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野草莓(1 / 2)

野草莓生長在高山上,山民俗稱“地泡兒”。

文玲家周圍荒坡上,長滿了野草莓。她如野草莓的俗名一樣,帶著山妹子氣息,那是她小學文化的局限。但她在山下路邊店混過,混得一點兒洋氣,何況她不肥不瘦不高不矮杏眼瓜子臉不白不黑的膚色,往來行走於花草樹木人世社會中,自我感覺良好。

瓦屋外黑夜中屋簷水敲擊地麵打著節拍,合著少女失眠的心思,一波一波地湧向夜天,高山豈能擋住心思波長?眾生各據一方,相距愈遙愈陌生,誰知這心思與黑夜中群山另一方的古華有關?而古華毫不知情。昨日,文玲摘了一籃野草莓下山去賣,山腳便是象征文明社會的國道公路。天然無染食品,失真的現代人大都已懂得喜歡,路邊商人,過路司機一哄而上,文玲賣得五十元錢。補胎店小馬道:“嗨!文玲,我有個夥計愛吃野味,你給他提一籃地泡兒去,保證喜歡死你!”小馬社會中渾人,才不管你是熟識的媳婦或是陌生的姑娘,向來口無遮攔顧忌。

文玲心頭微微一震,聽出弦外音,壓抑住希求心情道:“鵲鳥有名,無娘藤有根,沒頭沒腦的!”

“哦,他,他是楮河的水——來頭不小,名叫古華……”

“你啷個認得他喲?”

“他,他是,是我姐夫哥的同學,山不轉水轉,有啥驚怪的?他還是電線杆子一根,看你想的,去找他,就說我介紹的,啥年代了,哪個興說隻有藤纏樹……”

去找他!文玲一反鄉俗心動了,人生雖有親情,少女終要尋求自己的歸宿天倫。去找他!給父母知會一聲就行了。她思想的開放源於父母的寬容,使她早已捕鷹捉鴦餐風露宿成為過來人。開放的中國,古老的黃河文明決堤了。文玲思索出結果,就在滴答的屋簷水的催眠中丟心落意地入睡了……

古華總是時常在宿舍的。文玲來到南嶺中學進門見到古華,直覺如她所預料的,好感。

古華沒有驚疑。“稀客,請坐!”然後倒茶,再問:“你是……”

古華買菜,做飯。文玲沒有急於表現於家務的賢淑主動,一付作客的姿態,也無拘束感。

她吃飯落落大方,很能吃。古華的飯菜水平似乎超出了她日常生活的習慣質量。古華見狀嬉慰道:“山上飛落的鳳凰,我這雞主人沒啥好招待的,你多將就將就。”文玲說:“你一個人,不容易。”吃飯說話,幹擾不大。“你未必沒……是不是心大?”

古華沒有即刻回答。片刻才道:“人生如夜行,那有不遇磕碰的,我倒想從一而終。不,不是,我倒想遇頭一個就管一輩子。”他怕自己說話一不小心帶文氣,文玲聽不懂,趕緊改為通俗說法。文玲果然隻聽懂了古華最後一句話,感觸地回應道:“是耶,人哪個敢保證一竹竿就能打到底。”這話樸實而有哲理,古華心頭一震,農民自有農民的樸素語言表達,哲理並非知識分子專利。他由此決定喜歡文玲,定為俗世終生伴侶。

“我們相互攙扶走完這段人生吧,就是依靠一輩子。”

“嗯,要得。”文玲應聲道。沒有古華最喜歡的羞澀紅暈出現。

就這麼定下來了嗎?這算愛情嗎?人生需要婚姻,不一定需要情歌,古華的修為不需要掀起死去活來的感情波濤,亦非一般思想境界。

該睡覺的時候,古華去裏間為文玲整理好床鋪,自己打算去睡外間鋼絲床。畢竟來得突兀,他有一道防線。“你陪我坐一會兒,好嗎?”文玲坐在床沿不肯立睡。古華便與她相挨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