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馬公司的組織架構有點獨特,大部分銷售公司都是銷售部為尊,其餘部門跪舔,而藍馬公司則是財務部為大,銷售部次之,其餘部門跪舔。藍馬公司給員工發獎金,是以季度結算的,而且,是下一季度結算,也就是說,其實是變相的壓了你三個月的獎金,如果你想辭職跑路,最少要虧三個月的獎金,這也是一種變相的穩定人員變動的方式,不過藍馬公司工資高,福利好,按照藍馬老員工的說法,藍馬隻進不出,還沒有什麼人主動跳槽。
因為藍馬特殊的組織架構,所以,發季度獎金的時候,財務部的獎勵是相對較高的——當然,是沒辦法超過銷售部的,卻比推廣部要高,而相比之下,這兩個部門的工作其實很輕鬆,又不用背黑鍋,而推廣部獎金雖然排在第三,可是工作十分辛苦——遇到戶外活動,站在南方的大太陽下麵,一場活動下來,人就曬脫皮了,更不要提做活動還經常搞到夜裏一兩點,白天還要正常去上班。
如果說,獎金少點,不背黑鍋,甄經理的抱怨也不會那麼大,可是推廣部做了那麼多工作,卻天天都是甩鍋的對象——銷量下滑,是推廣部推廣工作做的不到位;利潤產出比下滑,還是推廣部做活動花錢太多。銷售部和財務部都往推廣部頭上甩鍋,甄經理又怎麼不惱火?
等到張義仁在藍馬做的時間久了,從老員工哪裏聽到了很多以前的八卦,才知道甄經理為什麼會如此憤慨。其實張義仁進入藍馬公司的時候,推廣部的工作相對已經沒有那麼辛苦了,東莞辦事處升級成了東莞分公司,推廣費用支持也高了很多,有錢請廣告公司幫著做活動,而且推廣部也招進了好幾個同事,比如蔣紅軍,黃燈亮和張義仁,這都是後來招進來的。
而最早是東莞辦事處的時候,推廣部就隻有甄經理和林燕兩個人,還有一個男員工,但是做了沒多久,就受不了那罪,辭職不幹了。
藍馬工作做戶外活動,是要求效果的,一場戶外籃球比賽,是有明確規定的,至少多少個A字牌展示,多少個廣告帳篷,多少個廣告太陽傘。那太陽傘的重量倒是沒什麼,可問題是插太陽傘的底座,是個四方的水泥塊,中間澆築著一根空心鐵管,鐵管是用來插太陽傘的。
這樣一個水泥塊,保守重量也有二三十斤,而一場戶外活動,要擺幾十個到上百個太陽傘(總公司規定,必須形成規模),當時做活動,推廣部就隻有甄經理和林燕兩個人,林燕是女孩子,甄經理不好意思讓她搬重物,就自己一個人搬這些太陽傘底座,一場活動要搬那麼多水泥座,擺好一場活動所需的物料,最少要他兩三個小時忙活,到了夜裏活動結束,更是忙到淩晨三點多才結束,整個人都虛脫了,可第二天早上還要照常上班。
這樣的勞動強度,還要背黑鍋,換做是誰,不是一肚子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