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市長千金鬧洞房(2 / 2)

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她的父親急了。如果女兒年紀很大還沒嫁出去,有損一個好領導好幹部好父母官的光輝形象,甚至會影響他的政治前途。這與政治一掛鉤,事情就嚴重了。於是,市長把她的婚事當做一件重要事項親自過問親自抓,動用了他的一群部下,特別是婦聯主任、團委書記,把他們的年終考核與女兒的婚事掛勾。一把手過問了,事情就得到了解決。當時市裏年輕有為、英俊瀟灑的某某鎮副鎮長成為了最佳人選。論長相、論資曆、論學識,市長都很滿意。市長更滿意地是想把女兒嫁給更高領導的兒子,如市長呀、市委書記呀,甚至省裏的廳長。不過,這些領導的兒子們都結婚了,沒有結婚的聽說了他女兒刁蠻的性格,都避而遠之。

市長作主,給女兒與副鎮長完婚。女兒是否同意,已經不重要了。再說,副鎮長這樣的人才,她沒有理由不同意。婚禮震動了全城。雖然市長一再告誡部下們,一定要低調,不辦酒席,不收禮。但下屬們的好意如滔滔江水,一發不可收拾。一些親信們表示,不收禮就不離開他家,後來隻差下跪了,一個個苦苦哀求,希望市長通情達理,收下禮金。他們說的也有道理,平民百姓們嫁女兒都是酒席禮金的,當官的有什麼可特殊的,人之常情嘛。市長盛情難卻,隻好收了。親信們的禮金一收,非親信們就不答應了,憑什麼隻收親信們的,為何把人分三六九等呀,是不是想搞幫派搞派係呀。市長一聽,也有道理,從大局出發,維護穩定團結,隻好把非親信們的禮金也收了。

全市有些身份的,略有聲望的都送了禮。婚禮完畢,市長一清點,差點把他嚇暈了,想不到嫁個女兒也能來這麼多錢,足有五百多萬,如同中了彩票一般。他對老婆說,當初為何不多生幾個,嫁一個五百多萬,幾個下來,不就發了嗎。

當然,這是私房話。市長開會可不是這麼說的。他要求所有的幹部有廉潔奉公,不得收禮送禮。

新婚之夜就出事了。愛君同誌與處男副鎮長一進洞房,就發現彼此存在巨大的差距。處男副鎮長來自教師家庭,從小受到嚴格的管教,聽話懂事,從不做錯事,不講錯話,做學生時老師喜歡他,工作時領導喜歡他。他工作很努力,寫材料寫報告十分拿手,洋洋幾萬言往往奮鬥一夜就能搞定,做了幾年秘書後,領導就讓他到一個重要的鎮做了副鎮長。從不做錯事的他沒談過戀愛。很多人都不相信,說這麼一個帥小夥怎麼會沒有談過戀愛呢?不管你信不信,反正這事它就是發生了。

處男副鎮長畏手畏腳地上了床,發現愛君同誌早已等著他了。他當時如被電了一般,不知如何是好,下意識地用手擋了自己的眼睛,非禮勿視。愛君同誌見了笑得合不攏嘴,花枝亂顫,副鎮長聽了更尷尬了,縮手縮腳地爬到床的一頭,躺了下去,不敢亂動。愛君同誌一把趴到他的胸口,問他:“你喜歡我不?”

副鎮長點著頭。他們從相識到結婚,中間隻見過幾次麵。不過副鎮長倒蠻喜歡她的,身材高挑,容貌姣好,雖有些冷豔,但能高攀上市長的女兒,已是千載難逢的好事了,女兒就算醜如八戒,又有何妨?在官場上混,重要的是關係。有了這層關係,人們已經看到副鎮長光輝燦爛的未來了。

“喜歡我就來呀!”可副鎮長寫材料是好手,可麵對的是市長千金,他感覺床的上方懸掛著一把權力之劍,時時刻刻都有可能掉下來砸到頭上。

畏畏縮縮的副鎮長顯然惹她生氣了,她一腳就把他踹下了床。她一晚上沒有睡好。

睡得更不好的是副鎮長。被踢下床的他隻好可憐兮兮地拿著床被子睡在沙發上。這一腳踢到了他的腹痛,使他隱隱作痛。更痛的是心裏,他覺得尊嚴受到了侮辱。

第二天,她就找到父親,說要離婚。這可不了得,哪有一結婚就離婚的,何況是市長的女兒,傳出去,還不被人笑掉大牙,那些官場上的競爭對手正好可以拿這事說事,這比大齡未婚更加丟人。所以市長堅決不同意,下了死命令,不得離婚。而且,還要在人前裝恩愛,秀幸福。她為這事還與父親鬧了別扭,幾天不理他。但父親是堅持原則的,離婚是萬萬不行的。最後,還是父親勝利了。白天,她與副鎮長丈夫手挽手招搖過市,大秀恩愛;晚上,兩人各睡各的。哪天她心情不好,還有打罵副鎮長,出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