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期貨投資術語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的,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就稱其為“期貨”。
廣義的期貨概念還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大多數期貨交易所同時上市期貨與期權品種。
期貨交易的對象並不是商品(標的物)的實體,而是商品(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
期貨交易的目的是為了轉移價格風險或獲取風險利潤。期貨交易是在交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後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各種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準化合約的交易方式。期貨交易者一般通過期貨經紀公司代理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另外,買賣合約後所必須承擔的義務,可在合約到期前通過反向的交易行為(對衝或平倉)來解除。
期貨交易是從現貨交易中的遠期合同交易發展而來的。在遠期合同交易中,交易者集中到商品交易場所交流市場行情,尋找交易夥伴,通過拍賣或雙方協商的方式來簽訂遠期合同。等合同到期,交易雙方以實物交割來了結義務。交易者在頻繁的遠期合同交易中發現,由於價格、利率或彙率波動,合同本身就具有價差或利益差,因此完全可以通過買賣合同來獲利,而不必等到實物交割時再獲利。為適應這種業務的發展,期貨交易應運而生。
1570年,倫敦開設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皇家交易所。
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穀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並逐步完善了保證金製度,於是一種專門買賣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
期貨最大的特征是依托一種投資機製來規避資金運作的風險,同時又具有在金融市場上炒作交易、吸引投資者的功能。期貨如同一把鋒利的雙刃劍,以其獨特的高風險和高收益特征讓投資者又愛又恨。
作為投資者要投資期貨,就要首先對期貨交易的常用語有所了解。
1.期貨市場
期貨市場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這種買賣是由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生產經營者和承受價格風險而獲利的風險投資者參加的,在交易所內依法公平競爭而進行的,並且有保證金製度為保障。保證金製度的一個顯著特征是用較少的錢做較大的買賣,保證金一般為合約價值的5%~15%。
2.期貨合約
由期貨交易所統一製訂,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準化合約。
3.開倉
開始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交易行為稱為“開倉”或“建立交易部位”。
4.平倉
賣出以前買入開倉的交易部位,或買入以前賣出開倉的交易部位。
5.保證金
指期貨交易者開倉和持倉時須交納的一定標準比例的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
6.結算
隻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交易雙方的交易盈虧狀況進行的資金清算。
7.結算價
以交易量為權重加權平均後的成交價格。
8.持倉量
某商品期貨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9.交割
指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期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解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10.現貨月
離交割期最近的期貨合約月份,又稱交割月。
11.穿倉
指期貨交易賬戶中“浮動盈虧=總資金-持倉保證金”,即客戶賬戶中客戶權益為負值的風險狀況,也即是客戶不僅將開倉前賬戶上的保證金全部虧掉,而且還倒欠期貨公司的錢。
12.出市代表
指證券交易所內的證券交易員。他們又稱“紅馬甲”,早期沒有遠程自助交易,所有的客戶交易指令都是通過電話報給交易員,由交易員敲進交易所的交易主機內才最後成交的。
13.主力合約
某品種係列期貨合約中成交最活躍或持倉量最大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