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成功立案(2 / 2)

回到立案庭,李建並沒有多說什麼,就像接了一個很普通的案子,非常程序化的回答了葉浩楠和記者的提問。

立了案,葉浩楠也就達到了目的,招呼律師團一行人,揚長而去,記者們也獲得了第一手資料,

原本一篇文章,一篇稿子要想圖文並茂的傳回報社,電視台沒幾天是完成不了的,現在有了CC軟件,自己做成電子檔的用CC傳回去就好了,非常的方便快捷,要修改也容易。

第二天,全國知名的報紙都出現了這一條消息,隻不過各自的側重點不同而已。

華夏法製日報發表了一篇名為《時代進步和民主發展的必然結果》,文章指出,“民告官”多一些不見得就是壞事,因為這很可能是時代進步和民主發展的必然結果。在社會矛盾凸顯期,“民告官”少了反倒很糟糕,因為這很可能是官民之間較少甚至沒有溝通渠道的結果…

溫南日報這樣寫道:民告官雖然是由我們溫嶺人打響了第一槍,但是論影響力,這是華夏之最..........

當然,也不全是正麵的消息,京都報就有不同的意見:昨天,我市知名企業,4s汽車城一紙訴狀將朝陽區政府告上了法庭,北津市人民法院已經受理,這是一件非常值得關注的事情,但是這"民告官"勝算幾何?北津市國聯律師事務所吳運新律師用5句話概括:民告官,起訴難;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難告贏;民告官,執行難;民告官,代價大。

行政案件在法院受理的全部案件當中比例非常小,約占2%。"立案難是行政訴訟案件的難點之最,因為不能立案即意味著無法進入司法程序,因而原告隻能在若幹行政機關(包括信訪部門)之間來回奔走。"北津市惠誠律師事務所楊應軍律師說,由於"民告官"涉及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切身利益,後者往往就此成立專門機構,"協調"各方關係,律師、法院都在被"協調"之列。

迫於各方麵壓力,很多律師往往不願意代理行政訴訟案件。北津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告訴記者,根據近5年統計數據,在各類行政訴訟案件中,律師代理率不到50%,法律援助提供率所占比例更低,還不到案件總量的4%。如此,"民告官"立案難便在預料之中,有時,原告還不等立案便已被當地公安機關"請去",結局是或拘或捕或判刑。

至於法院,在"民告官"案件審理過程中,其態度也非常微妙。吳運新說,由於受到地方政府的幹預,有些法院在審案過程中偏袒被告、動員原告撤訴、甚至擅自變更被告等不正當行為並不鮮見。目前行政訴訟中"民"的勝訴率不足三成,某種程度上就與一些地方政府對法院審判工作的幹預有很大關係。