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是任何生意人都所向往的城市,但也是最容易連屍骨都找不到的城市。
遍地黃金,卻不是人人都有機會去撿。
“那邊的夜場比咱們濱海要亂的多,紅二代,富二代等等……很多事情,警察都插不進去手。所以你在那邊,自己要斟酌判斷,惹上不該惹的人,會很頭疼。”
“不會吧,畢竟是一國之都,治安難道不該挺好?”
“有需求就有市場,消費者的需求最大,大到明明不合規矩,某些人也隻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也是我隻在那邊開酒吧的原因,其它夜場業涉及到的麻煩比較多,眼下不適合。”
“對了,我聽阿姨說過,她好像是京都市人,你應該沒少去過那邊啊?”
“我一趟也沒去過。”
金莎明知有隱情,也不追問,玩笑說:“那你更該去看看,一個人要是連首都都沒去過,豈不是遺憾。”
聊著,時間漸晚,西餐廳裏的客人越來越少。
金莎把沒喝完的半瓶酒推開,招呼服務員過來買單。
周青離席之時把沒喝完的酒收了起來,要了盒子拿在了手中。
這酒一兩萬一瓶,喝不完扔這兒太浪費了點。
金莎忍不住樂道:“沒看出來,你還挺節儉的。”
“是您太有錢,不知道窮人過的都什麼日子。”
金莎探手打了下:“省省吧你,真講到窮日子,你才過了幾天,我過了足足二十年。”
周青想起來一次下雪,金莎說過她的家庭背景。是很窮,窮的周青想都沒辦法想象。
“莎姐,您現在這麼有錢,家人怎麼沒搬來濱海?”
金莎搖頭:“我是他們養女,更恰當說是小時候被人販子拐賣到那裏的。我養父母始終以為我不知道這件事兒,怎麼說呢,他們養大我有恩,可又間接做了人販子的幫凶。恨不起來,也不可能如以前一樣親近。所以這幾年很少回去,除了固定打些錢,基本快斷聯係了。”
話很平淡,但正因為平淡才格外觸動人心。
金莎經曆確實太過於坎坷,坎坷的讓周青忽然就理解了她為什麼事業心會如此執著。
“親生父母呢?”
“不想找,都這麼多年了,沒必要再自己給自己添亂。”
“慘!”
金莎看破紅塵一般:“那是你認為,人如果沒慘的時候,又怎麼能有動力做其它事情。我前二十年若是順風順水,現在大概也就是個普通的上班族,正因為頗多磨難,我才拚命想跳出來。”
聊著,倒是都打開了話匣子。
各自的車子在不遠處,誰都沒提走的事情。
“你呢青子?我印象裏麵你父親當初全國有一半人都認識他,那時候你應該過的不錯。”
“我跟莎姐正好相反,我小時候還挺順利的,一家三口其樂融融,沒有物質跟其它困擾。我個人因為周彥龍的緣故,在班裏屬於明星孩子,老師都拚命討好我……但人站多高,就會摔多狠。周彥龍吸毒嗜酒自甘墮落後,我直接休學了半年。沒辦法,一到學校,耳邊到處都是蒼蠅一樣的嗡嗡聲,他爸爸被警察抓了,他家裏破產了……等等等等!”
“咱們上學那會經曆倒是挺像的,當時上的封閉式初中,沒錢了也不知道該找誰要,東湊一頓,西湊一頓,湊不到就餓著,眼睛都給餓出重影來了……”
“阿姨也不管你?”
“沒告訴她。”
“莎姐,衝咱們如此相似的經曆,是不是得抱頭痛哭一下?”
金莎心思還在周青剛才那番話裏,料不到他轉的堪稱天馬行空,等回過神,已經被人抱在了懷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