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騎兵潰敗逃命的樣子,傻瓜都知道大勢已去,後麵的癡象兵爭先恐後往城門逃,這樣就堵住了騎兵逃命的路。一部分騎兵把長矛和鐵蹄對準了自己人,殺開一條血路衝進城內。我們在後麵追得急,來不及進城的騎兵隻好分兩邊繞城而逃,騎兵與步兵衝撞在一起,互相踐踏,死傷無數。
我雖然起步較晚,但白馬跑得快,所到之處自己人都盡可能避開,如入無人之境,很快就殺到了最前麵。我剛才隻是急速攻擊有些脫力,喘過氣來後就恢複了六七成精神體力,拿劍砍人不成問題。實際上敵人看到我追來都四散奔逃,沒有一個人敢攔截我,要不是白馬跑得快我甚至砍不到敵人。我就像是騎著白馬在野草地中奔跑劈砍野草杆一樣容易,紅光到處,盡皆斷為兩截。
城門來不及關上,我在敵人群中殺出一條血路衝進了城內。城樓上有一個敵人將官正舉斧想要砍斷鐵鏈放落重閘,我一劍向他投射過去,正中心窩,前胸透後背。他的大斧無力落下,砍在自己腳上。
敵人已經對我畏之如虎,見我殺進城內,爭相逃命,我手裏沒有劍,居然沒人攻擊我。後麵我們的人馬緊接著進入城門,我放下心來,直接騎馬衝上城頭,取回了火精劍。
數不清的奴隸兵如百川彙海而來,看到白馬紅劍鮮明的我站在城頭上,更加興奮,殺聲震天。來不及進城的人繞城而跑,追趕逃跑的兩股敵人騎兵,此時我的騎兵已經不再是一千多了,而是好幾千,因為敵人的馬裝備了我的兵!
城內的戰鬥比我想像的要更容易,不是敵人不堪一擊,而是根本找不到敵人殺。敵人的主要戰鬥力量是騎兵(怒獅兵),總數約五千,八成已經被我們殺了,兩成正在逃亡中;癡象兵約一千人,被自己人衝散踐踏,再被我們補刀已經報銷;步兵估計也有四五千,但扣除後勤人員後最多不會超過四千,分散守衛四周城牆,城內哪裏還有人?現在守城的步兵已經往另三個城門逃去,幾乎沒人進行巷戰。
我們的目標不是奪城,也不是殺光敵人,而是搶劫,所以能追上的最好,追不上的也就讓他跑了,搶到敵人的錢糧裝備才是關鍵。
這一戰雖然大獲全勝,但卻是混亂得無以複加的一戰,到最後我都不知道自己帶了多少人馬出戰,殺了多少敵人,搶了多少東西,己方陣亡多少人,全都無法統計。反正最後大家都說全殲了敵人,搶到了敵人全部東西,少數逃走的敵人當然不能開個記者會反駁我們的話。
破城之後,我沒有閑著,忙著作一件事——用火精劍把敵人一個個徹底殺死。這是一件非常枯躁、惡心、殘忍、血腥的事,但我必須做,因為用火精劍殺死越多敵人,它就會越強大。另外徹底殺死敵人,是在削減敵人的戰鬥力,也是必須做的。
每殺死一個人,他的精氣或者說魂魄就被火精劍吸入,這是火精劍殺人不能再複活的根本原因。我有些懷疑,殺人無數之後,火精劍恐怕會變成凶器、邪器,這真是我想要的嗎?但這是一個快速提升自己戰鬥力的途徑,麵對強大的敵人,我沒有別的選擇。我沒有一個個計算數量,殺到手軟了還在殺,忙到半夜估計殺了不下三千個。
我的五百飛虎隊預備役幾乎全軍覆沒,他們大多是可以複活的,但他們本來就是訓練中淘汰下來,死了一次會變得更弱,隻能去做一些次要工作了。我把目光對準了有裝備的奴隸兵,不論他們的裝備是搶來的還是撿來的,能拿到手就證明他們有過人之處,是可造之材。
到了天亮,大局已定,附近幾十裏內都找不到一個敵兵了。我叫奴隸兵們互相傳遞我的命令:凡是擁有武器、鎧甲或戰馬的人都到北門外集中,被選中的人將成為我直接統領的飛虎隊。
這些奴隸兵幾乎都是衝著我的名頭來的,聽到這個消息,爭先恐後往北門外集中,不過一個小時,就聚集了上萬人,聲勢浩大。
本來我是想集中這些人後,說幾句鼓勵的話就帶著他們去支援胖子的搶糧隊。不料就在這時有幾匹快馬到達,報告說胖子和車追命帶領的人馬已經在前麵小鎮找到了敵人運糧隊,四麵圍住殺散敵兵,已經把大部分糧車搶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