希伯來文寫成的,第二部分《新約》是用古代希臘文寫成的,包括神學家在內真正能夠看懂《聖經》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所以伊愛蓮說,到現在為止沒有人可以說他完全了解《聖經》裏麵的內容。不隻是中國20世紀的文人受到了《聖經》的影響,在國外也是如此。我以前提到了一個德國重要的文學家布萊希特,雖然他是共產黨員、無神論者,但他說過對他來講最重要的書就是《聖經》。馬丁·路德在16世紀初將《聖經》翻譯成很好的德文,而翻譯成英文和中文的《聖經》令人失望。路德用了很多很特別的字,比方說日語裏說ァルバイト就是從德語Arbeit(工作、勞動、勞作)來的,德語以前並無這個詞,這是路德創造出來的,日語的這個音譯詞的含義就是“勞動”。我跟布萊希特一樣,每周都要讀路德翻譯的《聖經》,通過這部書來學習德語。《聖經》從什麼時候被翻譯成中文的呢?19世紀的新教傳教士將《聖經》全部翻譯成中文出版,之前的天主教傳教士也翻譯了其中的部分,因為天主教徒要翻譯《聖經》的話必須得到教皇的批準,而教皇要在了解翻譯者的態度和水平後才允許其進行翻譯,因此很多譯者很難得到批準。1875年之前,所有《聖經》的翻譯用的都是文言文(classical Chinese),之後開始用官話翻譯《聖經》,1919年由合和本(Union Bible)代替官話《聖經》。我自己在撰寫《二十世紀中國文學史》的時候沒有關注到《聖經》翻譯成中文後在中國文壇所產生的影響和作用。一般認為到了五四運動後文人才開始用白話,實際上白話運動很可能從1875年已經開始,因為傳教士最晚到這個時期發明了很多漢語新詞,比如我們今天用的“文學”這個詞就是傳教士創造的。第一個用“文學”這個詞的時間有人說是在17世紀,有人說是在19世紀,如果我們想了解現代文學的話,就應該看翻成中文的《聖經》。伊愛蓮說得很清楚,我們應該把翻成中文的《聖經》看成中國新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王蒙於20世紀40年代在北京上過傳教士的學校,但他不是基督徒。如果你們讀他1988年寫的小說,其中所講的很多都是基督教的思想,如道德、仁愛、謙卑、寬恕等。1989年之後的一段時間他不能離開家,就在家裏寫了一些詩。盡管他是黨員,但他的思想還是受到了《聖經》的很大影響。

下麵我來介紹一下高利克文章中最重要的一些思想和觀點。傳教士到了中國以後認為自己碰到了一個文化水平非常高的民族,因此他們在中國進行的傳教活動和在其他國家不同,對傳教士來說中國就是他們進入亞洲進行傳教的一扇門。他們介紹“創世紀”的工作十分困難,因為在西方人的觀念裏,我們認為人是由一個救世主(Creator)創造出來的,但對於傳統的中國人來說,他們不承認有什麼救世主的存在,一切都是由自然而生的。中西方對創世的來源有不一樣的認識。高利克將基督新教與天主教傳教士區分得很清楚,1807年基督新教傳教士代替天主教傳教士來華傳教,高利克稱基督新教傳教士為fundamentalism(原教旨主義) 的protestants(抗議者、新教教徒),他認為與耶穌會士相比新教傳教士的傳教方式是使其失敗的主要原因。到了19世紀,中國人對《新約》裏麵的思想接受起來還是有一定的困難。《新約》裏更重要的是神學,而中國文人對這些神學觀念基本上不感興趣,他們樂意接受的是《舊約》裏麵的故事。高利克有一個特長,就是具有廣泛的閱讀興趣,到處去找一些罕見的書籍。所以他寫茅盾、沈從文(1902—1988)這一批人時,總會找出一些連專門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學者都不知道的資料。他發現茅盾、沈從文等一批學者會用《聖經》裏的一些故事來寫作。高利克本人很熟悉《聖經》的內容,甚至可以背誦其中的大段內容。他特別喜歡《舊約》裏的兩個部分,《詩篇》(Psalms)和《雅歌》(Song of songs),中國文人非常喜歡看這兩個部分,中國文學以《詩經》開始,而《舊約》裏的這兩個部分就相當於希伯來文學裏的《詩經》。高利克認為,從唐朝起《聖經》就已經開始被翻譯成中文。在敦煌發現的資料表明,已有三十本包括《詩篇》在內翻譯成中文的《聖經》片段。1294年一位住在北京的修道士,曾將《詩篇》翻譯成當時的普通話即蒙古語,這也可能是馬可·波羅在他的遊記裏並沒有提到漢語的原因,因此有人懷疑他並沒有到過中國。1919年在中國出版了和合本《聖經》,這是傳教士用了二十七年才完成的大工程,譯文不僅對文人影響很大,而且對政治家、學者、知識分子的影響也相當大。這裏我截取了譯成中文的《詩篇》的一部分,你們可以發現,當時所使用的中文文體很奇怪:“耶和華為我牧兮吾必無慌/便我伏青草苑兮引靜水旁/主乃我之牧/所需白無憂/令我草上憩/引我澤畔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