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打假第一人(3 / 3)

打假絕對有利可圖,打假絕對是個技術活。

所以,陳實告訴耗子和翟鋒道:“不要小看打假,今後,你們兩個一人負責拍照打聽消息,一人負責打假,兩人可以合作,不過似乎沒有多少合作的空間。”

陳實打假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他的產品若是火爆的話,一定會有假冒偽劣產品的,因此,打假就非常重要了。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第四季度對283家企業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其中182家企業每年用於打假的費用共達2.42億元,222 家企業共有1676人從事打假工作,平均每個企業從事打假的就有7-8人;160家企業遇假冒偽劣商品侵害,在1998年損失產值95.75億元,占當年總產值的11.12%,年利稅損失13.16億元,占當年總利稅的7.85%;這些數據僅是對200多家企業的調查。據估算,全國一年因假冒偽劣商品所造成的損失約有1300多億元。

如此可見,打假有多重要,當然,若是被人惡意打假也是很頭疼的。他打假的目的首先是為了自保,首先是為了自己不受到侵害,隻要自己幹幹淨淨,那麼惡意打假也不過是小醜挑梁而已。

打假之所以有利可圖,偽劣產品之所以那麼多,那是因為我國涉及打假的法律很多,執行這些法律的部門也很多,各自為政。以工商行政管理為例:打假一般由經檢部門負責,也有些專職打假人員,可它的上級業務指導部門公平交易局執行的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而侵權假冒涉及的是《商標法》,基層商標部門人員少,有不少根本不辦案;這次聯合打假是消保部門指導,執行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基層的辦案力量更是薄弱。同行企業在正麵市場上是競爭對手,打假要聯合,是製售假者把名牌企業捆在一起的,聯合可以引起政府、社會和公眾的關注和支持,加大打假的力度,還可以降低執法部門和企業的打假成本,可是有些執法人員很不樂意;國務院組織各部門聯合打假,要求媒體宣傳報道、輿論監督,有些執法人員不歡迎別人在場,而是更喜歡與製假販假者單打獨鬥,是否有便於黑箱操作之嫌?

還有執法的最基層單位是工商所,它既負責市場準入,又負責市場監管,權傾一方。凡是打假不力的執法部門,平時必然處事不公,監管不嚴,對造假售假現象漠然處置,直接管理人員有腐敗問題。國民生產總值等經濟指標考核地方政府行政長官的政績,不可避免地會滋長不顧法律尊嚴和國家利益的地方保護主義。

一些地方的行政長官和執法管理部門,為完成地方經濟的原始積累,暗中支持走私販私、製假販假,成為灰色經濟的溫床,當然,當地經濟由此也會呈現一時的某種繁榮景象。

這些都是導致偽劣產品過多的問題,因此也就催生出了打假的市場。一般的企業對打假畏首畏尾,為了防止客戶群流失考慮很多,包括自身的企業形象、法律解決對自身銷售的影響等等因素。政府職能部門難在企業自身不願擴大影響範圍,很少提出要職能部門介入,沒有企業的申請,他們也處在一個很尷尬的境地。所以他們一般隻是鼓勵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健康的消費觀念培育了一批購買和使用“假貨”的潛在和忠實消費者,而正是這些人為製假售假者提供了廣闊的市場。有的認為正品價格太貴,比如名牌服裝,有的則認為有些商品很難買到正品,比如水貨手機,有的甚至認為假冒的商品質量比有的正品還好。

如此一來,職業打假就有市場了,據陳實所知,後世,職業打假年收入百萬的人非常多,可見我過的打假市場是多麼豐厚。

種種原因,種種理由,陳實最後決定一定要建立一個職業打假的團隊,因此耗子和翟鋒兩人一定要承擔起這個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