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引經據典,說收紅包自古就有,成為了潛規則,流行已久。她坐了下來,與春水探討起曆史來。
她說的是明代官員韓一良的故事。被休息了,她總靜下心來看書,特別是曆史書。
明代最後個皇帝是朱由檢,他剛剛當皇帝時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一心想把國家治理好。朱由檢經常召見群臣討論國事,發出了“文官不愛錢”的號召。“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這是宋朝傳下來的一句名言,據說,如此就可以保證天下太平。有一個官員,戶科給事中韓一良對這種號召頗不以為然,就給皇上寫了份上疏,問道:如今何處不是用錢之地?哪位官員不是愛錢之人?本來就是靠錢弄到的官位,怎麼能不花錢償還呢?人們常說,縣太爺是行賄的首領,給事中是納賄的大王。現在人們都責備郡守縣令們不廉潔,但這些地方官又怎麼能夠廉潔?有數的那點薪水,上司要打點,來往的客人要招待,晉級考核、上京朝覲的費用,總要數千兩銀子。這銀子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也不會從地裏冒出來,想要郡守縣令們廉潔,辦得到麼?我這兩個月,辭卻了別人送我的書帕五百兩銀子,我交往少尚且如此,其餘的可以推想了。伏請陛下嚴加懲處,逮捕處治那些做得過分的家夥。
戶科給事中是個很小的官,大概相當於現在的股級或副科級,論級別,與春水的副局長一樣大。但是他的位置很顯要,類似總統辦公室裏專門盯著財政部挑毛病的秘書,下邊很有一些巴結的人。韓一良所說的“書帕”,大概類似現在中央機關的人出差回京,寫了考察紀行之類的東西自費出版,下邊的人巴結的印刷費。那五百兩銀子,按照如今國際市場上貴金屬的常規價格,大概相當於四萬三千多元人民幣。如果按銀子在當時對糧食的購買力估算,大概有現在的二十萬元人民幣。那時的正縣級幹部,每月工資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一千多塊錢人民幣,四萬或二十萬都要算驚人的大數目。
皇帝讀了韓一良的上疏,大喜,立刻召見群臣,讓韓一良當眾念他寫的這篇東西。讀罷,崇禎拿著韓一良的上疏給閣臣們看,說:“一良忠誠鯁直,可以當僉都禦史”。僉都禦使大致相當於監察部的部長助理,低於副部級,高於正司局級。韓一良有望一步登天。
結果有人告發,說韓一良自己也收禮,他寧願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職,斷送了當大臣的前程,甚至頂著皇帝發怒將他治罪的風險,硬是不肯告發那些向他送禮行賄的人,他背後必定有強大的支撐力量。這是一種什麼力量?難道隻是怕得罪人?給事中就好像現在的檢察官,檢舉起訴和得罪人乃是他的本職工作,也是他獲得聲望的源泉。怕得罪人這種解釋的力度不夠。
韓一良的故事說明愛錢有理,證明官員們不可能不愛錢,也不得不愛錢。韓一良說得對,明朝官員的正式薪俸確實不夠花。而他開出藥方,卻是嚴懲謀求俸祿外收入者。這恐怕就不那麼對症下藥。明朝官員的正式工資是曆史上最低的。省級的最高領導,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五百七十六石大米,折成現在的人民幣,月工資大概是一萬一千多元。正司局級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一百九十二石大米,月薪大概相當於四千元人民幣。七品知縣,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九十石大米,合月薪二千元人民幣。韓一良這位股級或副科級幹部,每年的名義工資是六十六石大米,折合人民幣月薪一千三百元。
請設身處地替縣太爺們想一想。那時候沒有計劃生育,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個,多的十來個。那時候也沒有婦女解放運動,沒有雙職工,平均起來一家六七口人全指望這位縣太爺每個月一千一百多元錢的工資,人均一百七十多塊錢的生活費,這位縣太爺的日子並不比如今的下崗工人寬裕多少。更準確地說,這位縣太爺與如今最貧窮的農民階級生活在同一水平線上。
現在公務員的工資當然比明朝的官員好多了,但也多不了哪裏去,基層公務員一個月到手的也就兩三千元,現在房價高得離譜,物價年年飛漲,這點錢隻能說是糊口。紅包,已經成為官員中一個普遍的現象,不成文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